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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公主岭市公安局及看守所恶警酷刑摧残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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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2月18日】我于2002年5月30日从一家属楼走出来去长春,刚一出楼口,从一黑色轿车里窜出四名身着便衣的恶警,不问青红皂白就拽住我的胳膊不许我动,他们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我出于本能甩脱他们奔向大街,三名恶警疯狂追赶,把我的鞋追掉之后,用胳膊勒住我的脖子把我拖进车里,把我双臂拧到背后戴上手铐,当时路边的行人都以为是绑架,惊得目瞪口呆,上车后,我发现车上还有一名女同修同时被绑架,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被拉到公安局。

到了公安局,三个恶警又象土匪一样强行把我拖到二楼的审讯室,什么也没说,就把我双手铐到铁椅子上,用铁环将我双脚固定,开始严刑逼供,首先他们开始非法搜身,把我的手机、BP机两个、300多元现金洗劫一空,这时副队长王某瞪着眼睛,阴阳怪气地说:我问你什么你就说什么,一会换了别人可就不是这态度了。当时我没有配合他们,不一回他们就换了两个二十多岁的恶警,一胖一瘦,他们什么也不问就开始施暴,他们把我的头发拔下来拧成绳,刺进我的双耳,不停的捻,当时我只感觉头内象打雷一样轰轰作响、恶心,那种感觉让人生不如死,他们还在一边狞笑着说:炼什么法轮功,杀人放火,强奸妇女也比炼法轮功强,当时我真的不明白我是在公安局还是在黑社会,他们又拿着点燃的香烟,放到我的鼻孔下面熏我,使我眼睛流泪不止,呼吸困难。

后来恶警又坐在凳子上点燃一支香烟自己抽,同时把另外两只点燃放进我的鼻子里熏呛(致使我两个鼻孔内部都被烧糊了),嘴里和另一个恶警说:今天让他抽一盒(指鼻子里熏),即使这样,他们仍不罢休,又重新点燃一支烟开始烧我的指甲,他一个指甲一个指甲地燎,他嫌烟火不够,不停地吹烟头,直至我的两手八个指甲全部脱肉,真是十指连心,我的心脏紧收到一起,恶心、头晕。

酷刑还没有结束,又进来一名恶警,左右开弓打我耳光,然后又双手抓住头发顶部做360度转圈,此时我已没有了知觉,折磨够他就开门出去了(这个人长得1.75米左右,黑瘦、尖嗓子,30多岁),这时胖恶警歇过劲来,又猛扑过来,用脚踹我的脸,用500瓦的强光刺我的眼睛,又把皮带用灯烤热,当时只听皮带被烤的嗞嗞响直冒油,然后插入我的后背烫我,致使我背部严重烫伤,至今仍有疤痕。在我呼吸困难,奄奄一息无法行走的情况下,他们两个人架着我塞进车里拖进看守所。迫害仍然在继续,看守所副所长陈某打我俩耳光,叫嚣到:在外边不敢打你,在这里整死你,然后叫犯人把我抬进监舍里固定到死人床上(就是把人的两手两脚成大字形抻到极限固定,使全身一动也动不了,人和死人一样,拉尿都在床上),陈某叫犯人又一次搜身,将我内衣里1700元现金全部拿走,漫长的灌食迫害开始了,他们给我从鼻子插进去一根白色很硬的塑料管直插胃里使胃粘膜脱落,严重胃出血,一般人很难想象那种滋味,插进去就像洗澡呛水的感觉,泪流不止,刺激食道干痛,管子插进之后,胃里一半硬管,鼻子外边留一半硬管,头部稍动,就恶心要命,咽不下、吐不出来十分难受,更可恶的是长期不拔管,看守所大夫知道插管十分危险,为逃避责任,所以一旦插管就长期不给拔,令人每天24小时处在痛苦之中。就这样被抻上之后,我的腰像断了一样的痛,身体又一动不能动,插着灌食管子的滋味令人难以承受,这期间,每天晚上还不时传来另外几个号里被灌食折磨的惨叫声和恶警的叫骂声、棍打声,更令人毛骨悚然。

十几天的时候,恶警祝强满嘴酒气带着侯管教等恶警冲进号里,开始给我灌凉水折磨我,首先他跳到床上让犯人把我按住,开始灌凉水,其实他已经知道刚灌过2斤盐米汤,大约又给我灌了2斤凉水,并对犯人谎称是糖水。直到28天,被恶警鉴定为严重心率不齐,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为推卸责任,强迫另外一名大法弟子家属签字接人,并说:没事,你把她接出去吧,不用你担责任,就是扔外边死了和你也没有关系。就这样我被放出来了,最邪恶的是他们把我当成别人,他们怀疑的一名大法弟子,给判了二年劳教,实际在我被关押期间,他们已经找到一名认识该大法弟子的人及大法弟子的家属证实过我不是他们怀疑的对象,我本人也没有任何口供,没找出任何我与真相资料有关的东西,就这样也照判不误,真是象以前喊的口号: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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