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中国科技大学毕业生戴晓东被非法判刑4年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4年3月4日】大连市大法弟子戴晓东在2003年2月13日被从单位绑架后,现已被以强加的罪名判刑4年,非法关押在大连监狱。

戴晓东,男,现34岁。家住大连市沙河口区,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自动化控制专业,在一家网络公司工作。2003年2月13日正在上班,被大连市公安局网络监察处绑架,同时被抄家,关入大连姚家看守所,被大连市中山区非法判4年有期徒刑。现被劫持在大连监狱。

参与迫害的单位有:大连市公安局网络监察处,大连市看守所(即姚家看守所),大连中山区法院刑事庭法官刘洪斌,瓦房店监狱集训队,大连市监狱(大连市沙河口区新生路130号邮编:116033)。

被非法判刑的当地法轮功学员,首先被送到瓦房店监狱集训队进行所谓的集训,然后再分到各监狱。大连大法弟子杨传军、陈鑫、曲兵等都在瓦房店监狱集训队被关押过。

所有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都经过大连各区法院刑事庭的所谓开庭审理。开庭只是走一个过场,其实,对法轮功学员的刑期早已内定,所以,在开庭的过程中,法官只是履行一下程序。只要开了庭,法官的任务也就完成了。

有的法官抛弃良知道义,对法轮功学员很凶狠,比如,沙河口区法院刑事庭法官刘杰,以欺骗的手法,逼迫学员认错;也有的法官为保住自己的地位,违心地、麻木地做着,如西岗区法官董锋;还有一部分法官,对法轮功学员有同情心,但没有勇气为学员提供帮助。

迫害大法者不但害人,也给自己造业招灾;而善待大法的人们,也许现在人们还看不到、感受不到什么,但只要凭着良知善念做事,不久的将来就会看到自己的善行所带来的结果。

希望同修们在向他们讲真象时,把握分寸,尽量使他们明白。

附:大连各区法院刑事庭庭长及电话、法官及电话(大连地区的区位号为:0411)
沙河口区法院刑事庭庭长(姓名不详)电话:6840605
法官:刘杰电话:

中山区法院刑事庭庭长(姓名不详)电话:2802280转7072
法官:刘洪斌

西岗区法院院长:黄祖黎;电话:0411----2490337(办)
刑事庭庭长:董峰;副庭长:王丽明(女)电话:0411---2470240(办)

甘井子区法院刑事庭庭长(姓名不详)电话:6600626

庄河市法院刑事庭庭长(姓名不详)电话:9852030

瓦房店法院刑事庭庭长:王颖华(刑一庭)电话:5669960
刑二庭庭长:黄爱军,电话:5660487

普兰店法院刑事庭庭长(姓名不详)电话:3113290

金州区法院刑事庭庭长(姓名不详)电话:7837768

长海县法院刑事庭庭长(姓名不详)电话:9882679
(姓名不详请同修补充。)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副院长高尔坦(主管有关法轮功事宜)电话:0411---3795005
刑事庭庭长徐翰冬电话:0411----3795022
刑事庭传真电话:0411----3795037
民事庭传真电话:0411----3795099
民事庭庭长徐文电话:0411----3795101

注意:从今年三月以后,大连地区电话号码升至八位,在所有号码前,加“8”。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