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善之心化飞鸿——讲真象信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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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2月23日】
  • 给二二四医院和沈阳军区相关人员的信

  •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大法弟子控告当地恶人

  • 给重庆大足县教委的公开信

  • 给广州各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信

  • 给二二四医院和沈阳军区相关人员的信

    二二四医院的各位领导及沈阳军区的相关人员:

    一段时间以来,你们下大力度非法追捕二二四医院王纪平,甚至连二二四医院的一些医生护士都被强令积极参与对本系统军人的迫害,同时参与策划制造了对十余位大法弟子的绑架、刑讯逼供案。人心与真象是任何强制力量都改变不了的,任何打着军纪国法的幌子对人民精神信仰与人权的肆意践踏都是要受到法律追究和历史审判的!希望你们能认清当前形势,从长计议,无条件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王纪平。不要再做自绝后路、伤人害己的事。

    记得在小的时候每当我看到军人,就非常敬佩,很有安全感,把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及惩治坏人与军人宗旨联系在一起。然而,你们今天的所为实在令人震惊,你们在惨无人道的迫害着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按照“真、善、忍”做事的好人。这么多年来,在大陆的残酷迫害下法轮功学员没有被吓倒,依旧本着善心、冒着生命危险向人们讲清真象,这不是谁凭着三分热血就能够做到的,更不是为了个人利益,为了什么“反华”,为了什么“政权”?!各行各业纯朴善良的学员们就是为了告诉你们一个真象:法轮大法对人、对社会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大陆媒体5年来对法轮功進行的都是诽谤栽赃。你们作为军人听到的都是来自媒体的一言堂,可你们知道其中全是阴谋。来自人民的声音你们不听,特别是经历了多次政治运动的中国军人――你们,就像命令者的枪口,指谁打谁而不管对错,对真实情况毫无所知。真的该冷静的想一想了,为了自己的未来,为了自己的后人。

    多年来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所采用的手段及宣传,都是建立在谎言欺骗的基础上的,都是违法的、见不得人的。国际教育发展组织(IED)早在2001年8月14日联合国会议上就发表声明,指出2001年1月23日天安门广场的自焚案是由江××政府一手导演的,并向会议提交了该案的分析录像带。新唐人电视台分析栽赃法轮功的天安门自焚案的短片《伪火》2003年11月8日 获“哥伦布国际电影电视节」荣誉奖。“天安门自焚”伪案可谓世界尽知。其手段低劣,漏洞百出,且屡创惊人“奇迹”:刘思影在气管插管后四天能语音清晰的接受记者采访,还能唱歌;大面积烧伤的患者需要暴露创面以防止感染,可他们却包的象“木乃伊”一样密实;王进东更可笑,脸烧得漆黑,可放在两腿之间盛汽油的雪碧瓶却完好无损;在慢镜头中我们可清晰的看见刘春玲是被人挥动利器打死的……法轮功禁止杀生,自杀也是有罪的。而江××让媒体一言堂用残忍无人性的画面嫁祸法轮功是为激起人们不假思索的直观愤怒与仇恨,为了让对法轮功学员的打压更不受舆论阻碍。然而纸是保不住火的,上千条人命与上万名被无辜监禁、酷刑折磨的法轮功学员以及无数妻离子散的家庭都不会让刽子手逃脱人间、天理的惩罚与无尽的偿还。

    当你们在跟家人团聚的时候,想没想过你们已经拆散了别人幸福的家庭;当你们大打出手,刑讯逼供时,你们想没想到有一天你们要为这暴行偿还与负责?疯狂过后,你们不心惊胆颤吗?你们吃得香、睡得甜吗?到底为了什么才做出这样的事?

