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中驻加领事诽谤罪成 华侨时报煽动仇恨案又将结案(图)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4年2月9日】
新闻发布会法轮功学员向行人讲真相媒体采访

〔明慧记者肖妍蒙特利尔报道〕2月5日下午,加拿大蒙特利尔市法轮功学员在唐人街中山公园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当地媒体和华人社区通告安大略省法院对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诽谤案的判决,并介绍将于本月23~25日终审结案的《华侨时报》诽谤法轮功及煽动仇恨案。

会议组织者指出,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对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诽谤案于2004年2月3日做出判决,多伦多商人、法轮功学员乔-契普卡(Joel Chipkar)胜诉,当日缺席出庭的潘新春须为诽谤言论造成的损失做出赔偿。

西人法轮功学员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四年半以来,江氏集团不仅在国内利用多种手段诬蔑法轮功、散布谎言与仇恨,并将迫害延伸到海外。任何人在加拿大的土地上重复中共的谎言,诬蔑诽谤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都将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呼吁加拿大政府官员、外交部、媒体、社会共同制止仇恨宣传,并呼吁广泛监督,及时向当地警方主管仇恨犯罪部门报案。

在新闻发布会过程中,很多中西人士接看材料。许多人听到中国驻外官员做出这种超越正常的领事职权,而且违背了国际法,同时也触犯了加拿大法律的事情感到震惊。在得知加拿大法庭的正义判决后,人们表示非常高兴。

法轮功学员还表示,潘新春因为诽谤法轮功被判违法,向人们传递了一个强有力的信息:在加拿大,无论何种身份,任何诽谤法轮功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同时,本案判决对于即将于本月23~25日终审判决的“《华侨时报》诽谤法轮功及煽动仇恨”一案,也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针对《华侨时报》一案,法轮功学员汪先生说,该报连篇累牍地诽谤法轮功,是中国大陆媒体对法轮功仇恨宣传的缩影,而仇恨宣传是整个迫害的基础。

法轮功学员竹先生认为,《华侨时报》不顾事实真相,执意迎合江××集团镇压法轮功的要求,在加拿大煽动民众仇恨法轮功,不仅为国内的镇压制造“海外舆论”,也毒害了加拿大社会,这种行为应受到加拿大法律的制裁。

蒙特利尔法轮功学员杨女士指出,江氏集团一直通过驻外机构收买、利用、操控海外媒体,在国外散布谣言诋毁法轮功,并“内销”到国内欺骗国内同胞,目的就是想灭绝法轮功。它们不仅在国外收买打手威胁骚扰法轮功学员,操控个别媒体充当“喉舌”,而且滥用外交身份,在华人社区挑拨海外华人仇恨法轮功,骚扰国外支持法轮功的官员等等,把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延伸到海外。

新闻发布会期间,蒙特利尔一家法语电台的记者跟踪采访了整个过程,并在当天的新闻节目中播放。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