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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弟子曹玉强遭长期迫害 含冤离开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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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二日】曹玉强:男,身高1.80米,40多岁,家住辽宁省普兰店市徐大屯镇山前村。从1999年7.20以来,一直遭受江氏流氓集团的残酷迫害。曾多次被非法关押、劳教,受尽折磨。2003年1月26日被普兰店市铁路派出所非法绑架,后被送往丰宋派出所,又转到看守所。在看守所曹玉强坚决不屈从邪恶的迫害,绝食了95天,被无条件释放回家。由于被多次被抓,身体被迫害得非常严重。遭到殴打,酷刑折磨,被迫害致残,回家不到一年,于2004年4月8日晚6时左右,含冤离开人世。

曹玉强生前身体特别好,体重有160斤左右。被迫害后,整个人瘦得只剩下80斤。大腿瘦得还没正常人的胳膊粗。被放回家后,一直不能自理,还不停地吐痰,呕吐。据目击者说:曹玉强的身上多处有伤痕,手腕上还留有深深的手铐印。

呼吁“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与世界各界的正义人士,请伸出正义的援手,关注中国大陆的无辜善良的大法弟子,制止这场残酷的迫害,严惩参与迫害曹玉强的凶手,将其凶手绳之以法。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参与迫害的责任人及电话:

辽宁省普兰店市徐大屯镇,山前村村治保主任:尹德敏
书记:孙长全
保安:徐功文,李广有

原徐大屯镇派出所指导员:张洁
恶警:宋世军

普兰店市公安局政保科长:冯海昌
专管局长:张福久
综合治理办公室局长:王有财

星台镇派出所所长:张闯
莲山镇派出所所长:张德海(现在在普兰店丰荣派出所)
普兰店市看守所副所长:王富刚
狱医:阎伟
管教:曲乃宪
610恶首:孙谋生

昌图县关山子劳动教养院副院长:胡海光
葫芦岛市劳动教养院
普兰店市铁路派出所


下面是相关文章

曹玉强遭关山教养院和葫芦岛教养院迫害

明慧网2004年2月6日】2004年2月6日大陆综合消息

曹玉强,男,37岁,2001年3月因修法轮大法被非法劳教,7月转到关山教养院迫害,后转至葫芦岛教养院被迫害致生命垂危后被家人接回,2003年春节又被非法绑架,殴打,酷刑折磨,现已被迫害致残。

普兰店610邪恶之首为:王纪晓,孙谋生,祁锦帅。
做帮教的有吕丽,刘华斌,齐美玲

四年多来我和家人遭受的迫害

2004年2月15日 文/大陆大法弟子 曹玉强

【明慧网2004年4月12日】99年7.20那天晚上,我们正在家炼功,村治保主任尹德敏带领几个村干部到我家,扬言以后不许炼功,再炼就抓,没说出什么理由,看没人理会,大家还在继续炼功,便自行离开,他刚走不久,保安徐功文骑摩托车来到我家,说所长叫我去一趟,我说现在天黑了,明天再说吧!他没走多远,派出所恶警安波、周井群又来到我家,拿出纸和笔叫我签不炼功、不上访的保证书,我说你们什么理由也没有,我给你签什么保证?我家不是办公室,僵持到10点多钟他俩才不得不离开,离开后我和家人商定我要到大连上访。

7.22日晚,原徐大屯镇派出所指导员张杰带恶警安波、周井群、村书记孙长全、治保主任尹德敏、保安徐功文、李广有等人深夜潜入我家,无任何凭证就开始非法抄家,当时我家无人,我到大连上访未回,妻被关在派出所。他们拿揪启窗,拿镐头砸锁头,目无法纪,执法犯法。

7.23日下午,我从大连回来,看到家中已是一片凄凉,孩子生病正在治疗,地上是一片脚印和泥土,房子空荡荡的,我坐在沙发上感觉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一会儿,派出所派人把我绑架走,恶警安波摇头晃脑地对我進行审问,并攻击大法,看我无反应,就离开了。一会儿,治保尹德敏手拿皮棒進来,想对我采取暴力手段,我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说他就是一条狗,人家叫他怎么做,他就怎么做。正在这时天阴沉下来,并突然下起了暴雨,把派出所的灯打灭了,窗玻璃震碎了。在这时,我家人到派出所找我,免去了这一场暴力,他们便利用亲朋好友对我劝说和一些镇领导的帮教想使我放弃修炼,我没有动摇并向他们讲真相,于27日下午便被释放(关押4天)。

9月份,我因進京被普市公安局政保科长冯海昌5等人领回,被送進看守所,在回来途中冯海昌极其邪恶污蔑大法及大法弟子,并说这回叫你们在看守所里呆着,什么时候不炼了再说。在看守所里他们采用强制劳动手段对大法弟子進行精神和肉体折磨,利用长期关押、到期不放、高罚款等对大法弟子進行迫害。我因当时正念不足写了一份保证书,在99年12月15日释放回来后才知被罚款3000元,在看守所呆一天10元。