    这些默默无闻的法轮功学员是伟大而善良的。记得有一位被迫害的学员,当时警察让他的妻子劝说他写保证,并说写了就放人。妻子抱着孩子来到监狱看这位被迫害的学员时,对他说:为了我们的家、为了我们的孩子,你就写了吧。这位学员回答说:我渴望美好的生活,渴望有一个温暖的家,我非常想跟你们团聚,但为了让我们的下一代有信仰“真、善、忍”的权利和自由,我宁愿牺牲自己的家庭幸福。一旁的狱警都流泪了,说:不怪有人说你们才是中国的脊梁,中国的未来。

    在中国5年的残酷迫害中,大陆善良的人们也在思考,也在清醒,都在了解法轮功真象。明白真象的人们,不再参与迫害,而是在保护、支持法轮功学员。有的警察辞去工作不再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有的单位领导保护法轮功学员,还有的人开始走入修炼。法轮功学员和平、理性、坚韧不屈的精神受到全世界人民的尊重,各国善良的人民开始携手共同制止这场迫害。如今法轮功已洪传世界60多个国家和地区,江××及其追随者已在世界范围内被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起诉。“法网恢恢”网站已收录了近25000份参与迫害法轮功单位和个人的详细资料。“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于2003年1月20日成立,并宣布:“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文化大革命时被处死了700多“忠心耿耿的”的警察。有消息说江××提议仿效文革,杀一批警察及相关的人。惊醒吧!不要再无知的跟着江××了,它今天可以诬陷法轮功学员,明天它一样可以把罪责推到你们的身上(因为对法轮功的迫害没有任何的条文及法律规定)。我想,将来你们失去的不仅仅是你们的权势,地位,或许还有你们的生命。

    希望你们能好自为之。每个人也不要觉得此事与你无关,你的默许,你的随声附和,都是在支持邪恶,是在断绝自己未来的路。一定不能再做迫害好人的事了,千万要三思!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大法弟子控告当地恶人

    咸安区人大、检察院:

    我们是一群无辜的受害群众,在我们的信仰自由权、上访权、人身自由权、住宅不受侵犯权等权利受到严重侵犯的情况下,本着对你们的信任与期待,特向你们控诉迫害我们的直接责任人──咸安区公安分局局长肖传家、副局长陈元海及国保大队长曾国华等的罪行,要求区人大、检察院以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的切身权利的角度出发,主持正义,依法追究肖传家、陈元海、曾国华等人的刑事责任。理由如下;

    《宪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法轮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要求修炼者重德向善修心性,同化宇宙“真、善、忍”特性,修成无私无我,完全为别人着想的思想境界。不断的去掉自身存在的各种私心,不断的净化心灵,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平,同时对周围的环境和人群也起到了积极向上和善化的作用,可以说大法所到之处,普遍使人心向善,道德回升,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也是修炼者所必须出现的状态,所以大法本身的法理和修炼者方方面面的表现,展示出来的都是纯正、善良和美好的。这就是大法传出以来能够在短时间内洪传世界上60多个国家和地区,学法炼功群众上亿的根本原因所在。这样的功法应该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修炼民众的这种发自内心的正信更应该受到尊重,同时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然而,随着法轮大法不断的深入人心和修炼群众的日益增多,引起了中国当权者江××的极大不安,江××不是倾听人民的心声,而是在权欲膨胀下悍然发动了一场打压修炼民众的残酷浩劫。江××利用了从中央到地方成立了文革式的各级“610”组织,动用军队、外交、国安、公安、监狱、劳教所、看守所等全部国家专政机器,采取抄家、罚款、拘留、劳教、判刑、酷刑折磨、开除公职等手段在全国范围内系统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控制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所有新闻媒体,采用造谣栽赃等流氓手段攻击陷害法轮功及创始人。愚弄不明法轮功真象的人民,非法灌输邪恶的思想强制性的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洗脑。在这场残酷的迫害下,从99年7月至2004年10月31日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被证实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已达到1101人。非法关押、洗脑、送入精神病院……

