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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市凌北镇派出所私闯民宅绑架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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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2月25日】我是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凌北镇庙西村村民组大法弟子,1995年11月有缘得法,没得法前我体弱多病,什么活都干不了,全靠丈夫支撑家务,得法以后,身体健康,家里的活都能承担,这样减轻了丈夫的负担,因此家人的都支持我修炼。

自从1999年7月20日,江××开始镇压法轮功以后,村民组组长和村委会计监视我,不许我炼功和进京上访,还不允许我串门,连姐姐家都不允许去,就这样使我失去了人身自由,搅得全家天天不得安宁,正常生活经常受到干扰。

在2001年10月的一天,我一人在家里做家务,突然凌北镇派出所李新海等七八个恶警闯入我家,(其余的恶警不知姓名)问我炼不炼功,我说:“炼,因为炼功才有今天的好身体,现在我丈夫去世了(2001年4月工亡),家里的生活全靠我一人承担,孩子小,生活不能自理,只因为我学法道德升华了,丈夫的工亡我没给单位找麻烦,所以家里没有生活来源,自己靠打工维持生活,是师父让我按‘真、善、忍做个好人,做事先考虑别人,做到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好人。就这样按师父告诉我的严格要求自己。在这样无依无靠的情况下,如果不炼功,我能做到吗?”

这时派出所一恶警给我戴上手铐,其它几名恶警在屋里乱翻,把我的录音机、炼功带、《转法轮》一书,给我抄走,又一名警察在我家外屋打手机联系车,随后几名恶警把我抬上车,当时我大喊“法轮大法好,我没做错事,你们没有理由抓我。”一名恶警对我拳打脚踢,嘴还大骂。我还说:“我家里还有十四岁的孩子没人管,他的父亲刚没,他自己在家里不能生活,你们放了我。”不论怎么讲理也不听,后来没有任何手续给我送到拘留所。在这段时间里,在邪恶的迫害下,孩子一人在家里无人照管,连饭都吃不上,孩子都不知道该怎样活下去,无法承受,使幼小的心灵遭到严重的创伤,失学三天后,老师帮助上学。

在拘留所里关押很多大法弟子,吃的是玉米不破皮的窝窝头,喝的是没有一滴油的菜汤,大小便就在同一屋里,让人感到非常恶心,在那样恶劣的环境下,在刺骨寒冷的夜里,我没有行李,睡在冰冷的木板床上,使我夜里无法入睡,把我冰的肚子痛、吐血。他们怕摊人命把我送进市中医院,途中恶警拽我头发,用脚踢我,嘴还不停的骂我,经医生检查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12天把我放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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