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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温江县大法弟子王永凤受迫害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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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2月26日】我是一名大法弟子,名叫王永凤,家住四川温江县和盛镇玉成村。我于1997年4月学炼法轮大法以后,得到了身心的健康。

自江××公开迫害法轮大法以及大法学员后,我为了给大法讨个公道,于2000年1月3日进京上访,说说自己亲身受益的情况。在途经成都时被同村邻居挡回(村长王怀成授意邻居所为),当晚就被镇政府人员李洪元、苏桂英、驻村工作人员陈清华、李主任、派出所人员卢永林强行带到派出所,拿走了我的身份证(至今未退),并对我进行了非法审讯。我被强行戴上刑具,不给饭吃,不给床睡,整整遭受了一夜折磨。

2000年1月4日,我被派出所人员冯志勇戴上刑具,由冯志勇、杨华劫持送往温江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强迫我交所谓“生活费”150元。该拘留所关押着近30名大法弟子。

1月19日,我被卢永林劫持到温江看守所,刑拘一个月。当时我身上仅剩的260元现金被看守所强行兑换成只能在看守所内使用的菜票,在被关进西三监室时,这点菜票又被同室刑拘犯洗劫一空。犯人们扬言说:“谁炼功就打谁,这是上边的指示。”

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我们被强迫从事看守所内的劳动。此间,我看见一位60多岁的女大法弟子因坚持信仰被戴上了刑具,年近80岁的大法弟子曹安荣也被关在监牢里。

2月19日,我被释放,同时罚款1500元(有条为证)。回家后我得知,在我被拘留和刑拘期间,我爱人杨静群被限制外出,外出一律要向村长王怀成请假。

3月,胡冬祥、杨碧群、派出所人员王景善带人到我家来无理搜查,驻村人员陈清华、杨碧群和县纪委强行要我写所谓“检查”(因我在看守所里没有写)。同月,我和两名大法弟子(胡宇珍、姜丽蓉)又被杨碧群、苏桂英、陈清华以及派出所人员强行带到派出所,先是被强迫劳动,后由和盛镇党委副书记黄洪石提审,审讯时,派出所的人说:“先拿那个共产党员(指我)开刀”,过程中强迫我们写所谓的“检查”和“保证”,一直折磨到晚上才将我们放回,但大法弟子胡宇珍仍被关在派出所。

4月,我又被村书记黄永富、陈清华、苏桂英带到村上,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由和盛镇原副镇长宣布开除我的共产党员党籍。

6月30日,我和我的爱人以及大法弟子王永清、胡宇珍、童玉华、姜丽蓉被恶警张喜龙、苏桂英、陈清华送到镇政府。在路上张喜龙和苏桂英威胁我说:你再到北京去上访就马上开除你女儿的教职。白天让我们在烈日下曝晒,晚上我被李洪元和另一个恶徒带到派出所,被李洪元和另一个恶徒以及派出所人员王景善暴打一顿,直到11点左右才被带回镇政府胡冬祥的办公室。胡冬祥扬言说:“可以对法轮功采取一切非正当手段和非法律手段。”

之后我又被李洪元和另一恶徒暴打一顿,直到午夜12点左右才被带到礼堂集中,无床铺过夜。7月1日中午我被放回家。

因我在外打工,2001年4月,张喜龙、陈清华、王怀成、黄永富又找上门来威胁说:“不准到北京去,否则不要你的女儿教书。”

以上就是我因坚持“真善忍”信仰而遭受江××政治流氓集团迫害的点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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