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警察得知消息后,于2000年2月份的一天早晨,以张效军为首几个警察开一辆警车,来到我家门口,对我说:“你哥现已从北京押回,你去派出所商量一些事务,把他们领回来。”我当时信以为真,就跟他们上了车,一路去了派出所。进了派出所,他们就变了脸,把我关进一间小房子里,张效军说:你哥去北京上访,是不是从你那里借的200元钱。我说:借给他200元是事实,但是是借给他做生产投资,买农药化肥用。他们说:就是因为你借给他200元钱,他才有去北京上访的路费。他们犯法是因你之故,现在你有学法轮功之嫌,我们要把你送到刑事拘留所。我说:那不干我的事,你们这是陷害我。他们说:你这是在狡辩,现在你如果能改变一下态度,就出一万元, 你就可以回去。如不出钱,就把你送到拘留所关三个月。我说:我一个农民,哪来的一万元呀!他们说:你没有那么多钱先出5000元也行,现在打个欠条,放在这里,叫你们村治安主任把你领回去。
我在那种高压下只好打了一张欠条,我刚打完欠条,我妻子赶来了,得知此事,与他们理论,他们不听,把我妻子哄出派出所,我妻子说:我丈夫是冤枉的,你不放我丈夫我就死在这里。张效军讲:要死就随你便,不干我的事。我妻听后,一气之下就到农药店买瓶农药,就在派出所里面当着警察面喝。警察连理都不理,也不阻止,看到她喝完农药,人倒了,他们才进行所谓的“抢救”。在医生的全力抢救下,算是捡回一条命。
事情是过去了。但我对此事深有感触。难道这就是政府所说的以法治国吗?执法人员为什么借各种机会敲诈勒索。这是谁的指示?他们不是在知法犯法吗?现在竟然黑到这种地步,在这之后,我对这些所谓的国家工作人员都是避而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