    仅咸安一地,五年来,在以肖传家、陈元海、曾国华为首的不法人员的直接迫害下,有16名学员被非法劳教,有近200人次被非法关押或强行关進洗脑班,被非法抄家的学员次数已无法统计,罗桃英、方隆超等数名学员被迫害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归,几年来非法罚款累计达30多万元。肖传家、陈元海、曾国华成了江××的直接追随者,知法犯法给咸安区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造成的损失和痛苦是无可估量的。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拘禁罪、虐待监管人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搜查罪、滥用职权罪。详见如下:

    1、 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犯罪事实:以关押、罚款、劳教、洗脑、株连亲友、单位等手段逼迫多名法轮功学员放弃“真、善、忍”信仰;逼写不修炼保证签字等。依《刑法》第251条情节特别严重导致多人被迫放弃信仰,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 非法拘禁罪。犯罪事实:将200人次非法拘禁或洗脑,16人非法劳教。造成多人精神、肉体严重伤害和经济上的重大损失。依《刑法》第238条情节特别严重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3、 虐待被监管人罪。犯罪事实:对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实施殴打、罚站、灌食、上脚镣手铐 。依《刑法》第248条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极坏,致人伤残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 非法侵入住宅罪。犯罪事实:多名法轮功学员多次被非法抄家,搞笔录,逼写保证签字。依《刑法》第245条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5、 非法搜查罪。犯罪事实;对多名学员非法搜身、抄家、抢大法书,甚至抢拿东西如电脑等。依《刑法》第245条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6、 滥用职权罪。犯罪事实:对守法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滥用职权非法打压,致使200人次被非法拘禁或洗脑,16人非法劳教,多人流离失所,多人被非法抄家,非法罚款,非法收保证金。依《刑法》第397条情节特别严重后果极其恶劣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为了维护公民的权利,维护法律的尊严我们咸安区法轮功学员和平理性向人大、检察院交上了这封控告信。相信有正义感、有良知、有职业道德的执法者,面对执法犯法的犯罪人员肖传家、陈元海、曾国华会用正义之剑将倾斜的天平扶正,将法律的尊严捍卫,才不愧为人民的执法官!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大法弟子


    给重庆大足县教委的公开信

    据核实,大足县教委在树教师形象的通知里有一条,教师不得炼法轮功。这是大足县教委继9月份的所谓建“平安校园”、求“稳定”的通知中“要与法轮功教作斗争”的又一个污点,另外在大足县《中小学教师行为十不准》也有类似的语言,这些都是大足县教委迫害法轮功的证据。

    法轮功是教人修心向善的,根本就不参与政治斗争,然而江氏出于个人妒嫉发动的这场灭绝人性的迫害已持续了五年多了,迫害死了1100多个善良的无辜百姓,引起了国际国内的极大反感,因为全世界人民也越来越明白了迫害的真象了。“4.25事件”事实上是善良群众的和平上访,没有阻塞交通,没有口号,没有过激的言行,连警察扔在地上的烟斗都被大法弟子们捡得干干净净的。在99年迫害发生前,大足县就有近千人修炼法轮功,普遍使人道德回升,人心向善。

    欺世的谎言一个个都被揭穿了。“天安门自焚”其实是公安内部买通的人搞的栽赃陷害,这只要看一看“天安门自焚”的慢镜头分析录像就真象大白了;杀十几个乞丐的其实是一个精神病人所为,嫁祸给法轮功,这在浙江是家喻户晓,成了笑谈。就在谎言铺天盖地的1999年、2000年也没有这样的报道,文痞们把一群不杀生的善良百姓描写成“杀人狂”,“精神病”、“反革命”等,从而大打出手,这不仅仅是对法轮功学员的伤害,也是对整个民族法制、道德的极大摧残。这是一场民族浩劫,文革的悲哀再现中华大地,怎能不让正义之士汗颜?

