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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讲师和钢铁厂职工因坚持信仰遭新疆乌鲁木齐精神病院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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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3月31日】

案例一:新疆工学院大学讲师李向宏遭精神病院迫害

1999年7.20后新疆工学院大学讲师李向宏(女)到北京上访,被新疆610歹徒绑架到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医院)强制接受精神迫害,被强制接受各种方式的药物和精神迫害;每天和一群语无伦次、神志不清的男女精神病患者关在一起,还随时遭受一群男性精神病患者语言及行为的调戏和侮辱,而院方对此却熟视无睹,司空见惯,这一幕是1999年8、9月份新疆大法弟子去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看望李向宏时亲眼所见,后来院方得知我们是大法弟子,怕将内幕泄露,在第二次看望她时被拒绝看望。现李向宏又被非法判刑十一年(又说十二年),关押在新疆女子监狱(新疆第二监狱)。

案例二:新疆八一钢铁厂大法弟子柳岸红遭受的精神迫害

新疆八—钢铁厂大法弟子柳岸红(男)在被非法关押在新疆昌吉劳教所期间,坚持绝食抗工、抗议非法劳教,并坚持炼功,被劳教所铐在床上4个多月,每天遭强行灌食,遭恶警顾建海、宁涛、田虎毒打,并被株连到整个监室,因为他的正义抗工而使整个监室犯人被扣分、延期,因此又被犯人毒打。

至2002年从昌吉劳教所释放后,被自治区610伙同八钢610强行送至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医院),期间被强行注射破坏神经中枢的药剂,每天恶徒强迫他吃很多有损人神经的药片,时间长达3个多月,严重损伤了柳岸红的神经系统,当时致使大法弟子柳岸红表情木讷,大脑反应迟钝,与日本影片《追捕》中描述的精神病医院内迫害健康人的情节几乎完全一样。2003年8月因向世人讲清真相,柳岸红再次被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非法劳教,再次被关押在新疆昌吉劳教所。

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不法人员对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惟命是从,直接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对所绑架来的法轮功学员强制进行药物及精神迫害,严重丧失职业道德,为法律、伦理所不容。时至今日,在新疆及中国大陆有众多的精神病机构直接参与这场迫害。在此,我们强烈呼吁国际人权机构对中国大陆正在持续的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摧残予以广泛关注,同时我们新疆大法弟子及所有正义善良的民众诚挚的邀请世界精神病协会、世界精神病学会、追查国际及国际相关机构前来中国新疆对以上精神迫害事实及所有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事实展开调查!

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碱泉街邮编830002(区号0991—)
前任院长宋英(2003年离职,现任乌鲁木齐市妇幼保健院院长兼副书记 电话8554660 办公室8554656)
现任院长许向东(2003年任职)2655080
书记杨在学 8839981
总值班室 2617697 行政办886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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