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真象告诉江苏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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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2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可前国家领导人江泽民出于个人的妒嫉心,却公然置宪法于不顾,捏造罪名,将宣扬“真善忍”、教人一心向善和强身健体的法轮功打成所谓的邪教,制造了改革开放以来最大的一起冤案。

1999年7月20日以来,江泽民操纵他授意建立的法西斯组织“610办公室”,丧心病狂地镇压和迫害坚持信仰,敢于冒着危险向党和人民反映事实真相的法轮功学员,严重践踏了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自由和上访反映冤情的权利。至2003年11月,全国已有八百多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能确认姓名者),数十万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劳教、监禁,遭受酷刑折磨,难以计数的法轮功学员失去工作、学业,家庭被拆散、流离失所,连他们的家属、亲朋好友、同事和领导也受到牵连。在江泽民的专制高压下,有良心敢讲真话的人坐牢送命,昧着良心迫害讲真话者的人却升官发财,不但严重败坏了党和国家的形象,而且直接导致了社会道德的沦丧。

迫害者最害怕世人知道真象。为了欺骗人民、煽动群众、制造仇恨,挑动群众斗群众,四年来,江泽民动用各种宣传工具,在全国范围内对法轮功进行铺天盖地的栽赃、诬陷、抹黑,致使许多善良的人们上当受骗。为此,我们节衣缩食,冒着被抓捕的危险,为您制作了这些真象资料。

法轮功不参与政治,不反对政府。告诉人们真象不是为了仇恨,而是为了帮助人们破除蒙骗,分清善恶,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历史证明,谎言终究不会长久,冤案总有平反昭雪的那一天,一切做恶的生命必然会受到正义的审判和历史的淘汰!


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当年感谢李洪志先生为救人英雄治病

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张震寰理事长:

由中宣部和公安部联合召开的第三次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于日前胜利结束。参加会议的一些代表,因同犯罪分子英勇斗争而致伤残,在常规的医务治疗后依然带着不同的病状。为帮助见义勇为有功人员解除疾苦,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曾正式向贵会提出请求,邀请中国法轮功主持人李洪志先生,在会议期间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提供气功康复治疗。这一请求当即得到张建秘书长和管谦副秘书长及费德泉主任的大力支持。

8月24日李洪志先生应邀专程来公安部为王芳会长治病,8月30日李洪志先生带领一批法轮功气功师,来到会议上为近百名会议代表治病,治病效果之显着得到了普遍的称赞。接受治疗者有的因刀伤、枪伤留下的后遗症,经治疗后立刻解除了疼痛或麻木、乏力的症状;有的是脑外伤造成的后遗症,经治疗后立刻感到头脑清醒,解除了头痛、眩晕等症状;还有的是当场就消除了身体上的肿瘤;有的是在24小时内就排除了胆结石;也有一些是胃病、心脏病、关节病等病状患者,经治疗后都在当场感受到了消除病状的效果。在近百人的治疗中,除一位轻病患者没有明显感受外,其余全部获得了不同程度的明显疗效。经法轮功治疗的代表们对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作出这一安排非常感激,说这是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作的又一件实事。而直接为代表们做了这一实事的是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各位领导和李洪志先生。这也是支持全国人民群众发扬见义勇为精神的实际行动。为此,我会特向您及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各位领导和李洪志先生表示诚挚的感谢!

希望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事业继续得到贵会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 一九九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朱镕基总理当年不赞成取缔“法轮功”

作者:知情者(党员)

作为一名法轮功事件的知情者,看到2000年9月初江泽民接受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华莱士先生专访时在法轮功问题上亲自信口雌黄、无中生有,让全世界耻笑,我真为中国感到羞耻!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江泽民竟然想推卸责任,说什么“政治局常委都要举手同意”等,为他自己镇压法轮功这件愚蠢的事开脱历史罪责。在此我要对其猛喝一声:江总书记,你推卸不了历史责任!先不讲苍天有眼,天网恢恢,你近几年膨胀起来的独裁专制、暴政作风,你周围的每一个人都深有感触。尤其是4.25中南海事件前后,你的言行足以说明你就是镇压法轮功的总导演、总后台,岂能一推了之!且看如下内幕几则:

1. 1998年下半年,以乔石同志为首的部分全国人大离退休老干部,根据大量群众来信反映公安非法对待法轮功炼功群众的问题,对法轮功进行了一段时间的详细调查、研究,得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并于年底向江泽民为首的政治局提交了调查报告,由于报告中提到了“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的古训,令江大为不悦,当即批示(大意):写得玄玄乎乎,我看不懂,并把报告往罗干那儿一推。从骨子里想利用法轮功事件捞取政治资本的罗干,自然心领神会,以法轮功“有国内外政治背景”为由,与连襟何祚庥一起策划了“天津事件”、“中南海事件”……