    现在法轮功洪传到世界上60多个国家,得到了世界上越来越多正直善良的人民的极大青睐,世界各国政府机构、国际组织纷纷对法轮大法和创始人颁发褒奖和感谢,目前已达1200多项。法轮功学员的高尚道德已越来越被世人所瞩目,他们敢于讲真话,敢于坚持真理,他们真诚、善良、坚忍,业务能力强,先他后己,请问这样的人还不够为人之师吗?哪个人是因为炼法轮功而贪污腐化的?哪个人是因为炼法轮功而吸毒、吃喝嫖赌的?哪个人是因为炼法轮功而道德沦丧的?都没有。

    法轮功学员在被迫害中体现出来的善良、正直和坚忍令一切邪恶胆寒,让正义之士看到了中国的希望。这是愚蠢的迫害者当初想不到的,现在国际正义之声越来越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正在收集中国大陆的迫害证据,“法网恢恢”网络上有个“恶人榜”,大足县参与迫害的也“榜上有名”,不信可以去看一看。现在江氏及其帮凶已被世界多个国家告上法庭。这是历史的必然。

    教委的领导们,如果你们知道了法轮功的真象,我想你们不会也不敢助纣为虐的。何去何从,请你们自己思考,覃隆泽、雷天华、陈武等都因为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其实,这还是个先兆,若不悬崖勒马,真正的恶报还在后头。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未来的权利,是助纣为虐、伤害善良呢,还是正气十足抵制邪恶?都是自己说了算,请三思而后行。

    真心为你好的大法弟子

    2004年12月20日

    大足县教委相关单位及负责人联系电话:

    教委电教站(联系人陆浩):023-43720933-8009 02343914709

    大足县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教委主任莫龙飞,副主任欧邦智、胡光琼)02343720833 02343722948 02343722259 教育股:02343720842

    大足教师进修学校:023437222677 ,02343722800, 02343722899

    大足县招生办公室:02343720345 ,02343720351

    大足县教委教研室:02343722641

    大足县中学:02343722857

    龙岗镇第一小学:02343722333

    大足县教委网址:https://www.dzedu.cq.cn


    给广州各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信

    居委全体工作人员:你们好!

    最近我发现宣传栏内、路边墙上张贴有公开诽谤法轮功,诱骗不明真象的群众仇视法轮功的内容,深感忧虑,想与你们交流一下。我的出发点是善意的,请收到信后能认真的看一看内容。

    关于法轮功,您也许知道,据98年全国体委组织的对万名法轮功学员的身体调查报告显示,97%以上的人通过修炼法轮功,身体明显好转。“法轮大法好”是经过亲身实践的修炼者的心声,炼功后,人们以“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重德行善,成为社会上的好人。我相信知道这些后,您的良知也会不赞成这场政治迫害的。

    请大家看一看资料,就可以知道:从高层到民间到海外,仍然坚持修炼法轮功的人不计其数。法轮功作为一种有益的身心修炼,除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和地区都是被允许炼的和得到人们赞赏的。

    法轮功,是炼功人信仰上的一种选择。信仰是人类的一种思想自由,是人基本的权利,谁也无权干预。否则就太霸道了。这场荒唐而无理智的镇压完全基于江××的个人意志,是非法和非正义的,从一开始就不是一种国家行为。以权代国家宪法,以党代政,这是专制行为,是历史的倒退。

    当前的这场对法轮功的打压,无论从表面上看,还是从手段来看,比过去的政治斗争都有过之而无不及。现在抓人根本不必由法院裁定,凭上头直接发的密文、下的密令,上头说抓谁,公安部门就得抓谁。既不“以法”,也不“依法”,而是上头说了算。这究竟置国法于何处?全国各地,见到炼功者就抓,就抄,就封,就打,不计后果,不留余地,弄得上下鸡犬不宁,民怨沸腾,真令人既痛心又担心。

    在五年多的镇压当中,江××置国计民生于不顾,为维持和加重迫害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只为迫害“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好人。江××操控610办公室,超越已有的公检法系统之上、专门对付法轮功学员,导致公检法系统彻底失衡,已证实的有一千一百多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广州就有10人),全国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6000人,被非法劳教的人数超过10万人,数千人被强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的摧残,大批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各地“洗脑班”遭受精神折磨,体罚和经济敲诈。利用非法抄家、绑架、强行焚书、非法拘留、关押、劳教、洗脑、强行转化、判刑等残暴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并株连亿万法轮功修炼者的亲属、朋友、同事和单位。

