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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办江罗刘周”的要求在说明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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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2月19日】从最近开始,法轮功学员在持续了4年多的和平抗议中,不但一如既往地要求严惩恶首江泽民,同时打出的横幅要求“法办罗干”、“法办刘京”、“法办周永康”。这一举动向人们传达着什么信息呢?

法轮功是修炼,无关乎国家政治、政体,只针对人心。

同样,反映到揭露迫害的行动中,法轮功也只是针对“人心”。人做坏事,迫害真善忍,是因为他被谎言蒙蔽,心中没有了善念。法轮功学员知道,只有让人从心中萌生出了善念,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四年多来,法轮功不针对政府、政党,而是针对人心,针对迫害法轮功的个人,揭露其恶行,希望唤醒良知,制止邪恶。所以,对“人心”的审视,就是作为修炼人的法轮功学员超越政治层面,直接触及人的本性的自然选择。

法轮功学员只是要求一个公民的最基本权利,信仰和炼功的自由,没有任何对政治制度、党派争夺的政治诉求。正是这种从根本上超越政治的抗争,使得法轮功的反迫害表现出的和平、理性、非暴力,与中国历史上许许多多的民间反抗有了截然的不同。

超越政治,只对人心,那么,在这场迫害中,每个人“人心”的表现,是从善或是从恶,就成为法轮功学员区别对待的标准。

几年来,法轮功收集了从恶首江泽民到普通恶警达数万人的恶言恶行,记录在“恶人榜”上,诏示天下。

而对于特别罪大恶极的,更是要在各种场合给予大曝光、大揭露。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就是这样的邪恶之徒。

江泽民是这场迫害的发动者和镇压升级的幕后祸首;罗干作为中央政法委书记,直接策划了对法轮功的造谣诬陷,是江泽民的直接打手;刘京是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恐怖组织头目,到处流窜,指示各地对法轮功无情打击;周永康原是四川省委书记,现是公安部长,双手沾满了法轮功学员的鲜血。

今天法轮功学员要求法办江罗刘周,正是向还在推波助澜助纣为虐者传递这样一个讯息,作恶者必须对自己的恶行负责。任何“只是在执行上级任务”的托词,都不能成为他们的罪责开脱的借口。

人,首先要做一个人,然后才是工作,才是执行任务。如果人都谈不上,还遑论什么工作呢?既然作为人,就要有作为人应有的良知。用恶毒的谎言来加害信奉真善忍的老百姓,煽动人民的仇恨,把好人往死里整,这还是人的良知吗?这样的社会不是很可怕吗?

谈到工作职责,职能部门真正的职能是为了保护人民的权利。公安部最近在全国大会上也讲“不要滥用强制措施,刑讯逼供,侵犯人权”;而且作为执法机关,更有国家宪法作根据。那么,为什么这些人在迫害中奉行的“职责”是迫害好人的“上级命令”,而把维护宪法和人民权利的根本“职责”毁弃了呢?为什么在打击好人时,就死心塌地,而无半点良心可言呢?

就是因为干这种坏事能赢得恶首江泽民的青睐,能给他们个人的“前途”带来好处,迎合了他们自己肮脏的心理。在保住和谋取更多的个人利益的“职责”上,与维护正义和良知、国家宪法、依法治国的“职责”上,这些人出于为私的目的选择了前者,从而带给无数法轮功学员和整个社会无尽的灾难。

罗干、刘京、周永康,不就是这样的人吗?恶首江泽民之所以能胁持整个国家机器迫害法轮功,就是因为有太多的罗干、刘京、周永康这样的为了个人利益抛弃良知的邪恶之徒。他们在四年多推行和实施江泽民对法轮功的灭绝政策中,自己选择了以真善忍为敌,选择了弃善从恶,犯下了如山的罪恶,等待他们的必将是人间法律和善恶必报的天理的公正惩罚。

法办江罗刘周,就是在警示人心,唤醒人们的良知,让大家起来制止这场对人性的迫害、对真善忍的践踏,只有当恶人被抑制、良善被褒扬的时候,我们的社会才能真正稳定。(明慧记者欧阳非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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