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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涞水县的一个农村妇女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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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2月26日】我是河北省涞水县的一个农村妇女,在1998年的夏天由一个热心的亲戚介绍修炼法轮大法的好处,从此我就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我是一个百病缠身的病秧子,钱没少花,药没少吃,可就是都不管用,从修法轮大法不到一年的时间,全身的疾病全部消失,还提高了心性,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观。

可惜这么好的功法却在1999年7月20日被当权的邪恶小人诬蔑为“×教”,在全中国开展了大规模的卑鄙下流镇压,使我们新受益的学员茫然又不知所措,我们怎么也不明白,这么好的高德大法,为什么遭镇压呢?为什么诬蔑我们慈悲的师父?我们怎么办?我们几个同修商量后,冒着被抓的危险,遵照国家法律赋予我们的自由和权力,向政府请愿,为尊师和大法讨回公道,同时让政府领导了解法轮功是祛病健身、修炼心性的高德大法,请政府不要迫害我们,同时给我们一个合法的修炼环境。

我们四个学员到了县政府满怀希望和信心的心情找县领导,有几个值班的说县长、书记都不在,他们说给我们找县长,结果他们打电话叫来了全副武装的110警察,没履行任何法律手续,就将我们抓到了公安局的大院内,反铐在院内的大柱子上大约过了3个多小时,而后又送到拘留所非法关押迫害三天,后又转党校集中强行关押迫害,用铐子反铐,麻绳沾水抽打全身,狠打,跪水泥块地,拳打脚踢等多种残酷折磨。参与迫害的而且还是执法机关人员和党政机关人员。

我们所有学员都被打的遍体鳞伤、惨不忍睹。暴徒们还逼着我们骂师父、骂大法、写“保证”。我们大法学员最明白大法是正法,师尊是清白的,我们被迫全体绝食抗议。不法人员们一计不成又施一计,用恐吓威胁向家属施压,利用亲情迫害。还勒索罚了我们每人3000元钱,其中有1000元是镇政府外加的。

邪恶之首江××下令决心“在三个月消灭完法轮功,对修炼法轮功的怎么整都不过分。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各基层政府官员也成了他的迫害工具,层层参与,不讲任何法律,随意对学员进行迫害。1999年7月19日,他们不按任何法律又将我们几名学员非法压送镇政府关押了3天3夜。不法官员们违反了刑法的一系列条款,还说什么:对炼法轮功的人员不受任何法律约束,视国际人权法、国家宪法于不顾,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法轮功成员视为死敌。加大迫害力度,动用各种刑具迫害。

在2001年农历腊月27日11点左右,由镇政府邪恶书记李振生为首带着十几名不法人员跳墙踹门而入,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在屋内院内乱搜一气,真象闹土匪一样,抄走了《法轮大法义解》一本、《洪吟》一本、法轮功静功带一盘、真象资料数份。另有两名恶警上炕毫不讲理将我按在炕上背铐双手,连鞋袜也不让穿,在腊月天寒风刺骨中将我连拖带打,劫持到村政府门口,打得我的嘴流血。不法人员将我们几个用警车拉到镇政府院内非法关押,继续用车链子(钢的)抽了一个多小时,打累了还不罢休,又用烟头烫我们几个的脸和脖子,烫得都起了大泡。

不法人员们整整迫害了我们三天,直到三十日,正是人们喜迎春节的除夕之夜,勒索了我大女儿一仟元逼她写了“保证书”才放我们回家。

2002年农历9月28日半夜11点,和以前同样,不法人员们没有任何法律程序,又是跳墙踹门而入,到室内乱翻一气,不由分说将我绑架到镇政府大院内,非法关押迫害一天两夜,劫持到涞水县拘留迫害一个多月。

因我们集体绝食抗议迫害10多天,他们怕我们死亡担责任,方给家里去电话接人,又勒索我大女儿650元,逼迫亲戚担保才将我放回。当时参与迫害的有镇派出所所长赵文宗、镇政府副书记李银、副镇长方永武、大队书记孟兆俭、村主任李桂升。

2003年农历4月初九日上午10点多钟,又有6、7名身穿警服、带白口罩的镇政府和镇派出所不法之徒,闯入我家,恶狠狠的大喊,到处搜找。当时我正准备做午饭洗菜,警察歹徒们不由分说,再次将我连拖带铐,将我拖拉到警车,绑架到镇政府院内后转镇派出所,非法关押迫害了3天,当时受迫害的还有孟宪彬、孟云菊。不法人员又诱骗勒索我两个女儿3000元,同时逼我的二姑爷写了“保证”书后才放我回家。

之后又有多次到我家骚扰,共计从我家勒索现款达7950元整,使我身心多次受到无端的侵害,使我的家人也多次受到非法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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