2000年春,我在本地辣厂上班,派出所指导员张洁带恶警宋立军到厂来恐吓我说,如今年到外地打工要向派出所交5000元押金,否则不准外出打工,并叫我到派出所去一趟,我没听便上班去了。五月份朋友找我到外地打工,我便离开家,星台镇政法书记滕某某协同村治保主任尹德敏到我家威胁我家人,如不找回便下通缉令,我妻子很害怕,通过多方面打听,找到了我,我把事实真象说明后,便回家了。

在这过程中,99年末原徐大屯镇派出所所长刘长安出车祸遭报。2000年示星台和徐大屯镇合并,滕某某被免职回家,这也是对大法及大法弟子的迫害所遭到的报应,和对其他助纣为虐的恶人的警示。

2001年星台派出所怀疑我在周边地区发真象材料和悬挂条幅,于4月29日晚,警察多不洋、保安徐功文、李文文、治保主任尹德敏等十多人又一次深夜潜入我家,当时天正下着小雨,我于4月29日早外出打工不在家,他们到我家便开始砸门,我妻推开窗问他们干什么,他们便把我妻从窗口揪着头发光着脚,穿着衬衣、衬裤拖入警车,7岁的儿子吓得大哭,当我母亲责问他们时,便把我母亲打倒在地躺在水中,他们又一次触犯国家法律,执法犯法,肆意妄为,以强盗的方式侵入民宅,侵犯了百姓的人身自由、生命、财产等安全。

2003年1月26日下午3点左右,我被铁路派出所绑架,在车站大厅,我高喊法轮大法好,他们就捂我的嘴,用公文包猛击我的头部,最后被他们拖入警车,送入丰荣派出所,在那里恶人一会儿都到齐了,公安局专管局长张福久、政保科长冯海昌、综合治理办公室局长王有财等。晚9点左右,他们找来两个打手,把我押入审讯室,打倒在地,并把我的裤腿搂起,局长张福久拿着根四分粗的铁管子在我的小腿上由上而下使劲地敲击着。看我不哼声,就用穿着皮鞋的脚在敲击过的地方用力搓着,一会发现自己拿铁管的手在往外流血就進入洗手间,王有财厚着脸皮说,要叫我尝一尝他的分筋错骨法,他就在我身上乱扭一气,累得气喘吁吁地说:我说得对不对?,我说:不对。他便很沮丧地离开了,后他们商定把我立即送往看守所,在四号监室,由于我抵制他们,管教肆意让犯人整我,不许我睡觉,让站到厕所里面脸靠墙,我不听,犯人头儿想对我动手,我说现在是休息时间,你不怕影响别人睡觉吗?,他听后便去睡觉了。天亮了,四号管教曲乃宪叫我穿号服我不穿,他就命令犯人把我背铐在墙上,并戴上脚镣。

从此,我就开始绝食抗议并不配合他们的所有安排。3天后他们给我灌食。正月初二,不知是哪位管教和所长值班,他们叫犯人送来食盐和开水叫犯人给我灌下,灌下后我便觉得天旋地转,但意识还算清醒,在师父的加持下,全部呕出便晕倒,他们便把我从墙上放下,开始给我打点滴,因为困,我睡着了(他们已有7天多时间没让我睡觉了),我醒后点滴已快打完了,完后,又把我铐在墙上,这次我便顺墙躺下,虽然手铐勒着手腕,但多少能睡点觉。管教曲乃宪告诉犯人不许给我盖被,但有一个好心的犯人拿着一个棉袄给我盖在身上,他们4~5天把下的胃管拔出。3~4天再插入,一天只灌两次,一次只有一小碗,管教曲乃宪在我绝食期间还邪恶的威胁说,五号监室大法弟子绝食,犯人头给他灌尿,往嘴拉大便等,最后進食。

80多天左右他们才把我手铐打开,并送進医院检查,回来后管教曲乃宪又开始邪恶地说,你从大连到关山子劳动教养院后到葫芦岛市教养院都是用这种绝食的方式出来,这一次你别想了,那是不可能的,你進食吧,看我没有理他,便离开了。就这样在师父的加持下,坚持了95天,被无条件释放。当时体重只有40多公斤,不能走动,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经医院检查为肺结核,现在已半年多丧失劳动能力。

看守所副所长王福刚现已遭报,他管辖的监号2名犯人被打死,现被免职,调离普市看守所。管教曲乃宪亲自动手打死一名犯人,普市公安局长为了保住自己的乌纱帽,联合起来造假把责任嫁祸给犯人,并且花了巨款封死死者家属的嘴。曲乃宪现在被调离普市看守所,这就是他们对好人不放过,对恶人却是层层包庇的见不得人的行径。

2003年12月上旬,孙谋生、镇政法书记(名不详)村治保主任尹德敏等人又到我家進行骚扰,走在半路时村治保主任遭到恶报,突然昏迷,全身巨痛,当场被送進医院抢救。村书记孙长全因多次迫害大法弟子,充当江氏走狗,现已遭报。全身巨痛,疼痛难忍,到医院还查不出具体病症。

从99年7.20到现今恶警先后四次抄我的家,有2次夜间无任何手续非法搜查,平时骚扰更是不计其数,事实上被迫害的比我家更严重的修炼人还有很多,更有的无数的家庭被迫害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但流离失所的大法弟子们,还在坚持做着向世人讲清真象的事,慈悲的告诉世人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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