    根据被关押过的学员证实,各地劳教所及“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动用了上百种折磨方法,包括限制人身自由、毒打、各种电刑、火刑、坐刑、罚站、罚蹲、性虐待、死囚刑、吊刑、铐刑、强行注射破坏神经的药物、高强度的体力劳动等等,五花八门,虐杀不分老小,有的甚至被折磨致死。

    为了挑起人们对法轮功的仇恨,甚至制造“天安门自焚”伪案,利用精神病患者制造“傅怡彬杀人案”、“温州投毒案”等等,栽赃陷害法轮功,蒙骗全国及全世界不明真象的群众;利用下达“政治任务”与金钱挂钩的卑劣强权手段,诱使打手们不顾基本的普世道德、不择手段的对待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的迫害,使本已下滑的社会道德更加沦丧。

    请回顾一下历史,法轮功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冤案,时间总会给予公正的评价的。在不久的将来就会被证实的。在前年的国际人权会议上,当“天安门自焚是政府一手导演的”的调查报告被公布时,中国代表团一声不吭。我想人人心里都有杆秤,追赶政治浪潮的人是绝没有好下场的。

    法轮功学员没有任何政治诉求,但是作为社会成员和国家公民,坚守道德良知、维护社会公义以及维护法律尊严,这都是做人应有的准则。海外法轮功学员针对江××及其跟从者的法律诉讼,也是基于此。中国的法制总会健全,江××的可耻下场也是显然的。在国外,自从2002年10月以来,海外法轮功学员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控告迫害元凶江××案风起云涌,全球目前已有27位律师具体参与起诉中国官员迫害法轮功的法律行动,这一行动,被世界媒体称为“二战后人权方面的最大行动”。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于2003年1月20日在美国正式成立。该组织的使命是: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现在,看到发生在眼前的打压法轮功的政治运动,看到各居委在“610办”指使下张贴的重复对法轮功的不实之词和诬蔑构陷,不由不使人想起:过去,一些人被当作“专政工具”在执行错误路线后所遭受的身败名裂和良心的谴责。这种害人害己的例子,在几十年的整人运动中不胜枚举,“文革”之后公开处理、秘密处决当年的各类打手就是例证。事实证明,对于犯下恶行的独裁者和协从者们,法律,道义,良心的长臂终将会惩罚他们。其实,这也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明证。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自然难逃法网,而受其指使、昧着良心诋毁、迫害法轮功的各级大小官员们,能指望江××代替受过吗?

    借用文革这个悲剧,真诚地提请各位,千万不要以“执行政策”为借口,充当江氏迫害法轮功的帮凶,不要再做江氏的替罪羊。摆正自己的良心,为自己负责。请静下心来,不带任何观念的看一看法轮大法资料,分清是非善恶。

    所以,我劝大家严肃地、认真地想一想:当上头让镇压人民的时候,该怎么办?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二战结束后的纽伦堡审判给历史留下了一个很好的参照:第一,一切个人,不管职位多高,是不是国家元首,都要为自己犯下的罪行承担后果。以国家的名义犯下的个人罪责将不可能以国家的名义逃脱。第二,在政治迫害中煽动仇恨,散布及鼓励仇恨的罪行不亚于执行虐杀罪。详情可参看后附资料。

    自从纽伦堡国际法庭对纳粹战犯、东京国际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后的半个多世纪以来,国际法在划定反人类的集体罪行中政策、命令制定者和执行者的个人责任的标准的方向上稳步前进。尤其是近几年进步非常迅速:在南斯拉夫实行暴政十三年的米洛索维奇不是作为某个民族和国家的代表或某个意识形态的代言人而站在被告席上,他站在被告席上是因为他在这些“集体罪行”中的一件一件的具体责任。他是作为个人而受审。

