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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610和公检法恶徒迫害大法弟子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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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3月25日】深圳市福田区“610”、福田区公安分局、福田区看守所、福田区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部分罪行录:(以下简称区610、区公安局、区看守所、区人民法院)

一、 对大法弟子非法判刑和劳教

1、 福田区大法辅导站副站长李建辉和妻子戴英于2000年被区人民法院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年。他们夫妇俩仅仅因为李建辉的副站长的“名衔”,就被冠以“组织扰乱公共秩序罪”而投进监狱。
2、 法轮功学员王仁静和张某,因将关押在区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喻某写的申诉材料上网披露,被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四年。
3、 五名年轻有为的法轮功学员周磊、刘振铭、晁昊、庄文舒、黎福林,为了打破舆论封锁,让深圳人民知道法轮功的真相,于2000年11月在深圳高交会馆附近的高层建筑上抛撒真相传单,被区610、区公安局、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7年-15年有期徒刑。
4、 法轮功学员郑宇燕,于2000年被抓后,先后在广东三水妇教所、三水劳教所、深圳市妇教所辗转迫害,超期迫害至2003年5月才释放。2004年1月又被区公安局和区610非法绑架,据知情人称,此次福田区司法系统妄图将她判刑。福田区法轮功学员被劳教迫害的人数众多,具体人数尚无法统计。

二、酷刑迫害

福田区看守所臭名昭著、罪恶累累。凡被关押在此的法轮功学员都受过非人的折磨,最常见的折磨方式有:
1、 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人身骚扰,随意侵犯学员的自由权、说话权。
2、 利用重刑犯狠毒地打骂、侮辱学员。
3、 对坚持炼功学法的学员用绳子绑住手脚、用透明胶布粘住嘴,或用厕所抹布、脏袜子、脏内裤塞嘴。
4、 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上脚手镣、关禁闭、几天几夜不许睡觉,冬天不给衣服穿。
5、 对绝食抵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野蛮灌食。

开始灌食时,恶警先是指使男犯人对学员进行野蛮灌食。这些犯人身强体壮,心狠手辣。他们经常是五、六个人对一名绝食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灌食。他们将学员推倒在地,强行按住不动,然后将竹管插进学员的嘴里,直达胃部,并捏住鼻子进行灌食。这些犯人毫无灌食经验,用这种及其危险的方式经常使学员窒息甚至出现生命危险。

后来就让两个狱医灌,这一男一女年龄都在50岁左右,更为阴险狠毒。经常扬起鼻饲管(从鼻腔通到胃里的红色胶皮管),阴阳怪气地威胁学员:“这条管子,患乙肝、爱滋病的人都用过,你们染上传染病我们可不管。”一次,男狱医为了给集体绝食的法轮功学员来个下马威,将第一个被灌食的学员按倒在地,先将鼻饲管插入胃里,再将竹管插到咽部,使学员极其痛苦,直干呕,他们把加了浓盐的牛奶倒进竹管,学员的口、鼻都上不来气,差点被憋死,该学员当天就胃出血,据狱医自己说给打了“止血针”,打完针后学员又拉血尿。

三、人格侮辱

2000年底,江××窜到深圳,窜深当天,福田区看守所的恶警发疯一般,闯入每个关押法轮功学员的监仓,女管教张某、李某及“牢头”强行扒下女学员的衣服,有的扒得只剩条内裤,强迫学员穿囚服。女管教亲自动手,将不配合的学员头发扯住往硬板床上撞,下手极其狠毒。同时闯进来的几名男恶警和看守所“领导”指使这罪恶的场面,不但冷眼旁观,而且对看不顺眼的犯人也大打出手。另有两名女学员只穿着内衣、内裤被拉出监仓,在光天化日之下罚冻、罚站。

恶人榜:

王翔(音):男,原福田区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长,后由于迫害法轮功卖力而深得上级赏识,现已上调到市公安局任处长。此人心狠手辣,福田区法轮功学员绝大多数是经他手被判刑、判劳教、拘留的。他曾毫无理智地对一位法轮功学员说:“我死了变成石头也要转化你。”
地址:深圳市解放路深圳市公安局

黄涛(音):男,福田区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长。自99年7.20以来,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此人品行恶劣,和王翔一起干了许多伤天害理的坏事。
电话:0755--82718033
地址:深圳市福民路123号福田公安分局政保科

福田区610办: 初文波(主任)
办公室电话:0755-84461598
84461599
手机:13902939916

另: 深圳市南山区610办
王立(主任) 办公室电话:0755-26563676
手机:13802223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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