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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木兰县恶人名单和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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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3月28日】

张克(原木兰县委书记)现调走,在任期间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恶人之一。
肖波(原公安局长)

聂中奎(原公安局副局长、迫害法轮功学员)

1999年11月他指挥恶警到大法学员家抄家和抓捕大法弟子,11月2日他亲自带人到吉兴乡去抓捕大法弟子,并把大法弟子关进看守所让这些善良的好人与刑事犯和杀人犯关在一起。2000年2月,聂中奎又带领恶警孙凯等人去北京抓捕进京上访学员,对大法弟子非法搜身,没收钱财,并且对女学员搜身,而且还殴打大法弟子,在任期间对木兰县大法弟子进行迫害起到主要的作用。指挥恶警对大法弟子进行抓捕,超期关押、高额罚款,犯下不可推卸的责任。

张文喜(原公安局政保科科长)现已退休,此人在任期间多次带领恶警对大法弟子进行抄家抓捕,在提审时动用酷刑殴打大法弟子(其中包括老年大法弟子),并且利用手中权力勒索大法弟子家属,如果不给其送礼,就超期关押,此人勒索钱财达数万元之多,是主要恶人之一。

孙凯(原木兰县公安局政保科副科长)现已退休,在任期间伙同政保科长张文喜,多次带领恶警对大法弟子进行抄家抓捕关押,殴打大法弟子并且勒索钱财,否则就是不放人,勒索钱财数万元之多。经常在大法学员面前谤师谤法,犯下许多罪行,罪责难逃。

孙长利(木兰县公安局恶警)此人曾多次伙同恶警对大法弟子进行抄家抓捕,并殴打大法弟子,经常谤师谤法,至今未改。

刘晓春(公安局副局长,主管迫害法轮功)自他上任以来,他亲自带领恶警到大法学员家,进行抄家,非法抓捕并长期关押,对抓捕的大法学员高额罚款,致使多人被非法劳教,5人被非法判重刑,商贵民14年,于友10年,蓝玉荣10年,李孝忠7年,董莲凤9年,有3人被逼流离失所,刘晓春并对亲属勒索钱财,此人不知悔过,现在仍对大法进行犯罪。

平祥(原木兰县第一看守所所长)此人在任期间对大法弟子超期关押数10人,对大法弟子进行迫害。在这期间打死一名刑事犯人,而被关进巴彦看守所,其家人用30多万元将其保出。

杨海林(木兰第二第二派出所所长)、肖国峰、江鹏飞(木兰镇第二派出所警察)。2004年3月3日上午, 肖国峰、江鹏飞二人到大法弟子家滋事,干扰大法弟子的正常生活,当离开时,正好碰到路过此处的大法弟子季凤琴,把季凤琴强行抓走,后来在所长杨海林的率领下,对季凤琴非法抄家。并把季凤琴关进看守所。众所周知,大法弟子以真善忍为做人的标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做好事,做好人不做坏事,不做危害社会的事。然而,就是这样的好人,走在街上无故被抓被迫害。这是什么警察?执行的什么法律?警察应该抓坏人,抓破坏社会治安的坏人,不应该抓好人。

张立军(原吉兴乡派出所所长),此人在任期间,经常派人到大法弟子家干扰抄家及抓捕,2002年4月,张带领恶人将去亲戚家参加婚礼的商贵民夫妻二人抓捕送进看守所关押,后来商贵民被判重刑14年,接着张立军又派人多次到大法弟子孟令久家去抓人,给其家人孩子带来许多痛苦,将大法弟子孟令久逼迫流离失所。

曹林(原吉兴乡派出所指导员)此人曾多次带人到大法弟子家抄家、抓捕、干扰。

李长军(吉兴派乡出所警察)几年来他曾多次伙同其它警察,对大法弟子进行抄家、抓捕多名大法弟子,经常谤师谤法,对大法进行犯罪。

许波(吉兴乡派出所警察)曾多次参与对大法弟子进行抄家,抓捕大法弟子,对大法弟子侮辱、谩骂,经常谤师谤法。

王兆友(吉兴乡派出所警察)多次到大法弟子家进行抄家,抓捕、骚扰大法弟子。

朱学文(原吉兴乡党委书记)此人在任期间,经常指使恶人对大法弟子进行骚扰、抓捕并将大法弟子逼迫流离失所。

李德春(吉兴乡派出所司机)自1999年以来,此人经常开车与其它警察去大法弟子家进行抄家抓捕,干扰大法弟子正常生活,并对大法弟子侮辱、谩骂,经常谤师谤法,至今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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