    在这个时候,面对臭名昭著的“610办”一次又一次指使的诽谤诬陷法轮功的要求,居委会个别人死心塌地的配合,这不能不令人为其前途担忧。可以说,任何所有造谣、诽谤、诬陷法轮功的文字、音像物证,宣传画都是犯罪证据。

    无数双眼睛在看着你们。作为公民,我们都应该有权利和义务来维护司法的公正和庄严。一部机器,有一个部件坏了,如不及时修理归正,会影响整个机器的正常运转。我们都是社会的一份子,你不能小看自己这一行为的作用。你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同时也是有良心的生命,从善与从恶可以由人选择,但是权力之外莫忘了尚有公义。历史上从来没有什么永恒的权力与统治;只有人世的公义、道德和良知是长存的,这里孰轻孰重还不明显么?何去何从,如何选择,其实都在每个人自己的掌握之中。我想大家都是明白人,不会陪着江××一伙下地狱的。

    做人要清醒,给自己留条后路。人说三尺头上有神灵,老百姓心里有杆秤,历史会记住一切的。希望你们真正拿出勇气,纠正错误,收回诽谤宣传,停止散布害人的谎言。

    人要为自己的未来着想,为子孙后代着想。历史反复证明,每个人都在影响我们生命的重大事件中选择自己的角色,而每个人也都将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

    愿所有关心自己前途、关心中国国家、民族命运的人都三思而后行。

    附注

    1、对在政治迫害中煽动仇恨,散布及鼓励仇恨的不法行为的认识,请看大纪元报导中人权律师玛什的一则问答:

    〔记者〕请简单介绍一下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及其判决情况。

    〔玛什〕国际军事法庭当时是由美国、法国临时政府、英格兰和北爱尔兰政府及苏维埃在纽伦堡共同建立的,目的是对在二战期间参与迫害犹太人民的主要战犯进行公正与及时的审判与处罚。这些被控战争罪和反人类罪的战犯,多数都被判有罪并被处以绞刑或长期监禁。

    〔记者〕那么法官又如何看待被告的辩护呢?

    〔玛什〕在这一系列审判中,法官注意到这些被告为自己辩护的一个共同点是他们总是把责任推给比自己高的上级,譬如盖世太保的头子希姆莱,或某些不负责任的下级。他们全部作证说,自己不赞同希特勒或希姆莱的做法,也不赞同迫害犹太人的宗旨。但他们并未因此辞职或抵制迫害,而是参与了迫害。同样的,以自己仅仅是服从命令作为辩护的大多数被告,也没有能推卸责任。

    另一个共同的辩护是,被告的所为是符合当时德国法律的。当然,1933年后的德国法律只代表了希特勒的意志。因此当被告说自己无罪,因为德国法律批准其行为。他实际上是说自己无罪,因为执行希特勒的命令。这与中国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说是执行江××的命令,同出一辙。纽伦堡法庭的判决证明,这一切托词是无效的。

    〔记者〕媒体宣传在对犹太人迫害中起怎样的作用?

    〔玛什〕反犹杂志《攻击者》的主编施特赖谢尔被判反人类罪并被处以绞刑。这几年中央电视台、新华社及其它由中国极权控制的宣传机构对法轮功的形容,与施特赖谢尔描述犹太人的用词似曾相识。

    施特赖谢尔在其报纸上将犹太人整体上描绘成是国家的敌人、罪犯及凶手、德国经历困难的原因、企图控制和掌握德国政权、使用伪科学和隐瞒其对德国有害的真象等等,因此,犹太人整体上该当遭受酷刑与迫害。

    如果你再看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及《中国反邪教网》等对法轮功的描述,法轮功学员也是被描绘为“敌人”、罪犯及凶手、企图篡党夺权、使用伪科学和隐瞒真象,因此该当被转化(洗脑)及其必要的酷刑和洗脑失败后的杀害。在中国,许多被谋杀的法轮功学员都被指为“自杀”,但许多目击者都可证实他们是被谋杀的。

