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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河县女教师自述:修大法身心受益,做好人屡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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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3月4日】我叫解淑萍,今年41岁,吉林省柳河县第十中学历史教师。1998年3月喜得大法,得法前身患多种疾病,特别是胃炎、胆囊炎、妇科病、便秘等病使我每天生活在痛苦之中,打针吃药是常有的事,严重时上不了班,影响了正常的工作。那时的我期盼着能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就在这种情况下,我修炼了法轮功。修炼以后我按照大法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炼功时间不长,我的身体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胃炎、胆囊炎等病都不翼而飞,本来幸福的家庭又增添了许多欢乐。身体轻松、精力充沛的我每天以愉快的心情,良好的心态去工作,就在这时魔难开始了。

1999年4.25以后,县教育局开始统计各学校炼功人员名单,不允许本系统法轮功学员到炼功点炼功,教育局局长、书记督促各学校领导清晨到各炼功点看还有谁去炼功。不仅如此,教育局书记刘连云等人还亲自到炼功点去检查,对还坚持去炼功的学校领导给予批评。(当时我校有很多教师炼法轮功)在压力之下,学校原校长曹桂茹、书记于葆华多次让我们表态不再炼功,刘连云也几次到学校找我们长时间谈话,让我们放弃修炼。从那时起,骚扰接踵而至,县公安局、教育局三天两头打电话或派人到学校来了解我们的情况,校长、书记总是对我们的工作、为人给予肯定,校长经常在百忙之中放下手头的工作接待他们。7.20以后麻烦更是接连不断,如强迫上交大法书籍、写不炼功保证书、写认识材料,填法轮功人员登记表等。从公安局到教育局、学校以及每个炼功人的家属实行层层包保,强迫每个炼功人将身份证上交公安局。我曾多次从课堂被叫出来表态,或上课被公安人员、教育局领导找去谈话,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刘连云更是十中的常客,每次她一来,大家都知道是为法轮功之事而来。多次骚扰使我每天在压抑之中生活,敏感日期公安局还往家里打电话骚扰,或到家里表示“关心”、警告,如:进京上访就如何如何等。有时半夜正熟睡中电话铃响,原来是公安局询问我是否在家,而且还得我亲自接电话,他们才相信,搞得家人也无法休息,为我担心。

2000年2月末,我去北京上访,为大法说公道话,被当地警察带回后非法关押15天。之后教育局、学校领导让我在家等候处理意见,因为我不放弃修炼,长达一年时间不让我上班,并扣发了我近一年的工资,应该长的工资教育局也没给审批。由于生活所迫,我只好到一家私人企业打工,靠每月微薄的工资维持生活。回想那时,我每天在恐吓、压力中生活,一边是公安局、教育局的干扰,“不写三书就抓你、送你劳教”,类似的话不知听了多少次。一边是来自家庭的压力:“如果你被抓走,我们就离婚”。一次学校书记王彦州让我回学校,说刘连云要找我谈话,让我上班。到校之后才知道又是为保证书之事。我当即表示我修大法受益了,我不能昧着良心做事。因厂子有许多工作等着我,我要走,这时曹校长大发雷霆说:刘书记在百忙之中、为你的事儿来,你想走就走,不行,不写就别想走。你对象够不错了,你太拿他不识数了。作为一校之长,说出这样的话,可见她当时气到什么程度。但我并不怪她,几年来,为我炼功之事她没少被上级领导批评,所以今天才把怨气发到我身上。刘连云也气恼地说:你再不写,我就让你对象和你离婚。2000年末县及教育局给教育系统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学校几次通知我去参加,我都因工作忙没参加。记得一天早晨我正在上班,学校王书记来找我,表情严肃地说:我今天来通知你,下午必须到学校开会,你若不去,只好由公安出面了。当时办公室里有很多人,几乎同时用惊异的眼光看着我,看得出他们心中充满了疑虑。

2001年2月23日,我正在厂子上班,突然来了一群人,原来是县政法委、610办公室、公安局、教育局、学校联合派人要送我去洗脑班,那个姓李的警察态度非常蛮横,生怕我跑了,催我快走。看着他们那专横无理的态度,在场的工人都气不公,对他们说:解老师不能跑,要想跑,她早就跑了。恶徒们不容分说,强行把我带到通化市所谓的法制教育学习班(即洗脑班),地址在通化市党校。这次送我去洗脑班是教育局的意见,本县同被抓去的还有3位法轮功学员,由于我的突然被抓走,给厂子工作带来很大麻烦。在洗脑班那种封闭的环境里,我们没有人身自由,不许自行出大门,每个法轮功学员都由本单位派去的人包保,寸步不离,连住哪张床都有规定,如不许住靠窗的床。白天警察把守大门,晚上轮流在走廊巡逻,并暗中检查谁还在炼功,一种无形的压力充斥了整个空间场。我们每天听到的都是谎言、威胁、恐吓:不转化,就劳教。试想一下,我们在做好人,好人要往哪里转化呢?如果真、善、忍都错了,还有什么是对的呢?我们坚定修炼的态度使主管洗脑班的孟主任、金主席非常恼火。不断的以送劳教施加压力。县主管迫害法轮功的不法书记梁学敏和原政法委书记刘××也为此来到洗脑班,刘书记警告我们说:今天是给你们最后一次机会。(此人迫害法轮功十分卖力,2002年春节前,因一浴池老板向他举报我炼法轮功,他就派人监控我家电话,企图抓捕我。)当洗脑班结束时,为能顺利把我们带回去,公安局的尹传奇欺骗我们说:回去就让你们回家。然而一到车站,就将我们几人带上警车,押到拘留所,这是我第二次被非法拘留,罪名是:扰乱社会秩序。在压力之下,我违心的在保证书上签字,内心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注]第二天,校长经教育局同意,让我回校上班。