2. 1999年4月25日“中南海事件”当天,当“两办”负责人及罗干等向江泽民汇报法轮功学员上访经过的情况时,江氏迫不及待地挥舞双手,大叫“灭掉,灭掉,坚决灭掉!”这种赤裸裸的暴君形象,令在场人员包括罗干都感到吃惊。

3. 4.25”中南海事件中,朱镕基总理以他的胸怀和诚意使事情得以圆满解决,眼见朱镕基总理即将得到的世界赞誉、万古流芳,江泽民妒火中烧,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在讨论“中南海事件”的第一次常委会上,老朱刚说了一句:“让他们炼吧”,江氏就恶狠狠地指着他叫:“糊涂!糊涂!糊涂!亡党亡国啊!”曾受“右派”之冤的朱总理似乎明白了什么,从此不再对法轮功的事说一个字,散会时,与在场的工作人员一一握手、道别。


“天安门自焚”是场大骗局

2001年1月23日, 北京天安门广场 发生所谓“自焚事件” 两个小时后,中国官方通讯社新华社立即向全世界宣布此事件为“法轮功学员”所为;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随即对该事件做出了综合追踪述评,对事件做出了权威性定性结论。在另一方面,法轮功发言人发表了声明:自焚者不是法轮功学员。海外法轮功学员对焦点访谈节目进行了慢动作细节分析。指出该事件是彻头彻尾的阴谋,是中国有关当局有组织有预谋构陷法轮功的弥天大谎。情节特别严重,手段特别恶劣。

1.自焚的“王进东”根本就不是法轮功学员!

据称是事件具体组织者的王进东,身份十分可疑。从官方提供的王进东自焚前的照片看,王进东脸颊消瘦、小骨架,而自焚的“王进东”却是大脸盘、大骨架,看起来,王进东被掉包了,自焚的王进东并不是真的王进东。

让我们再看看事件中的王进东的表现:法轮功要求的是双盘,至少也是单盘。说王进东自96年开始修炼好几年了,可至今散盘腿还翘得高高的,完全是一个门外汉。如果您熟悉部队生活的话,就会发现,王进东是以中国军人标准的盘腿姿势坐在地上。另外,王进东的结印动作,两个拇指上下重叠在一起,而法轮功要求两拇指指尖接触。这是法轮功最基本的炼功动作。

那么,王进东究竟是什么人呢?唯一的解释恐怕是,这是个假王进东,假王进东是公安的内线,按电影特技演员化装,戴上隔火面具,呼喊所谓的法轮功口号。呼口号完毕,灭火毯才盖了上去。王进东喊出的被新华社捧为至宝的口号,却根本不是法轮大法里的内容。

请大家再注意另一个细节:自焚后的王进东两腿中间放着的盛过上隔火涂料,穿上防火服,准备好灭火器,灭火毯,然后再浇上汽油点上火,并表演了天安门自焚事件的主要一场戏。

2.“焦点访谈”女记者承认”自焚”镜头有假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女记者李玉强,2002年上半年在河北省会洗脑班(所谓”河北省会法制教育培训中心”)曾当众承认“天安门自焚”镜头有假。李玉强是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的所谓“资深记者”,从99年法轮功被迫害后就一直负责制作诬陷大法的节目,而且中央电视台的诽谤法轮功节目主要由她采访。

2002年初,李玉强在河北省会法制教育培训中心采访王博时,曾和那里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学员进行所谓的”座谈”,当时有法轮功学员问她“自焚”镜头的种种疑点和漏洞(尤其是已烧得黑焦的王进东,两腿间夹的盛汽油的雪碧瓶子却完好无损,面对大家有理有据的分析,李玉强不得不承认:广场上的”王进东”腿中间的雪碧瓶子是他们放进去的,此镜头是他们“拍”的。她还狡辩说是为了让人相信是法轮功在自焚,早知道会被识破就不拍了。