    施特赖谢尔将《圣经》描述为“可怕的犯罪史”、充满了“谋杀、乱伦、欺骗、偷窃和猥亵”。同样的,法轮功的教导被中国媒体描绘为“欺骗、破坏家庭与危害生命”。

    施特赖谢尔的反人类罪还包括“毒害孩子的头脑”。由于他对希特勒统治下的青年发表诽谤犹太人的讲话,并编写诽谤犹太人的故事向学校的孩子们灌输反犹太主义。现在的中国,教育系统成为反法轮功宣传的温床,诽谤宣传被作为“真象”注入孩子们年轻无辜的头脑中。

    〔记者〕施特赖谢尔只是媒体发表言论就被处以极刑?这种惩罚是否过份?他的言论看来好像只限于对犹太人的诽谤,并没有号召将犹太人消灭?

    〔玛什〕法庭在结束语中是这样解释量刑逻辑的,“缺除在背后支持与准备执行罪行的众人,没有任何一个政府能发动与实施如此大规模的犹太灭绝政策。施特赖谢尔的罪行是,他使上述罪行成为可能。没有他及像他一样的人,就不会有人跟随希姆莱了。”

    法庭认为,施特赖谢尔的罪行甚至“可能比其他任何被告都大和影响深远。后者造成的苦难可随其被捕而停止;施特赖谢尔的罪行的影响,他那已被打入成千上万人的头脑中的毒害-他留下的遗产是一个因他而起的、被仇恨、虐待狂、谋杀和扭曲毒害的国家。”

    〔记者〕这样说来,如果中国对法轮功的镇压可以与希特勒对犹太人的迫害相提并论,参与包括媒体宣传在内的、所有可能对镇压起到推波助澜作用的人都难推卸责任了?

    〔玛什〕我认为江政权对法轮功迫害之罪行,与被判死刑或长期监禁的纳粹战犯之罪行达到了同一水平。我将竭尽全力确保司法界建立一个像纽伦堡法庭那样的机构,审判江××、罗干、李岚清及其协从、其它主谋和同谋者。

    我奉劝在中国与迫害法轮功有关的所有人立刻反对这场迫害,必要的话辞去职位。这不仅是从道德角度是正确之举,也可免去将来绞刑之类的极刑或长期监禁的痛苦。

    2、关于如何看待法轮功学员的抵制迫害,散发真象材料和光碟及电视插播

    举个例子,如果您安坐在家看电视时,您的邻居家被恶人放火烧了,邻居家人被烧死烧伤不少,他们在大声喊救命时打扰到您看电视,您会怪他吵吗?我想有善心的人不会怪他们打扰到看电视的,并且会帮他们救火,并看看到底是谁放的火,因为火势蔓延会殃及所有的人。

    法轮功学员的抵制,散发真象材料及光碟,就是在不公正面前行使公民的义务、维护宪法的勇敢和平抗争行为。最重要的,他们是为了不炼法轮功的老百姓,不再受江氏谎言的欺骗。江××利用手中的权力,控制媒体诬陷法轮功,欺世大谎毒害了太多的中国人。这不仅是在维护法轮功学员的根本的人身权利和言论权利,也是在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利。当谎言和罪恶被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的时候,谎言和罪恶就在被消除,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存环境都在好转。

    甘地曾指出,在面对压迫和不公正时有三个可能的反应。一个反应是懦夫的方式,即“向不公正低头,或者跑掉”;第二个选择是“站起来用暴力反抗”,甘地说这比向不公正低头或者逃跑要强;“第三个方式,”甘地说,“是最好的,但是需要最大的勇气,那就是只用非暴力的方式。”

    作为人,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我们应该记住人性中的善念良知,把他摆在指导我们行为的第一位。

    祝:心怀善念家庭平安!请各位多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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