我的老伴叫王树发,今年54岁,和我同一年得法。修炼前他患有多年的胃病,药不离身,同时还患有腰疼、鼻炎等多种疾病,得法后坚持修炼,不到半年时间,各种疾病不翼而飞,身体奇迹般地康复。
1999年4月25日,因得知天津市公安局非法抓走了45名大法学员,我老伴本着善心向国家领导人反映情况,去了北京上访,在那里得到了当时国家领导人的肯定,放回了天津被抓的学员,妥善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1999年7月20日,江氏集团开始了对法轮功和大法弟子的血腥镇压和迫害,到处抓捕法轮功学员。我和老伴又去北京和平上访,在中途就被县公安局截回,到家后被张村派出所所长张长方非法罚款100元,强迫我们写了保证书。以后每到敏感日子,派出所的人员都到我家骚扰、监视,逼迫我们写保证书。为了不让我们到北京上访,还扣留了我老伴的身份证,至今未还。
由于我们坚修大法,2001年6月26日,张村乡派出所所长张长方、乡党委书记周建猛和其他四个工作人员,要我们到乡里谈话,企图把我们抓走进行迫害,当时我和老伴坚决不配合,张长方和周建猛恼羞成怒,命令强行带走,并立即给公安局打电话。在街邻们的掩护下,我们抓机会冲出屋去,被迫离家出走,从此流离失所。
在我们流离失所期间,我们家的孩子们多次遭受公安局国安大队及派出所的骚扰,恶警们多次非法半夜跳墙入院抓人(共骚扰十多次),他们每次来都没有任何手续。最后一次是夜间一点左右,国安大队大队长高玉明、副队长马士威为首的十多个恶警又非法到我家搜查,儿子王付强向他们要搜查令,他们没有,儿子说他们简直就象土匪,他们当时大怒,一拥而上把儿子摁倒在地,并戴上了一只手铐,最后儿子在儿媳和女儿的帮助下才得以脱身。
女儿王付彦21岁,在我们流离失所期间,正在献县城里张庄卫校上学,因和一位流离失所的同修做伴,也被献县国安大队抓去,被非法拘留15天。恶警们把我女儿的自行车前后带及车座子全割破,并把我女儿的200元钱全搜去据为己有。向他们要时他们不给。女儿被释放时还强行让交了350元伙食费,女儿向他们要自己被搜去的物品,他们把女儿新买的一双新鞋扣下说丢了,自行车也说丢了。
由于在江氏集团邪恶的高压迫害下,国安大队和乡派出所的恶警们不断地到我家搜查、抓人,我们有家不能回,只好远去他乡,在武强县一个亲友家的闲房子里住了下来,继续做着大法弟子该做的事。
2001年2月9日,也就是旧历年腊月二十八这一天,由于不慎,我被武强县本地一恶人举报,被武强县公安局抓捕,后又转到献县公安局国安大队,被非法关押在献县看守所。在看守所里我们过着非人的生活,为抗议迫害,要求无条件释放,我绝食九天,被他们绑在铁床上输液,大小便也不给放开,身体不能动转,身心受到了严重迫害,随后又被判劳教一年,由公安局副局长杨建华、国安大队队长高玉明、指导员林兰村、李爱华、高秀良及狱医史医生送往唐山劳教所,由于在献县看守所遭受迫害,血压太高,劳教所不收,他们又在那里请客送礼1000元,强行送入所内。我在唐山劳教所时,恶警和犹大们不让睡觉,强行灌输转化言论,强行洗脑高压迫害,我被迫害得心跳过速,头摇摆得很厉害,头晕,血压忽高忽低,由于自己不识字,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在她们所写的“保证书”上按了手印,我清醒后向她们索要,她们不给,于是我高喊着向她们声明作废。由于自己事事不配合他们,进所后28天,他们通知我的家人把我接回家中。