3.从来没人见刘思影之母练过法轮功

刘思影母女在自焚事件中颇为引人注目,刘思影的妈妈刘春玲在事件中不幸当场死亡。按照新华社1月30日“自焚事件始末”的长篇报导,刘思影“在妈妈的影响下,1999年3月起开始在家练习法轮功。”如此推算,刘思影的妈妈刘春玲最晚在1999年3月(镇压之前)已开始练习法轮功,或许更早。而华盛顿邮报2月4日发表署名菲利普.P.潘(Philip P. Pan)的文章,题为“自焚的火焰照亮了中国的黑幕──当众自焚的动机乃为进一步镇压法轮功”。该记者亲自到刘春玲(刘思影之母)的家乡开封实地调查。这篇文章向世界提供了包括以下几点在内的事实:刘春玲不是开封本地人,生前在夜总会靠陪吃陪舞谋生;刘春玲曾不时殴打老母和幼女;邻居们说从来没有人看见过刘春玲练法轮功。华盛顿邮报的这篇报导在国际上引起强烈震动,被广为转载和引用。新华社被迫改变说法来圆谎,二月八日新华社报导说刘春玲是在镇压后才练习“法轮功”的,躲在家练,害怕被别人看见,结果,新华社圆谎不成,前后报道又自相矛盾了。而在同篇报导中还说刘春玲练功后,常常打母亲、女儿。这与在遭受极端迫害时都能够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法轮功学员的表现更是大相径庭,实在让人不敢相信刘春玲是法轮功修炼者。

4.气管切开术后唱歌有违医学常识

气管切开术后唱歌有违医学常识。积水潭医院医生对汽油烧伤患者实施早期气管切开插管是正常的,但采访中“患者”表现却不禁令人疑窦丛生。请看引自新华社一月三十日各大媒体报道:“……思影想说话,因气管切开装了插管,显得费力,但发声仍然清晰……(在经过十几句言语流畅思路清晰的对话后),思影还说:‘阿姨,我要唱歌。’说着,思影竟轻声哼了起来:‘5月里,端阳到,汨罗江上好热闹,好热闹……’这是思影最喜欢的一首儿歌《看龙船》。儿歌唱完了,思影也累了。她轻轻对护士说:‘阿姨,我饿了。……’”这段文字看似逼真感人,但一个医务工作者稍加推敲,就能看出其中破绽百出。众所周知,气管插管有三种方式:经口腔、经鼻腔及气管切开插管。而前两种方式都需经声门进入气管,患者是绝不可能发声的。而气管切开部位在声带下方,虽然不经声门,但患者在早期也是绝对无法开口说话的,因呼吸气体主要是通过气管插管与外界相通而很少或根本没有气流通过声带。患者怎能底气十足、情感充沛地回答记者提问,末了竟还唱了一首儿歌呢?即使是在病情稳定的后期,气道水肿、喉头水肿消退后,患者只能发出口齿不清、四面漏气的声音,绝不可能清晰发音的。所以,说话的声音究竟是不是躺在病床上的人发出的?自焚者的病情是否严重到真的做了气管切开术?这不得不令人严肃思考。

5.法轮功禁止杀生包括自杀

法轮功教导人们禁止任何形式的杀生包括自杀。李洪志先生在《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中明确指出“自杀是有罪的”。法轮功也从未有通过自杀可以达到升天圆满之说。其次,法轮功自1992年传出,洪扬世界几十个国家,上亿人修炼。为什么在镇压以前的七年中从没有法轮功学员自杀,而在镇压一年半后突然出现?为什么在大陆之外全世界任何一个地区也从来没有法轮功学员自杀,而只有在中国才出现自焚?


加拿大法轮功学员舍己救人获优秀公民奖

2003年11月17日,加拿大魁北克省移民部奖励在2002年舍己救人的24位优秀公民,中国移民、法轮功学员陈儒庆受到「优秀公民」嘉奖,成为魁北克历史上第一位获得这种荣誉的华裔公民。

从中国大陆广西移民来的陈儒庆先生,现在是蒙特利尔居民。2002 年3月9 日下午他在蒙特利尔的沃旦区陪同朋友到修车铺修车时,见一个小男孩朝他们边跑边大喊著──「有个女孩掉进运河了」。陈先生立刻向200多米外的运河跑了过去,看见一个小女孩正在离河岸大约10米远的冰窟窿里挣扎,他连衣服都来不及脱,立刻从冰上爬了过去,紧紧抓住小女孩的手,把她从冰窟窿里救了出来。原来那天气转暖, 运河上久冻的冰层开始融化,孩子们在河上玩耍时,小女孩踩到薄冰掉进了河里。朋友们很快叫来了救护车,小女孩被迅速送往医院。全身湿透陈先生随后便回家去了。后来,沃旦区警察分局经多方打听才找到他,并于2002年4月给予嘉奖。

当记者问到出于什么考虑在冰天雪地里下河救人时,他说:「当时什么也没想,看到人家小女孩在冰水里挣扎,什么也没想。但我觉得作为我们法轮大法的修炼者嘛,师父教导我们如果你见到杀人放火都不管,就不是我的弟子,师父这样说。那我们看到人都快要死了,你不去救她,作为一个修炼者肯定是不合格的。」


