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7月20日对法轮功邪恶的迫害开始了,我想我炼法轮功身心受益,我想要为法轮功说一句公道话,我于99年12月到北京上访,被北京警察抓了,把我们关进拘留所已是半夜12点,在那里关了几个小时,强行收了我三百多元钱。第二天,荆门市驻京警察把我们接去过了一夜,扣我们的钱,还打了同修,在我们身上到处搜。第三天,石化总厂驻京警察(就是专门在北京蹲点抓,打压上访学员的)把我们带回荆门,关到本厂军马场一个多月,收我们十元一天的伙食费,还安排帮教人员监管我们,没有人身自由。
2001年7月27日晚上,我们几位同修在月亮湖小区公园发正念,被月亮湖分局把我们抓住关了两天,抓后他们给我女儿打电话,要我女儿到分局,骗她说只要交出东西就可以放了我,女儿因救我心切就交出了两本书、几盘炼功磁带和几张真象资料。当时,孙德红(月亮湖分局所长)问我资料是哪来的。我说是在外买东西时,别人放在我篮子里的。他问:“你知道是谁吗?”我说不知道。后来,他们把其他同修放了,剩下我一个人,说是要送看守所。由于我不配合他们,不出卖同修,他们把我送到荆门市第一看守所,我已绝食几天,孙德红还打我耳光,孔江欣(恶警)用拳打,犯人用拳打脚踢我,我就给他们讲真象,后来他们又把我换另一个监室,关了快一个月,月亮湖分局把我送到本市七一桥洗脑班关了两个多月,几个帮教看管一个大法学员,连上厕所都跟着,没有一点人身自由。在那里我始终坚持自己的信仰,最后居委会负责人把我家里的孩子们叫来,他们四个人捉住我按手印,我挣扎不脱只有哭,我让孩子们把管教叫来,我对他们说你们强迫按的手印不算,作废,他们说,不按就劳教你,我说不怕。
回家过了一段时间,我打电话到市“610”办公室告诉他们七一桥洗脑班按的手印不是我自愿按的,是四个人强行让我按的,不算数,全部作废。他们说你别到外面去说,我说这是事实。后来“610”伙同厂里居委会、月亮湖分局来骚扰我,不让我女儿上班,专门在家看管我一个多月。
2002年9月份,我到江山村发放真象资料,回来的路上被两个居委会的人(都是女的)抓住我,白庙派出所把我抓到了那里,然后月亮湖分局的孙德红把我带到分局。他们审问我,我一概不配合,孙德红对我拳打脚踢,用打犯人的木棍打我多次,他们还叫来邪悟者万秋霞来对我说,我也没说什么。关了我两天,又把我送到荆门市二看守所,关了半个月,在那里我利用一切机会给犯人讲大法被迫害的真象,他们都很愿意听,在这期间我一直绝食,管教打电话给月亮湖分局让他们把我接回去,孙德红不接,还说让他们给我灌食,他们果真凶残地用铁钳子撬开嘴给我灌食,灌了好几天,见我仍不屈服,只好把我放了,并扣我伙食费450元。
2003年3月份,我去给同修送新经文,在路口被巡逻警察抓住拖上车,孙德红带几个警察抄我的家,拿走了八本书、两盘磁带和一些真象资料,把我关到月亮湖分局油城派出所。孙德红打我耳光,还有油城派出所姓王的恶警对我拳打脚踢,在那里关了两天后,把我送到荆门市第一看守所关了两个多月,审案期间孔江欣和姓王的恶警对我拳打脚踢好几次,把我的脚都踢肿了,出黑块了。在那里,我和同修一起绝食抗议,5月底他们把我判劳教一年,送沙洋劳教所。医院检查我有高血压,下午又检查一次高血压,劳教所不收,他们只好把我又带回月亮湖分局,已是晚上六点钟左右了,他们只好叫我女儿把我接回家了。因他们要把我送劳教所还请了一桌酒席,要我们家里人给钱,家人不配合,他们到我儿子、女儿单位强制扣了600元钱。以后经常给我家里打电话骚扰我们,还挑拨我女儿对我学法炼功进行干扰,我坚决地对女儿说,学法炼功我是决不会放弃的。
这就是我从99年7月20日以来所遭受的一些迫害。
参与迫害的直接负责人及电话号码:
孙德红:w-724-2272468 孙明辉:w-724-2274213 孔江欣:w-724-2275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