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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澳大利亚法轮功学员起诉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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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2月11日】(明慧记者综合报道)12月10日,澳大利亚籍法轮功学员章翠英女士状告中国前领导人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案子将开始第一轮庭诉。章翠英表示,她是为在中国受到迫害的人伸张正义。目前,法轮功学员在全球20多个国家递交了46起针对中国政府迫害法轮功的诉讼案。

据自由亚洲电台12月10日悉尼消息,一名澳大利亚籍的女法轮功学员星期五在新南威尔士州的最高法院出庭,状告中国官员对她的迫害。据美联社报道,42岁的章翠英因修炼法轮功,1999年回中国期间,受到8个月的关押和虐待。

章翠英在返回澳大利亚后决定状告当时担任中国国家主席的江泽民。章翠英星期五在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外对传媒表示,她是为在中国受到迫害的人伸张正义。

关于章翠英在中国大陆受到的迫害。据大纪元新闻网报道,章翠英1999年底到中国和平请愿,希望中国当局停止迫害法轮功,不料却被当局关押长达8个月之久,期间受到各种折磨。章说,“我经常受到毒打,全身都是伤痕。由于疼痛,我无法入睡。我的双脚被戴上10多公斤重的脚镣。在冬天,我只能睡在厕所旁的水泥地上。”
  
章长期被关的潮湿阴暗的小号,不让见阳光,身体受到极大伤害。她甚至被投入男牢房,一次她被扒光衣服铐在狱窗的铁栅栏上。

据美国之音报道,澳大利亚法轮功成员章翠英向法庭控告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章翠英表示,她在回到中国探访期间因为自己的信仰而遭到折磨。她是星期五向悉尼的一家法庭提起诉讼的。

章翠英说,她2000年3月在深圳抗议北京迫害法轮功成员时遭到逮捕。章翠英说,她在被监禁的8个月期间戴着沉重的脚镣,被迫长时间劳动。她的律师说,在全世界26个国家有46宗控告江泽民等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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