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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诸城市恶警朱鹏德迫害大法弟子并勒索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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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4月12日】朱鹏德,男,50多岁,山东潍坊诸城市公安局政保大队长。该人阴险狡诈,表面伪善,利用手中权力背地里干了许多见不得人的坏事。是一个道德极其败坏的邪恶之徒。

自1999年以来,在法轮功弟子上访期间,朱鹏德在北京潍坊驻京办事处专抓诸城大法学员,昧着良心,利用手中权力敲诈勒索上访学员家人的钱财占为己有。它为了捞取向上爬的资本,极尽所能的参与策划并指挥迫害法轮功。四年来诸城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四名(杨桂真、马艳芳、李香兰、王继华),它是主要责任人之一。在法轮功遭迫害期间,它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大肆迫害无辜善良人,滥施酷刑逼供,暴力折磨致人死亡(陶家岭大法弟子杨桂真遭酷刑折磨死在只有死囚犯才坐的铁椅子上)。朱鹏德将健康人绑架到精神病院迫害致死(陶瓷厂大法弟子马艳芳在东郊精神病院被迫害致死),斑斑血债,朱鹏德难逃其咎。

在潍坊地区近400名被非法劳教的大法学员中,诸城就占有近百名,成为潍坊地区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市县之一。众多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非法关押,强行洗脑,停发工资或失去工作,甚至被迫流离失所,朱鹏德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四年来,朱鹏德利用职权,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并用判劳教威吓家人索取贿赂,敛财手段卑鄙下流。在对法轮功学员的罚款中从1000元到10000元,数量不等,因人而定,充分暴露出了朱鹏德的阴险狡诈。法轮功学员徐焕翠、李洪梅、高炳美、李淑英等被勒索1000元;徐金荣、吴玉红、闫兆美、杜淑贞、杨德鹏、刘凤明、崔凤玉等被勒索3000元;赵福秀、王清源、周桂云、苑淑芬、刘秀光、秦淑娟等被勒索5000元;赵秀荣被勒索7000元;徐培元、王诚、刘玉梅、李志欣等被勒索10000元。李毅被勒索6000元,以徐光荣为首的恶人在对李毅抄家时威吓其孩子,让孩子们的精神受到强烈刺激,造成严重心理伤害至今未愈。

目前迫害法轮功的恶首江泽民及其主要帮凶已在十几个国家被以“酷刑罪”、“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起诉,“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也于2003年成立,并积极对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单位及个人追查取证。法网恢恢,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都将受到法律和天理的惩罚。现在正义大审判已经拉开序幕,追随朱鹏德迫害法轮功的人赶快停止作恶,一旦正义降临,悔恨已晚。朱鹏德的所作所为,已详细记录在案,等待它的是法律制裁、天理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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