我回家后几经周折,在看守所里才和老伴见了一面,见到老伴后,得知老伴在看守所里因吃不饱,再加上强体力劳动,身体被迫害得不成人形,身体出现胃溃疡、结肠炎,上吐下泻,手脚麻木,腰疼得直不起来,走路抬不动腿,满嘴口疮,牙龈出血,制止不住。因老伴身体不好,我多次到国安大队要求放人,他们不但不放人,还把我老伴判了二年劳教,因老伴被迫害得身患重病,送往劳教所怕劳教所不收,所以没有送走。后来老伴的身体越来越不行,我给老伴送去一些炒面,被看守所扣下。直到2003年新年前(腊月二十三),老伴出现了生命危险,一天一夜吐血水,虚弱得已坐不起来了,看守所才让看守们把我老伴抬到车上,送往县医院抢救。到了医院,检查身体,几乎没了血压。医护人员给我老伴输血,几次针头都扎不上血管,由于严重贫血,血管都已经扁了。经过几天的抢救,老伴的命算保下来了,但身体虚弱得不能动,不能吃一口东西,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在医院看守我老伴的恶警杨红太等人还每天用铁链子把老伴的双脚锁在床上。到了腊月二十七,国安大队怕我老伴再发生危险,才通知了我们家人把老伴放了回来。回家后邻居及亲友们见老伴已被迫害得不成人样,无不落泪。我老伴从被抓开始,在看守所里整整被关押了一年。
由于我们的被抓,被长期关押,在邪恶的迫害下,家中生活陷入了困境,我的女儿王付彦被迫失学。
2003年3月1日,王付彦去同学家,在回家的路上,被国安大队队长吴宪生带人非法抓走,当我去问他们为什么无故抓走我女儿时,他们支支吾吾。经过多日调查询问,吴宪生才承认是他所为。我女儿被抓后,被国安大队关押在看守所,不让和家人见面,不让家人给送食品。在看守所里,由于被非法关押,我女儿开始了绝食,绝食四日,被吴宪生强行灌食迫害。
2003年5月8日,我和三位同修去公安局国安大队要我们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门卫不让进,说国安大队没人,我们就在公安局门口打坐、发正念,向过往行人讲真象,被国安大队队长吴宪生等非法扣押28小时。恶警马士威还用脚踢一位大法弟子的腿,一边踢一边叫其大法弟子的名字,恶警李爱华、林兰村还把其大法弟子铐在铁椅子上。恶警李爱华还用笤帚的木把打我的脸,当时一下把我的脸打起一个大青紫疙瘩,青肿了好些天。在此扣押期间不让我们睡觉,还多次用茶水和防萨斯的药水喷我们的脸(那时正是防萨斯时期),把我们身上的衣服喷得都湿透了。
我女儿王付彦在献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三个多月,在2003年6月被国安大队非法判劳教二年,于2003年6月26日早晨被国安大队吴献生、林兰村、李爱华送往石家庄劳教所迫害。至今我女儿王付彦还被关押在石家庄北郊新村劳教所第五大队。
我的儿子王付强,30岁,因修炼法轮功,被公安局国安大队和石家庄劳教所联手迫害。2003年8月10日王付强到县公安局开信,同妹妹的对象准备去石家庄看被石家庄劳教所非法关押的妹妹,在去石家庄的这一天,国安大队就派人跟了去,等到王付强到石家庄后,献县国安大队和石家庄劳教所恶警以王付强的妹妹王付彦不愿让哥哥走为名,强行将王付强关押了23天。在此期间,石家庄劳教所恶警对王付强强行洗脑转化,强迫王付强写下了转化书。王付强被放回家后,国安大队吴宪生还几次追到家中,非法审问,逼问口供。
2003年中央开两会期间,献县公安局国安大队怕我们到北京上访,派张村乡派出所24小时非法监视我们7天。
派出所人员是:
所长陈增庆 手机:13833712828
张村乡派出所电话是:0317—4671154
张村乡派出所派出的监视人员:张朋 郭宗伟 于向东 赵晖 王海涛
薛勇 张红
直接责任人:(献县迫害法轮功恶人榜)
献县政法委书记:牛辉 家电:0317-4623560
献县政法委副书记:李福舟 家电:4622535
献县610主任:李子贸 手机:13832713030
献县公安局局长: 郝建波 办公室电话:0317-4622132
副局长:杨建华(现已离退) 公安局电话:0317—4622306
国安大队队长:吴宪生 手机:13931721555 家电:0317-4622931
国安大队电话:0317-4625173
国安大队副队长:马士威 指导员:林兰村 家电:0317-4621775
其他在职人员:王通 小顾(名字不详) 李爱华 高秀良(现已调离)
高玉明(原国安大队队长,现已离退)
石家庄劳教所电话:0311-7754007转324 邮编 05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