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恶有恶报的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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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2月27日】赵淑平,男,50岁。诸城陶瓷厂保卫科人员。为了赚钱,疯狂的迫害大法弟子。2003年上半年,突然暴死。死时,抚慰金、退休金分文没得到。

王树忠,男,60岁。诸城陶瓷厂前任厂长,任陶瓷厂迫害法轮功小组组长,对大法弟子马艳芳的死,王有不可推卸的责任。2003年底,王树忠因贪污受贿,奸淫少女,被依法逮捕。

王煜平,男,40岁左右。原诸城九中校长,任职期间,配合公安局迫害大法弟子王树青。王树青被迫流离失所一年多,最后被劳教。王煜平遭报得重病,脑子里长瘤子,做化疗花了很多钱也没治好。2003年,被调离九中,撤掉校长职务。

刘炳华,男,50岁。曾在摩托车厂保卫处,上班迫害大法弟子,思想败坏。2001年,得股骨头坏死病,走路必须拄着拐杖。

王金宇,男,30多岁。曾任摩托车厂保卫科科长,负责迫害大法弟子,最后摩托车厂垮台,王金宇的科长也没了。

王海文,男,60多岁。诸城辛兴镇人,7.20之前,被派去监控大法弟子,期间责骂大法弟子。2002年,得了偏瘫。

徐光荣,男,40岁左右。诸城市公安局政保科大队队长,迫害法轮功成员之一,他多次带人抓大法弟子,抄家,收受贿赂。2003年,开车撞死一人,赔款十多万。

范存升,男,50多岁。诸城中黄疃人,他经常撕毁大法标语,以前他身体很健康,2002年他得恶报,得了半身不遂。

王童谣,男,60岁左右。诸城电力局纪检书记,负责迫害法轮功。2001年在电力局有四十名门卫和电子墙的情况下,他家丢了大彩电,摩托车。2002年王童谣又得了病。

善恶有报是天理,劝那些至今仍在为江泽民卖力,迫害好人的那些人。为了自己和家人的未来,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否则恶报来时丝毫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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