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江泽民邪不邪、恶不恶、毒不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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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2月9日】从1992-1999年,短短几年,法轮功学员即达上亿人。古今中外,谁能找到第二个人拿出一个理论在这么短时间内就受到中国人民、世界人民的欢迎、接受、信仰呢?然而江泽民却对这深入人心、广受欢迎、利国利民、人类的大好事,却坐卧不宁,寝食难安,怕得要命。好人增多势必犯罪减少,国家好管理,经济易发展,生活会提高,社会能安定。其实最大受益者不正是当权者吗?盛赞惟恐不及,怎么还能反对呢?人们费解,人们疑惑。到底是为什么呢?劳教所里有的警察说:我们也知道你们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就是你们人太多了。一语道破天机,原来是害怕好人多!你说,什么样的人害怕好人多呢?什么样的领导人能把善良百姓推到对立面上去呢?这只能让人民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那就是江氏小人不纯不正,怕它的丑陋在纯正面前暴露无遗。而现在它更怕,“怕失去权力的后果,怕法轮功平反,怕它掉了脑袋,怕他们家贪污的那些个巨款、巨额资产被抄,什么都怕。”(《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

迫害刚开始时,“办案”人员很是为难,怎么填写呢?没办法,只好填上因炼“法轮功”而“立案”了。那“作案工具”呢?更是一绝,竟填上“录音机”。人们不禁要问:随着法轮功炼功音乐炼法轮功违了什么“规”?又犯了什么“法”?这不是天下奇闻吗?后来就连江氏也觉得如此填写对内对外实在是说不过去,于是便一概写成“扰乱社会治安”了。这又是奇闻,拿着录音机到公园里炼炼法轮功,健康身体,提升道德,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就“扰乱社会治安”了?依法到信访部门去上访、向国家领导人讲句真话:法轮大法好。希望倾听民众呼声,改变迫害法轮功的失误决策,这不正是出自于公民对国家领导人、对政府的信任、关心、爱护、支持和帮助吗?怎能诬为“扰乱社会治安”呢?欲使此诬“合法”,似应修改宪法。

凡是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地方,基本都是警察指使犯人管理、包夹、打骂、酷刑法轮功学员,甚至以给犯人减期作为诱饵。用犯人管、整好人可谓江氏一大邪恶发明。

江氏使尽古今中外一切邪恶招术,妄图高压强迫大法学员“转化”。坏人、罪犯理应向好人转化,那么好人往哪转呢?显然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变成坏人,但真正的好人怎能变成坏人呢?

江氏迫害法轮功这段时间,全国有多少工人下岗(失业),有多少农民生活在贫困线下,又有多少儿童不能入学?但它却不惜使用国家财力的四分之一随意非法残酷迫害法轮功。将迫害好人的这些钱用于解决上述问题、发展经济不好吗?

法轮功不参与政治,不干涉国事,不求名,不图利,只是做好人、做更好的人,要求的只是一个合法的修炼环境。江氏非但不给,还靠编造谎言发动了这场已持续四年之久,并仍在继续进行的对高德大法真、善、忍及其修炼者的残酷迫害。它声称“以法治国”,但它却随意践踏宪法、法律,出自它口便是“法”。“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对发现法轮功学员散发传单“可开枪”、“打死算白打”。难怪有一女警在发廊说:“就是看见了,谁敢开枪啊,口头传达的,没有文件,没有依据,真打死人了,谁承担责任啊,连文件都没有,到时候,老江不承认了,倒霉的不得是我们警察吗?

现已知江氏对无辜大法弟子非法随意迫害致死880多人,判刑6000余人,劳教达几十万人次。其它非法关押处尚不知其数。

江氏对替它卖命迫害大法的邪恶之徒奖励、提升。但有的已遭天谴:双规或抓捕、重病或死亡,甚至殃及家人。如曾获7万奖金、二等“英模”奖,双手沾满大法弟子鲜血的马三家教养院女二所犯罪所长苏境今日也不时流露出心虚和忧伤,其夫因其作恶多端臭名远扬与之离婚了,只一女儿也不和她在一起,也算夫离女散。来自不同国界、不同肤色大法弟子的警告电话、邮件、信件已将她罪行大曝光。她与人唠叨时说:“我将来无论怎样都没有好下场,如果法轮功平反了,就不用说了,就是不平反,倒霉的还是我,因为我得罪(迫害)人太多。”

某市基层610一个工作人员说:所有工作都与法轮功挂钩,这倒是真的。某单位一基层书记也说,企业一切工作、企业效益都与法轮功挂钩,一票否决。江氏为非法随意迫害法轮功不仅株连单位,还株连大法弟子的家人、亲朋、同事、邻居等,使他们身心受到伤害。甚至是胁迫它所能利用的一切工具、他人替它犯罪。它靠株连挑起不明真象的人对法轮功的无端仇恨,它靠造谣诬陷煽动不名真象的人对法轮功的无端仇恨,以此来维持它的邪恶迫害。但谣言怎能持久,搞株连的人怎能有好结果呢?

江氏害怕好人多,你说它邪不邪?花着人民的钱迫害人民却不手软,无所不用其极,你说它恶不恶?制造仇恨,胁迫一切可胁迫的工具和人为其迫害好人、迫害大法,让他们无知地犯罪,你说它毒不毒?

谁不想有个美好未来?正是为了你、你的家人及亲朋好友都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请“清醒过来吧!历史上神的誓约在兑现中,大法衡量着一切生命。人生的路自己走。人自己的一念也会定下自己的未来。

珍惜吧,宇宙的法理就在你们面前。”(《再论迷信》)

“善与恶的表现中都充分体现了各自将要得到的结果。众生,将来的位置是你们自己选择的。”(《走向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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