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中国四省、市610头目在西班牙被起诉并被警方立案追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4年12月7日】2004年11月29日,当闻知黑龙江、北京、山东、吉林等四省610办公室头目张晓光、张宪林、董宗方、高奎先四人将随某团体出访欧洲的消息,西班牙法轮功学员立即报知西班牙最高警署:四名在中国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有可能入境西班牙,并向警方递交了该四人的犯罪证据以及证人证词,同时要求警方立即对其進行追查。

西班牙警方在了解了该四名中国官员在中国积极参与并组织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后,立即通知马德里和巴塞罗那最高反恐警局以及国家法院,并着手调查这四名官员是否已经進入西班牙境内。

经查实,進入西班牙的中国团队名单中没有出现这四人的名字。西班牙警方说:这四人已经在最高警署备案,将来一旦他们進入西班牙境内,西班牙警方将有权传讯并审问他们。

与此同时,律师CARLOS代表法轮功学员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向西班牙国家法院正式提交对张晓光、张宪林、董宗方、高奎先等四人的起诉书。黑龙江、吉林、山东、北京等四省市都是迫害法轮功学员最严重的地区。而张晓光、张宪林、董宗方、高奎先等四名610头目在邪恶之首江××及其帮凶罗、刘、周的直接操控下,积极推动并组织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已触犯了中国法律和国际法。虽然这些人在中国大陆还暂时没有受到法律制裁,可一旦他们出访到任何一个民主、法律制度健全的国家,这些国家就可以实施相关法律将其绳之以法。

西班牙学员将继续向西班牙国家法院提交中国大陆对法轮功学员進行迫害的犯罪者的名单以及起诉书。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