阳光下的罪恶
——揭开江苏省南京市法轮功学员惨遭迫害的黑幕

几年来,江苏省和南京市各级“610办公室”积极执行江泽民镇压法轮功的错误政策,残酷迫害全省的法轮功学员,迄今为止,共将约700人非法劳教,数十人判刑,近百人关进精神病院进行折磨,数人被迫害致死。但在官方的竭力掩盖下,这一黑幕却不为百姓所知。下面披露的只是冰山的一角。

人间地狱劳教所

江苏省和南京地区被非法劳动教养的男性法轮功学员和女性法轮功学员,分别被集中关押在大丰市方强劳教所和镇江市句东劳教所。这俩个劳教所是名符其实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间地狱,堪称当代“白公馆”、“渣滓洞”。

按照“610办公室”制定的政策,逼迫一个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一个狱警可以得到几千元奖金,还有提干等好处。由于把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与狱警的奖金、业绩和升迁相挂钩,几年来,句东和方强劳教所对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了丧心病狂的迫害和惨无人道的折磨。以下是他们最常用的一些迫害手段。

1、狱警直接动手折磨法轮功学员

江苏省劳教局公布的《执法执纪十二条禁令》第一条明确规定,“禁止干警打骂、体罚”。但在江泽民残酷镇压法轮功政策的默许和纵容下,这条规定在句东和方强劳教所成了一句空话,折磨法轮功学员成了狱警的家常便饭。

句东劳教所四中队狱警周瑞花、洪鹰、霍燕等人经常公开在操场上施展暴力,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背飞、打耳光、拳打脚踢、揪头发等折磨。三中队狱警蒋冬梅白天夜晚罚法轮功学员站、蹲,不许睡觉、不许坐、不许说话。尤其到了晚上,她狠毒地让法轮功学员两个人背对背地罚站在一块磁砖上,不给大小便,冷了不许加衣服,有的一直站11天11夜。一位叫秦艳秋的法轮功学员一直被罚蹲、站了18天18夜,直到小便失禁,脸色蜡黄,生命垂危,蒋冬梅才停止对她的迫害。

南京法轮功学员陈玉洁,54岁。为逼她写不炼功的保证书,狱警赵玉兰、周英动不动就把她关在禁闭室罚站,不给睡。她被折磨得腿脚红肿不能穿鞋,身体素质急剧下降,一吃饭就呕吐。赵玉兰、周英又强行往她七孔处灌药,致使她耳朵流脓、失聪,导致她145斤的体重下降成89斤皮包骨,瘫痪生活不能自理。最后,狱方则以她有“精神障碍” “保外就医”,草草了事。

2、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超强度劳动折磨

脏活、重活、累活等超强度劳动折磨,是方强和句东劳教所逼迫法轮功学员屈服的原始手段。

法律规定,劳教人员每天劳动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并且不得搞超强度劳动。可在方强劳教所,下农田劳动的法轮功学员有时从事超强度劳动超过12小时。一大队和四大队缝纫车间的劳动时间每天14到16个小时是家常便饭。高淳县的法轮功学员孔令胜在修炼法轮功前脊椎断过。狱警孙黎明要他放弃信仰,被他拒绝。于是孙黎明便用劳动来折磨他。他挑不动大粪,就让他用手掏大粪给别人挑。一个星期下来,孔令胜手上全被粪便弄得满手裂口并且淌血,可他忍过来了。孙黎明一看他还不屈服,也不顾他以前脊椎断过,就把他调去抬河泥,用最重的农活折磨他。狱警甚至连古稀老人也不放过。春寒时节,有位68岁的法轮功学员竟被勒令脱去鞋袜,站在刺骨的冷水中清理沟渠,排水降渍。

3、指使犯人殴打法轮功学员

2001年5月3~6日,句东劳教所三中队狱警蒋冬梅唆使妓女谢丽芳等人,把全组法轮功学员逐个骗、拖进禁闭室,剥去衣服,按倒在地,上身骑一人、下身骑一人,对她们进行恶毒、变态的人身凌辱:掐乳头、针扎乳头;方凳砸小腹部、踢下身;膝盖顶阴部、拔阴毛、往阴道里塞纸。谢丽芳还伙同另一些妓女掐法轮功学员的小腹部和大腿内侧的穴位、筋络。法轮功学员杜秀菊(42岁,未婚,连云港技校教师)被迫害后一个多月下身流血不止。被迫害最严重的是南通法轮功学员黄红萍,谢丽芳等人乱踩乱踹她的头、脸,乱抓她的头发往墙上撞,用尽了上述所有的恶劣手段,大小便全都打在裤子上。暴徒们还边打边骂“打死你就像打死一条狗,劳教所不会追查我们责任的。”黄红萍的腹部、大腿两侧,下身全部青紫、皮下出血,惨不忍睹。躺在床上一个多月不能正常行走,后走动需两人架扶。法轮功学员余淑霞被逼写不炼功的保证书时,先后有6个卖淫牢犯轮流打她3天,眼圈被打得发黑,脸部及全身浮肿,全身到处是青紫块。这些卖淫女仗着狱警给她们撑腰,掐她下身两大腿处的筋,拔她的阴毛。她多次呼救命,但是无人过问,险些丧命。劳教所为了遮人耳目,把她关在储藏室里二十几天,直到基本消肿才把她放出来。