2002年4月23日上午8点多钟,我正给学生上课,突然有人敲门,原来是三名警察,为首的一名警察姓王,他们说公安局领导找我谈话,让我马上去一趟。我告诉他们有什么事等下课再说,一名警察说一会就回来,我说这是上课时间,我不能随便离开课堂,你们还是等下课吧。这样他们只好在走廊等着我。去公安局的路上,三名警察把我夹在中间,我明白他们的意图,(这几天已有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被抓,并被抄家。)我又问了一句:我工作很忙,多长时间回来?他们说,十几分钟吧。到公安局后,警察让我在印有诽谤大法和师父的“认可书”上签字,我坚决拒绝签字。警察说:你不签字就别想回去了。接着逼我带他们到家里搜查,我不去,警察们七嘴八舌的指责我,说:你还当老师呢,共产党给你开资,你就得听共产党的。[注:共产党给教师开工资,这是个无耻的谎言,教师靠自己的劳动获得工资,而共产党是强行征用百姓的血汗钱。]我对他们说,正因为我是老师,我才更应该说真话,否则怎么教育孩子呢。一名年轻警察说:别看你当老师,照样收拾你。警察找来了局长马铁毛,马铁毛骂了我一阵,骂得很难听,正僵持中,突然一个膀大腰粗,名叫卫东(姓什么我不知道)的警察面带凶色窜到我面前,猛地揪住我的衣领,将我从椅子上拽起来,同时将我甩到门外,然后用强力拖我到一楼,其间他一直拽着我的衣领,因为他用力过猛,我根本站不稳,如果不是我把住楼梯扶手,就不是踉跄走到楼下,而是摔到楼下。警察们将我推上警车,强行抄家。当时他们带了两个大手电筒,大白天把我家的灯全打开,能翻的地方都翻了,被子也掀到了地上,也没找到他们要的东西,就又把我带回公安局。这时已到了中午下班时间,警察们都回家吃饭了,就把我用手铐铐在值班室,下午2点多,把我送到了拘留所。在拘留所里,我们被强制用一种塑料彩条缠牙签,从早晨干到晚上,4天后我被释放。后来我才知道,几天来,我的同事、丈夫及他的朋友尽最大努力营救我,他们奔忙于公安局、教育局、学校之间,这一天也不知跑了多少趟,说尽了好话,教育局书记刘连云、学校书记王彦州还是坚持我必须写与法轮功“决裂”的“保证书”,否则不予保释。4月的天气,丈夫的朋友竟忙得汗流浃背。

2002年8月7日正值暑假,学校书记找到我传达上级指示,让我在“保证书”上签字,并写认识、转化材料等,下午3:30交到学校,并说如果不写,还像以往一样处理。几次被抓的经历使我知道,不写保证书等待我的是什么,为免再遭迫害,我被迫流离失所。

我曾有一个令人羡慕的幸福美满的家庭,4年多来,由于邪恶的迫害,扰乱了我的正常生活秩序,也给家人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上的痛苦。我的姐姐常在梦中惊醒,呼唤着我的名字,说我又被抓走了。丈夫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每天提心吊胆,敏感日期,我家大门一响,就以为公安又来抓人,心情烦闷的他常在外面喝酒,有时回家极度痛苦的躺在水泥地上就睡着了,我女儿失去母爱,幼小的心灵就饱受沧桑。一个好端端的家就这样被拆散了。

信仰自由,依法上访是宪法赋予我们的合法权利,而江泽民凌驾于法律之上,发动了这场史无前例的对真、善、忍信仰的迫害,而且完全建立在谎言基础之上,毒害了无数善良百姓,但随着谎言的一个个被揭穿,真象必将大白于天下。

我今天把自己的亲身经历写出来,希望善良的人们不再受谎言的欺骗,理智、清醒地看待发生在你们身边的这些悲惨事实,共同抵制这场迫害,早日结束这场民族浩劫。

[编注]署名严正声明将归类发表。

犯罪责任人单位及电话(区号0448,邮编:135300)

刘连云:吉林省柳河县教育局书记 :女,50岁左右, 自1999年4.25以来,她追随江氏集团,柳河县教育系统坚持修炼的法轮功学员无一不被她骚扰,对本系统不放弃修炼的法轮功学员以停发工资相要挟,2002年4月在她的布置下各中小学书记安排班主任带领学生到处撕、揭法轮功标语,毒害了无数学生。

梁学敏:吉林省柳河县县委副书记

马铁毛:吉林省柳河县看守所: 单位电话:0448-7222586 手机:13944553119

相关人员单位及电话(区号0448,邮编:135300):

曹桂茹:原吉林省柳河县第十中学校长,现吉林省柳河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 单位电话:0448-7224152
于葆华:原吉林省柳河县第十中学书记, 现吉林省柳河县第九中学书记 单位电话:0448-7320044
王彦州:现吉林省柳河县第十中学书记
李官福:原吉林省柳河县第十中学副校长,现吉林省柳河县教育局德育办公室主任: (此人没参与对我的迫害,但对大法有很深的误解) 办公室电话:0448-7210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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