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邪恶势力在中国大陆下发通知(不是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要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信件报纸收发部门,对各种来信严格把关检查。对尤其来自境外的信件,和尤其来自一些法律组织团体的信件,尤其是直接寄给领导干部的信件,不予递送。尤其要求职能信访部门,对来自境外的、来自一些法律组织团体的信件,不准登记,直接销毁,或直接送专门迫害大法的610办公室。既要防止国内人员了解真相,还要不留下将来被查找、追查的痕迹--邪恶手段既卑鄙,又胆小可笑。
为了使讲清真相、救度世人达到更好效果,建议同修在用信件讲真相时针对上述情况,保持正念、多动脑子、发挥智慧、破除邪恶。譬如,给某机构(的人员)发信时,落款最好是与该机构具有相似性质的机构名称,或在收件人后面加上“同学”、“老友”等个人称呼。也建议国内同修多做信件讲真相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