劳教人员如此为非作歹,靠的是狱警的指使和撑腰。而狱警如此的邪恶是谁在背后指使和撑腰?正如方强劳教所二大队某狱警不打自招所言:“上面有指示,其他劳教人员死了要负刑事责任,而法轮功的人被害死我们是不负刑事责任的。”不言而喻,是江泽民等邪恶当权者在教唆犯罪。

4、用电警棍拷打折磨法轮功学员

按照法律,每个劳教大队只允许拥有两根电棍,而且只有在发生暴力抗拒管教事件、不使用电棍不足以解决问题时才让使用电警棍。可是这个规定在方强劳教所成了一句空话。

据到2001年10月底的不完全统计,在集中关押法轮功学员的方强劳教所二大队,至少有30多位法轮功学员曾受到过电警棍的折磨。有位法轮功学员被6根电警棍同时电击,电得满头都是血。徐州师范大学数学博士张其虎,3次被长时间电击,其中2001年10月4日那次,被折磨的时间长达一上午。方强劳教所二大队书记于海永将脚踩在他身上,一边拿着电棍,一边恶狠狠地说:“你别看我平时笑嘻嘻,可我也有杀手的一面!你不转化,我就叫你生不如死!”一次,方强劳教所三大队狱警孙黎明将法轮功学员唐建新反铐吊起,将电警棍伸到他嘴里进行电击,电得他满嘴的牙全松动了,一个星期没能说话。法轮功学员孔令胜被反铐吊起来后,三大队教导员李永吉和狱警孙黎明用警棍伸进他的衣服里来回反复电击,致使他昏了过去、大小便失禁。之后,孙黎明还不停止使用电警棍。当孔令胜被泼凉水、掐人中弄醒后,孙黎明又对他一顿暴打。在场的一位狱警事后在没人的地方悄悄告诉孔令胜:这次电击之前三大队教导员李永吉曾组织所有的狱警开会,让大家放心地使用电警棍,出了什么事情由大家集体来承担,说不定因为这次电击弄几个转化的,这成绩由大家集体分享。

2001年初,句东劳教所女子分所教导员缪琪亲自动用电警棍电击法轮功学员。南京法轮功学员凌某某就在长时间的电击下昏死了过去。

5.“车轮战”轮番洗脑

即由几名专门从事洗脑工作的狱察轮番洗脑,每天只允许法轮功学员休息1、2个小时,不断提问,狂轰滥炸,少则几天,多则数月,从而逼迫他们屈服。如在方强劳教所,对不肯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每天晚上由几个狱警轮流谈话至12点,甚至更晚,然后罚站,让其他劳教人员看着他们,要他们拿着攻击法轮功的所谓学习材料,一直站到凌晨2点甚至通宵,或写所谓谈话后的心得。许多法轮功学员连续近20、30天基本不让睡觉。

6.用流氓手段污辱法轮功学员的人格

对不堪折磨被迫妥协的法轮功学员,狱警要求他们必须写“四书五经”。 “四书”即保证书、决裂书、悔过书、揭批书,“五经”就是揭批书必须写完五遍。然后,还要他们上台宣读,拍照片,最后再由省劳教局来验收。验收时,他们阴险歹毒地强迫法轮功学员当众辱骂自己的师父李洪志先生和法轮功,并强迫他们一个一个地从李先生的画像上踏过,在画像上打叉,而且要打在脸上,然后还要把自己的名字也写在自己师父的脸上,吐痰吐在师父的脸上。一度违心妥协的法轮功学员杨奎不愿这样做,结果遭到电警棍的残酷折磨。

最后,法轮功学员劳教到期释放时,都由所在地610办公室统一接走。没有屈服的,直接转送到精神病院或关押到别的地方去。法轮功学员陈国亮所在地的公安来接他时威胁说:“不转化回去就把你送到精神病院去,我们不好对付你,精神病人可以对付你。”

