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万全县年轻农妇自述屡遭关押折磨的悲惨遭遇(上)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4年2月17日】公元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国历史上最黑暗的一幕从此拉开,以江泽民为首的政治流氓集团开始对法轮功群众进行全面的邪恶镇压。在江氏 “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 的邪恶政策下,全国千万个家庭遭到了类似文革那样的浩劫,甚至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我家便是其中的一例。

我和母亲是河北省万全县洗马林镇人。母亲在修炼前体弱多病,是镇里有名的重病号,曾患有心脏病、胃溃疡、慢性胃炎、胃痉挛、双腿股骨缺血性坏死等诸多顽固性疑难杂症,虽经多方求医,但始终不见好转,致使生活不能自理,需有人扶起扶坐,行走不便,常年口服中药,终日由我侍候左右,眼看母亲在病痛中煎熬,干着急没办法。

当时各种气功盛行,但母亲的身体已经弱不禁风,经不住折腾,又怕上当受骗,性命不保,无效把钱扔。98年正月,听说道班那儿放录像,义务教功,不收费,学炼自由,于是我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去看了李洪志师父的讲法录像,里边超常的法理立刻吸引了我,接着又找到炼功点学会了五套功法,回去教会了母亲。真神了,母亲炼功三天,便奇迹般地扔掉了多年的药罐子,一个月后,各种顽症渐渐消失,食欲增加,新陈代谢恢复正常,腿痛明显减轻,自己还能步行到离家较远的炼功点,面色红润、心态祥和,从里到外简直象换了一个人,有很多人就是因为母亲的神奇变化而加入到修炼中来的。随着母亲身体的痊愈,家中又省下了不少的钱,母亲除了能做家务外,还和父亲一起搭理小吃部,家中从此有了欢声笑语,一家人又过上幸福安详的日子。

然而好景不长,1999年4月25日我参加万人大上访后,洗马林镇悄然拉开镇压法轮功的序幕。炼功群众被登记,在公共场所正常的炼功学法、弘法活动被禁止。到了1999年7月20日,邪恶的镇压正式开始,镇里为了完成任务、保住乌纱帽、向上级领赏,采用欺骗、恐吓、非法搜查、收缴大法书籍,利用亲人、亲戚、朋友软硬兼施,逼迫炼功人放弃修炼(所谓的转化),甚至由村干部、家人代签代写保证书,一部分学员一时被突如其来的邪气迷住,违心地写了“三书”,等冷静下来时痛悔不已,在精神上造成巨大压力。

我和母亲因不放弃修炼大法被镇干部、村干部当众辱骂、罚站。镇政法委书记赵玉祥训斥道:“就你们俩不脱离,害得全镇都脱离不了,你们成了害群之马。”村支书张永胜说:“再炼将遭全镇的人唾骂。”见羞辱不成,赵玉祥说:“把她父亲叫来,让她父亲好好教训教训她。”一直围攻到晚上八点左右,将我和母亲还有王贵斌(男 50多岁)三个人绑架至镇派出所施压,并教唆恐吓父亲打骂逼我和母亲写保证书。一直僵持到晚上十一点左右,在亲情的干扰下,我含着眼泪违心地写了保证书才被放回。在回家的路上母亲痛悔不已,觉得对不起救命的师父和大法,第二天就到镇派出所索要保证书,所长李树军以多种借口推托,母亲声明保证书作废(后又被关押了一天)。清早李树军带人闯入我家搜查,一无所获;后镇政法委书记带人(其中有县公安局一人)又二次闯入我家非法搜查,抄走大法书籍五本、教功录像带一套、炼功带一套。接着镇里将我非法绑架至村委会进行恐吓,逼问大法书籍的来源、下落,回答不满意不让回家。

没过多久江恶又搞出1400例栽赃陷害法轮功。洗马林镇又一次在村里对所有炼功群众非法洗脑,签写保证书、悔过书。我和母亲没有配合被非法关押在村治保会,由两人看守,镇、村、派出所唆使利用父亲打骂逼迫不成,三叔替我们在二书上签字,我被强行拽着手按了手印,才被放回家。

此后每逢敏感日,恶人便以“教育转化”的名义将我们非法关押在村里。

2000年两会前,炼功群众又被非法传唤至村委会,进行大过筛,在所谓的帮教转化书上签字。不妥协的被关押在村治保会,恶人叫大法弟子家人送饭,索要看管费,一天50元;并恐吓家人:再不转化就带走拘留、劳教。迫使亲戚朋友不择手段、失去理智地对炼功人施压,镇干部利用此卑鄙手段达不到目的不罢休,最后只剩下我、母亲、龚玉枝三人,政法委书记一天来两趟说:再不转化就给你们加温;治保会主任康旺说:牛头不烂多加点大炭。结果我们被罚跪、罚在院中长时间跑步、长时间双手向前平举或两侧平举,手上并挂上重物;村治保会成员刘志安还踢打我;后镇里叫来校警“二宝仙”殴打龚玉枝,并让她跪铁棍,恐吓我和母亲。父亲被唆使当众打骂我和母亲。一直被关到开完两会,共20多天,并罚款2000元,父亲不给,村治保会成员庞海和刘志安便闯入我家抢走三轮摩托车一辆、索尼牌电视机一台、夏普牌录像机一台、落地组合音响等价值人民币一万余元的财物。招数使尽,我们坚决不放弃修炼。最后叫父亲拿现金赎人,父亲说没钱支付,又让拿房产证作抵押,也没给,村治保会主任逼我打了1400元的欠条(抢走的财物只折了600元),才让我们回家。

