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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

——男法轮功学员遭酷刑 女学员被男犯侮辱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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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2月4日】江苏省方强劳教所四大队二中队和入所队,于2003年10月1日开始搞所谓“突击行动攻坚战”,针对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酷刑“转化”。

* 67岁苏大教授等11位大法弟子被酷刑折磨

劳教所对11位坚定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吴军、何国平(昆山)、陈晓星(报社记者)、李熹龙(常州)、陈盘根(苏州大学教授)、窦文强(大学生,南京浦口)、胡春清(苏州),进行“攻坚战”,24小时强制不给睡觉,逼迫他们放弃信仰。

专门负责逼迫转化的警察和“帮教”以及夹控人员实行三班制,专门设夹控房间,门窗用报纸或床单封闭,他们惧怕见不得人的迫害手段曝光,连续进行非人的精神摧残和肉体折磨,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

苏州大学67岁的陈盘根副教授和苏州桥梁设计硕士生胡春清,每天都被劳教人员打骂,更有甚者被打得大小便失禁,下半夜不让穿衣服只穿短裤衩,还要被16盆冷水连续浇淋。

刘居方,宜兴人,农民,喉结被掐坏声音发不出来,被盗窃犯朱颜龙(二进宫犯人)夹控。胡春清的耳朵软骨都已被拧碎变形。打手们用烟头烫、针扎等各种方式来随意折磨摧残法轮功学员,手段残忍无道,令人发指。

* 女学员高玉兰被恶警唆使的男犯侮辱摧残

更令人不能容忍的是,恶警们把句东劳教所的女法轮功学员高玉兰带到方强男劳教所搞所谓“转化交流”,让男犯居大春将高玉兰衣服扒光,进行流氓性的侮辱摧残。它们的这些丑恶行径不仅激起了其他有良知的干警的不满,也激起了一些有良知的其他劳教人员的愤慨。此事惊动了江苏省纪委、省劳教局,但令人不解的是这种惨绝人性的无耻事件竟最终不了了之。

劳教所以“教育感化挽救”为幌子,美其名曰“帮助教育”,实质是非人的折磨,疯狂的摧残。非法劳教期满后还要进行恐吓。不法人员的丑恶行径不仅败坏着人民政府的形象,而且违背国法,蹂躏人权,把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场所肆无忌惮地变成了法西斯式的迫害基地──新时代的渣滓洞。

* 强制洗脑的实质

在人类跨入二十一世纪文明的今天,在中国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地方,上演着一幕幕人间悲剧。法轮功学员们是为了身心健康而炼功的、追求高尚道德和人生真理、坚信“真善忍”的各阶层百姓,却因此被大批大批地关押、劳改、劳教、被送进看守所、监狱或精神病院,并扣以莫须有的罪名“扰乱社会秩序”。在那些地方,不法人员们对修炼者们强行洗脑:24小时不让睡觉,强制“学习”,即整天看自杀、杀人的一些恐怖碟片,并被逼迫写感想说诋毁大法的话,甚至警察指使一些“二进宫”以上的劳改犯打骂法轮功学员。这些专门做法轮功学员“转化”的警察,为了图谋政绩、奖金,捞取政治资本往上爬,想方设法地残酷折磨法轮功学员。

历史的悲剧正在这里上演。然而,无论多么恐怖残忍的强制都征服不了修炼人对“真善忍”的坚定信念,真理是镇压不住的,邪恶只能激起善良人的愤怒,更多的人会进行理性的思考、支持正义。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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