精神病院里的非人折磨

为了摧残法轮功学员的意志,几年来,“610办公室”把众多精神完全正常的法轮功学员关进精神病院进行非人的折磨。仅南京被关进精神病院的法轮功学员就有丁建华、韩纪珍、段祥娣、吴顺珍、沈丽娟、李安宁、李群、邝理、冯妙华等几十人,有人甚至被关过多次,最长的达一年多。

下面是韩纪珍的儿子、美国法轮功学员王永生博士记述的韩纪珍被警察关进南京精神病院摧残的经过:

选择何种方法锻炼自己的身体,本应是每个人自己的选择,这是天赋人权。然而在江氏集团的统治下,中国老百姓连这点权利都得不到。我母亲为了这点权利,被警察关进精神病院折磨3个多月,并遭受药物摧残。

1997年底,由于繁重的学习任务,只要看10分钟的书,我就会感觉眼睛很疲劳,要是再看下去,眼睛就会发疼。为此我去过德州医疗中心,检查结果,医生也束手无策:“看起来你的眼底可能是有点问题,但是现在病情还很轻,我什么也做不了。你先回去,等病情加重了再来,到时我用激光给你治疗。”幸运的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学习了法轮功。在不知不觉中,我的眼睛可以看很长时间书了,也可以用电脑了,连续几个小时也不累。从我的亲身经历,我看到了法轮功具有神奇的功效。

于是我打电话给我母亲,告诉她法轮功好,让她也去炼炼法轮功。我母亲原来是新华日报社印刷厂的工人。多年来的操劳使她身体患了多种疾病,特别是她患了28年的妇女病,中医、西医都看过很多,各种偏方也试了不少,可是病情还是不见好。1998年上半年,我母亲开始学习法轮功。短短几个月,她的身体受益很大,不要说一般的伤风感冒等小病好了,就是那个根深蒂固的多年的妇女病也好了,真正体会了什么是无病一身轻的滋味,再也不用为去医院看医生而犯愁了。而且她按照“真善忍”的道理去做,脾气也好了很多,对别人更加和善了。

1999年7月20日以后,由于江氏集团对法轮功学员的打压和迫害,利用其操纵的舆论工具铺天盖地诬蔑法轮功,妄图在中国铲除法轮功。多少无辜的老百姓被欺世的谎言蒙蔽,甚至带着仇恨的心理对待法轮功。为了向国家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我母亲于1999年12月23日去北京上访。在去北京的火车上巧遇其他十几位功友,大家一起到了北京。在北京有中央信访办和国务院信访办,职责是专门负责接待各地老百姓上访鸣冤。中国宪法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上访的权利,而且为了防止对上访人的打击报复,上访是不需要任何人批准的。然而江氏集团却公然违反中国宪法,把去信访办上访的法轮功学员都抓起来,谁上访就抓谁。许多法轮功学员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只好去天安门广场鸣冤。

我母亲到了北京的第二天便去了天安门广场。在天安门广场,警察看到法轮功学员就要抓,他们对分辨谁是法轮功学员已很有经验了,查问那些慈眉善目的外地人,差不多是八、九不离十。一个警察看到我母亲,便问:“是不是炼法轮功的?”她回答说:“是!”便被抓进了警车。上车后警察便开始左右开弓地打她的脸,一直到警察自己的手打得疼得动不了,于是他又用另一只手拿包砸人。

警察从我母亲的身份证上知道了她的地址。于是母亲被从南京去的警察押回南京,强行关进南京精神病院(现改名为南京脑科医院)。开始时医院拒收,医生认为她不是精神病,不应该住院。但警察施加的压力实在太大,那些医生最后也只得无可奈何地收下。但是医生对我家里人说:“她不是因为精神病住进医院,而是因为她要炼法轮功所致!”

当我得知母亲被关精神病院的消息后,非常震惊!我告诉我的同事和我的老板,他们都不相信。他们说:“现在快到21世纪了,怎么会有这样的事发生呢?”

于是我向老板请了假,买了飞机票直飞上海。第二天到了南京精神病院。好在可以见到母亲,方才了解了更详细的情况。我问她都受到了什么样的“治疗”。母亲告诉我说:“我每天被强迫注射药物或口服药物。这里的医生护士够邪恶的,你要是不吃药,他们就把你绑起来灌药。”她说:“这些药使我痛苦不堪,坐也不是,站也不是,躺也不是,全身乏力,头晕目眩,脑袋里好象浆糊一样,而且心烦意乱,一点也安静不下来。”在她讲话的时候,我注意到她的说话和动作都特别地缓慢,舌头好像变得特别大,变得不灵活了,有点吞吞吐吐的,而且思维也变得缓慢,看上去真象个病人了。

