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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油田管理局红岗采油厂恶人恶行及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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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3月28日】吉林省油田管理局红岗采油厂,原厂长李延军,原书记潘禄发、红大公司经理姜辉、书记录孙贵水等人,自99年7.20以后,不辨是非,追随江氏集团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十分卖力。对本厂去长春为法轮功上访的学员进行“办班教育”扣工资、奖金、年终奖、季度奖,按旷工处理,并列为看管重点,要求天天汇报,监视居住,监听电话。工休出门也要请假,不准假不许走,走就抓人。对在家没去上访的学员,挨家搜查大法书,逼问炼不炼了。同时积极配合大安市公安局,松原市公安局油田分局油田政保科,多次到学员家中抄家抓人。在厂领导的大力打压、迫害下使原本在大法修炼中身心受益的人,放弃修炼后,旧病复发死亡,如翟友、申风英等人。

2000年7月14日,红岗采油厂九名职工,自费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因为公民有上访的合法权利。红岗采油厂副厂长王晓岩、宣传部长黄鹤鹤、派出所民警孙才、红大公司锅炉队书记张署平等人奉命追赶、拦劫。在北京找到5人后,连夜返回,请示采油厂书记、厂长怎么办?在得到厂长、书记潘禄发、红大公司书记孙贵水的回话后,没让这5人回家,直接送松原市公安局油田政保科进行迫害。

政保科王队长,干警王江,对这几位学员又打又逼问后,送拘留所15天。这5人释放后,采油厂给开除厂籍、留厂查看的处分,并调离原来工作单位,工资扣发,只给200元左右生活费,办班转化,周六、周日上班干活,平时由小队长、书记、班长看管“接送”上下班,时刻处于高度监视的状态。

由采油厂厂长书记,红大公司经理、书记,做出的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决定,严重的侵犯了人权,触犯了“劳动法”。还有一些人助纣为虐,想在这场运动中捞取政治资本,如采油二队队长孙怀有、书记韩燕飞、红大公司办公室主任李超,通讯员李群峰等人对本单位的大法弟子非常邪恶。卖命地执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命令。你们想过自己的在做什么吗?想过自己的以后吗?想过“文化大革命”后那些运动中执行上级的命令的人的可悲下场吗?以下是现世现报。

潘禄发:男:50岁左右,红岗采油厂书记,在99年7.20以后,对本厂大法弟子非常邪恶,采用各种手段镇压迫害,并且搞株连政策。女人上访男人不长工资,也不准提家里有炼功的人当干部,宁可提升贪污犯。2000年秋后有一天他和厂干部坐小车去松原开会,出门不到2公里就和对面的车撞上了,别人都没受伤,就他断了两根肋骨,住半年多医院,出院后调离采油厂,停止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厂长李延军,因经济问题被审查,撤职。

陈友:男,50多岁。红岗采油厂管退休的老干部。99年7.20以后,他逼迫炼功的老干部老工人写保证书,迫害大法学员。一天他从办公室出来,过路很宽,两边没人,突然对面来个摩托车,直奔他而去把他的腿撞坏了,住了好几个月医院,后来他不干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了,现已退休。

陈玲:女,30多岁,扶余人,红岗采油厂派出所管户口的女警。她暗地收集大法弟子名单。四处打听谁还炼法轮功,后被大法弟子知道,发正念清除邪恶因素。2002年夏天末,她和丈夫孩子三人骑摩托车在松江大桥和一自行车相撞,她掉下车,头撞在路边水泥台阶上,死亡,其他人都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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