2000年5月8日,洗马林村十四名大法弟子进京上访,镇里的政法委书记赵玉祥等把他们押回(途中毒打)刑讯逼供(在镇政府二楼会议室),手段残忍,其中包括:用皮鞋底打脸、抓住头发往墙上撞、各种体罚。镇政府的司机、年青干部和村治保会成员刘志安充当打手。当晚九点左右,赵玉祥带人非法闯入我家查问上访学员的详细情况。深夜十一点,我和母亲已睡下,村治保会主任康旺带一伙人非法闯入我家进行审问。第二天全镇炼功群众被叫到村委会再一次大过筛。说还炼的就罚款3000元(上访的每人被罚5250元)。我和母亲被罚6000元,并扬言没钱交就抄家,还威胁道:咱们镇里一帮人正闲着没事干呢。村治保会成员刘志安对我拳打脚踢;村长高有明打我耳光;副镇长张玉达打我和母亲耳光,并邪恶地说:“我是怕我手疼,要不……”;(在我手上放上重物,双手长时间向两侧平举,重物一动便遭到他们的毒打。)镇里的一名副书记逼我在抄家协议上签“同意”二字,我断然拒绝。镇干部叫嚣说:“由你了,不同意强制执行。”随后镇里两名女干部把我拽上汽车,开到我家。在院子里副镇长张玉达逼问我还炼不炼,逼我撬门,父亲一气之下走出家门,镇里一帮人闯入家中抢劫一空,抢走冰箱、洗衣机、组合柜、床等价值一万多元的财物。我和母亲继续被关押,并让家人送饭。在镇洗脑班上,我见到上访的同修,她们有的仍旧鼻青脸肿。因我不转化,副书记武廷斌带一伙年青人将我关在一间空房中毒打,体罚(两腿叉开,双手长时间向两侧平举、跪沙袋),我被打的披头散发。后又被带到会议室学员当中。午饭过后,一点多钟,武装部副部长小魏把我叫到一间空房内,继续行凶长达四五个小时,其中包括:打耳光,打的口里吐血,头脸肿胀变形;两臂长时间向两侧平举;用脚踢手;用长木板打手;并逼问还炼不炼,一直折磨到下午五六点钟。我被镇里的王燕叫到政协主席办公室由郑向阳进行思想转化,镇里几个年青干部和刘志安中间几次探进头来说:“行不行,我们几个可等不急了!”又朝我叫着:“好好想一想吧,再不转化今晚你就难过。”就是这样镇里采用车轮战术折磨大法弟子,直到违心地说不炼为止。关押期间每人晚上睡一张长条椅,白天强制劳动,打扫房屋、走廊、院子、厕所、擦玻璃、拆洗被褥。

我、母亲和其他几位同修因没交罚款,又被关到村委会。后来姐姐要出嫁,镇里知道后,将我和母亲延期关押,想以此来要挟家人勒索罚款,遭父亲拒绝。政法委书记赵玉祥恼羞成怒扬言:不交钱,人绝对不放。这样前后关押二十多天才放回。回到家也不让过安稳日子,时不时地半夜三更到家中骚扰。有一次,外地有同修上访,半夜三更我和母亲已睡下,父亲在小吃部看门,政法委书记赵玉祥带一伙人砸开街门闯进院子问我们在不在,待我们答了话才离去。

经过多次的迫害和经济敲诈勒索,父亲对我和母亲炼功竭力反对,不让在家炼功。

曾经历病魔煎熬的母亲喜获新生,视大法如生命般珍贵,然而如今大法遭难,师父遭诽谤,母亲想说理没地方、政府不听;想喊冤遭迫害、家被抄;想炼功政府镇压、家人反对;这样给母亲精神上造成了巨大的压力,脸上失去了往日的笑容,苦恼整天伴随着她,终于有一天母亲承受不住这么多的精神压力于2000年八月初三自缢身亡,年仅48岁。(母亲的死完全是不法官吏的野蛮迫害造成的,江氏集团应该负全部责任。但作为修炼人,母亲做了件绝对不应该做的事,违背了大法严禁自杀的要求。希望所有同修引以为戒,在任何困苦、屈辱的环境下都要记住自己是大法弟子,坚持正念,不能背叛师父。只要还是大法弟子,就必须珍惜我们的人身,珍惜在世间修炼大法、讲清真象、救度众生的伟大机缘。)

教人向善成罪过,母亲的死也未能唤醒镇压者的良知,迫害继续延伸。我于2000年12月28日出嫁到孔家庄镇上营屯村。2001年5月30日回家探望父亲,去同修家串门时被副镇长张玉达等人撞见,并尾随到东沙河大街想强行搜身,被闻讯赶来的父亲阻拦,未成。又叫来镇派出所的人追至家中,父亲遭张玉达殴打后,恶徒强行将我们父女绑架到镇里,非法审讯。后我被送进县看守所非法拘留;父亲当日深夜才被放回。从2000年底至2002年期间,洗马林镇派出所又多次配合孔家庄镇派出所、上营屯村委会将我从父亲家非法绑架、关押。

洗马林镇迫害大法弟子的主要责任人:
陈廷富:原镇党委书记 宅电0313-4223587 镇政府办公室电话0313-4852152
杨生威:原镇长    宅电0313-4224039
赵玉祥:原镇政法委书记 宅电0313-4228496
张玉达:原副镇长   宅电0313-4852170
武廷斌:原镇党委副书记 宅电0313-4221523
阮树枝:原副镇长
魏瑞军:原镇武装部副部长 宅电0313-4222098
李树军:原镇派出所所长 镇派出所电话0313-4852006
崔小慧:原镇派出所指导员
方占兵:原镇派出所干警 宅电0313-4852238
张永胜:原洗马林村支书
高有明:原洗马林村村长 宅电0313-4852002
康旺:原洗马林村治保会主任 宅电0313-4852279
刘志安:原洗马林村治保会成员
庞海:原洗马林村治保会成员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