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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台市上河湾镇派出所迫害法轮功学员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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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2月5日】吉林省九台市上河湾镇派出所所长尹维君、恶警姜永辉、史和君(又名史伟),自99年7·20以来,关押殴打法轮功学员,并勒索农民大法弟子家庭的血汗钱。恶警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1、2000年2月,尹维君(音)和姜永辉还在九台市六台乡派出所任职,他们逼迫法轮功学员曹来申(音)写保证书,曹来申在压力下违心写了,后觉得不对,就去派出所声明所写保证作废,姜永辉上来就打曹来申嘴巴子,然后把曹来申送到九台拘留十五天。曹来申回来后,姜永辉多次骚扰曹来申,曹来申无奈,带着一家老小漂泊他乡。
2、2000年腊月,上河湾镇石羊村法轮功学员尹艳凤,在长途客车上发真象传单,被姜永辉非法抓捕,并送到长春黑嘴子劳教所劳教一年。
3、尹维君和姜永辉调到上河湾镇派出所以后,更加重对法轮功学员迫害。2002年四月,姜永辉带人到上河湾镇干沟小学非法抓捕小学教师──法轮功学员郭延祥,并将郭延祥送到饮马河劳教所劳教一年。因为郭延祥不放弃修炼,到期后又加期半年,至今仍被非法关押。
4、2002年春天,上河湾镇派出所又非法抓捕了法轮功学员曹国泰,将其送到九台看守所关押,欲判劳教。曹国泰在未炼功以前有肌肉腐烂病,炼功以后病情好转,在九台看守所关押期间,因为不能学法炼功,旧病复发,送劳教,劳教所不收,被放回。
5、2003年7月26日,上河湾镇法轮功学员在南山开法会,上河湾派出所非法抓捕了姜凤霞、张春莲、王树维、刘桂莲、尹桂兰、冯国芳等六名法轮功学员,送九台看守所拘留,两个星期后,姜凤霞、冯国芳被送黑嘴子劳教一年。
6、2003年8月,因恶人举报说石羊四队村民孙宪伟在家炼功,上河湾派出所恶警到其家中将孙宪伟非法抓走,并将他用车拉到六台派出所用刑。他们将孙宪伟的胳膊拉成苏秦背锏式,用手铐铐紧,还在手铐与背部之间插一个啤酒瓶子(据说这种酷刑可以让一个硬汉在十几分钟之内手臂残废)。姜永辉首当其冲,对孙宪伟拳脚相加,逼迫他骂师父,不骂就打。后来孙宪伟亲友求人说情,被勒索2000元,才将孙宪伟放回。
7、2003年8月,恶警史和君带着帮办李四新(音)等,夜间闯进法轮功学员刘新仁、王树维家中,把两人非法抓捕后送到九台洗脑班,强行洗脑,逼迫看诽谤大法的录像。王树维因犯心脏病被放回。
8、2003年9月,恶警再次在夜间闯入刘新仁家,把刘新仁非法抓到派出所,逼迫刘家人交2000元罚款,并威胁说不交就送劳教。家人害怕,只好交出2000元的血汗钱。
9、2003年7月15日,吉林省德惠市杨树镇东化吉村法轮功学员于珍(女,74岁),在九台市上河湾镇黄花村姑娘家附近发放大法真相传单,被恶人举报。上河湾镇派出所恶警姜永辉、史和君(史伟)开车把老人抓到上河湾派出所,随后又到老人家里,把老人的箱子、柜强行撬开,将大法书籍洗劫一空,又强行将老人押往九台拘留所。途中被老人姑娘家的邻居截住要求放人,被上河湾派出所勒索2200元放回。

(注:2000元相当于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将近半年的收入。)

吉林省九台市上河湾镇派出所:
地址:吉林省九台市上河湾镇
邮政编码:130515
电话:0431——2165283
所长:陈兴武(新调来的)
恶警:姜永辉、史和君(又名史伟)
注:原来的所长尹维君已调到吉林省九台市工商派出所任副所长(邮政编码:130500,邮寄直接写:吉林省九台市工商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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