我和母亲正说着话,忽然听到护士在门外喊了什么。我母亲紧张地对我说:“他们又要给我吃药了!”随后进来一位年轻的女护士,手里拿着装水的杯子和药,一边喂着药,一边对我母亲说:“现在还想练法轮功吗?不要再练了!”我当时就在旁边,看着这一切,心痛得简直无以言表。

后来我去找主治医生,她正在给病人看病。我在门外等了好一会儿,等她看完了,我走进去,对她说:“我是韩纪珍的儿子,特地从美国赶来,来问问我母亲的情况。”她说:“根据你母亲的情况,随时可以出院,只要警察同意。”我又问到用药的事情,她说:“我们也没有办法。既然警察把她送进来,我们只得给她药。不然将来她再去为法轮功上访,我们就不好交代了。”

在我家里人一再的请求下,母亲在春节前几天被医院释放回家准备过年。但是没想到警察第二天就来到我家,逼迫我母亲写一个保证,保证不去北京上访,否则他们就要把她送回精神病院。在警察的强大压力下,因为不愿意再被关进精神病院,母亲违心地做了她不愿意做的事。于是警察离开了,我们全家想这下可以过一个团圆年了。可是万万没想到,第二天警察又来了,说:“你光写不上访的保证还不够,你还必须要写一个不再炼法轮功的保证,否则就把你送回精神病院。”我母亲回答说:“我怎么能做这个保证呢?!炼法轮功使我身心受到很大好处,这么好的功法我怎么能不炼呢?”警察说:“看来你的精神还是有问题,根本没有治好,还需要继续治疗。”于是这些警察强行把母亲又再次关进了精神病院。这一关又是两个多月。

我父亲的身体也不好,那时他患了癌症,做过手术,需要母亲就在家里照顾他。自从警察把她关进精神病院后,她不但不能照顾父亲,反而要父亲照顾她,给她送饭。一家人的生活真是苦不堪言!

在2000年底的时候,我帮父母办好了来美国探亲的手续,签证也签到了,机票也买好了,就等着登机了。然而不幸的是,他们在上海机场被海关拦了下来,因为海关官员在电脑里的黑名单上发现了我母亲的名字。大概是警察们知道,要是让我母亲出来,他们的恶行就要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了。 ( 2002年12月9日)

监狱里的野蛮虐待

2003年春节,原籍江苏省盐城市的美国公民、法轮功学员李祥春回国看望父母,后于2003年1月22日在广州机场被中国公安非法逮捕。2003年3月21日,李祥春在遭非法关押50多天后,被大陆法院以莫须有的罪名判刑3年,关押在南京监狱。

2003年5月27日,李祥春开始在南京监狱绝食,抗议他遭到的不公正对待。自5月31日起,他为此在南京监狱内部医院遭到虐待和强行灌食。

得知李祥春绝食的消息后,美领馆官员于当地时间周一开车赴南京监狱要求与李祥春见面,以确保他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状况,但被狱方拒绝。在美领馆官员的一再要求下,南京监狱同意该官员与李祥春通电话,李祥春在电话中表示遭到虐待而且灌食“异常痛苦”。

李祥春的未婚妻符泳清得知消息后立即打电话给南京监狱,以前曾与她通过话的顺姓管教恶狠狠地说,“不要总来骚扰我们。”为回避问题,他又说“他未婚妻的声音不是你这样”。这个顺姓管教曾对符泳清说,“你告诉李祥春要老实一点,跟我们配合。也许我们会考虑关他两年多就放,不然就让他蹲满三年。”

美国驻中国领事馆官员说:从6月27日起,南京监狱又连续将李祥春送入5个洗脑班、每次都强迫他接受2小时的反法轮功宣传。7月8日开始,李拒绝去洗脑班,被狱警指使一群囚犯打倒在地,后被强行拖下楼梯架到洗脑班上。7月9日李再次被暴力架入洗脑班, 导致他身体上有至少29处伤痕,很多是大面积的。为此,李祥春再次绝食抗议被虐待。

据悉,这期间李祥春写了6次书面文字递交给美国驻中国领事馆官员,但美领事馆均未收到。因美国驻中国领事馆官员未能及时收到李的每周信件,故电话直接联系李,得知李在狱中被剥夺炼功和读法轮功书籍的权利并被强制洗脑。近来,李祥春的牢房中从原来的关4个人增加到关10个人,其中6个是专门来24小时看他,不让他炼功的。其中一个因贩毒而判死刑的犯人曾威胁要杀了查尔斯。

最近,美领事馆官员终于收到了此前被中方扣押的李祥春写给美领馆官员的94页材料中的8页。李祥春在其中提到,他在 1月被抓时就曾遭到毒打,并且被连续3天3夜车轮审问,不让睡觉。送到南京监狱后,他被“长时间戴手铐”,并且被强迫长时间看诋毁法轮功的洗脑录像。

警察的为非作歹

几年来,江苏各地公安部门充当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打手,无法无天,罪行累累。下面是淮安法轮功学员张正刚被警察迫害致死的经过:

36岁的张正刚1964年8月6日生于江苏淮安,大专文化,生前系淮安工商行职工。2000年3月2日,淮安公安部门将其带走拘留审查,被关进淮安看守所。3月25日上午8时许,淮安公安部门背着亲属,将遭毒打造成头部重伤、处于昏迷状态的张正刚送进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生进行了抢救治疗,做了开颅手术,取出了淤血,手术后又进行了接氧挂水医治。

当时张正刚心跳、血压均有,可是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其妻及其母闻讯赶到医院,但警察不许亲属了解整个医疗方案、病历和用药情况,整个病房全被公安人员监控。到了3月30日晚约6点30分,医生做了心电图,张正刚心跳微弱,有呼吸。

这时,突然来了四、五十名公安人员,戒严了医院走廊、病房,诓骗看护在病房张的妻子和母亲到另外房间隔离监控,然后数名干警一涌而上,强行推开了其他亲属和在病房观望的病人,抢走了尚有心跳、呼吸的张正刚,将他送去火葬厂,并背着家属强行火化,制造了一起特大人命冤案。

其后,公安规定,不准其亲戚朋友吊唁,不准送花圈,不准家人亲属上访上告。张正刚的妻子悲愤地写道:“就这样一个年轻的活人进了看守所,没有得到法律公正的裁判,却惨遭非法毒打致死,一桩人命关天的冤案,在淮安公安部门一手操纵下不了了之,惨遭非法毒打的张正刚,冤哉!”

洗脑班里的黑幕

1999年7月20日以来,江苏省南京市相继举办了各种非法洗脑班,强制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逼迫他们放弃自己的信仰。如南京市鼓楼区于2001年1月20日举办的非法洗脑班,就是一个迫害、摧残法轮功学员的变相看守所。

这个洗脑班轮流关押了一批批法轮功学员,他们都是被用流氓手段绑架进来的。进来时先搜身,家属送的东西都经过仔细检查。每间房单独关一人,而且人离开房间时,房间内的东西随时可能被搜查。房间安着铁门、铁窗,为挡住视线,距前窗一米远处悬挂一块很大的布帘,距后窗一米远处耸立着一堵高墙。房顶安装着监控器,日光昼夜通明。每天倒痰盂时间至多3~5分钟,就算放风时间,连在厕所大便都被限制。

南京是有名的三大火炉之一,洗脑班为折磨法轮功学员,在高温天气随意关窗。清晨六点高音喇叭就开始播放谎言,有时至甚至连续4个多小时,还强迫法轮功学员看官方造谣的电视录相、谈观后感,不许讲话。并调动公、检、法、政府机关、高校、居委会等各方面人员组成的所谓的”帮教团“,车轮式地提审法轮功学员,逼迫亲属以打、骂、离婚等施加压力,强迫他们写保证书。还经常组织各区好几十人的团体来参观,回去仿效。

有两位被派来”帮教“的大学生了解我们在此的具体情况后感慨地说:”正常人在这儿两天都会被逼疯。“他们问:”你们被关在这儿通过什么法律程序?“哪有什么法律程序?我们告诉他们:被绑骗来的。

某研究所两位女法轮功学员因坚决不写保证不去上访,已被非法关押在此长达十个月。有的不写保证的法轮功学员夫妻双方都被非法判刑、劳教,根本不管你家中有将参加高考的孩子、无人照管的幼儿。

法轮功学员的存款都被冻结,有人几个月甚至半年拿不到工资。每个月交5000元生活费,并按日计算,逾期则罚交一万。出来后还要交3000元保证金。放出一个人,管教人员拿500元奖金,并威胁:出去后只要见到两个炼功人在一起,随时随地可抓。最近恶徒扬言再不写保证就要判刑,最高判9年。

恶有恶报

1. 原江苏省劳教局局长张文华犯四项重罪被判有期徒刑16年

从1988年至2000年10月,张文华曾先后担任江苏省劳教局政委、局长、党委书记,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张文华在任江苏省劳教局局长期间,积极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关押,残酷迫害,犯下累累罪行。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02年3月25日,南京市建邺区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张文华犯有受贿罪、贪污罪、徇私舞弊罪和非法私藏弹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2. 原江苏省610办公室副主任王荣生患白血病

原江苏省610办公室副主任、江苏省公安厅副厅厅长王荣生,积极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于2002年底左右升任江苏省司法厅厅长,但刚上任不久即患白血病,至今住院。

衷心地祝愿你有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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