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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圣塔-罗萨学院通过决议谴责中共迫害法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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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2月1日】加州圣塔-罗萨学院(Santa Rosa Junior College)的学生俱乐部理事会(Inter-Club Council)近日通过一项决议,谴责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暴行。决议如下:

加州圣塔-罗萨学院
决议
谴责中国共产党政府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暴行

发起人:圣塔-罗萨学院法轮功俱乐部

鉴于,在加州及全美诸多的大学和学院里,都有法轮功学员和法轮功协会的学生群体及团体;

鉴于,法轮功是一项深植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和平的自我修炼系统,在60多个国家有上亿人修炼;

鉴于,法轮功学员致力于通过气功锻炼,打坐和遵循真、善、忍的原则获得内心的宁静和健康的身体;

鉴于,法轮功不是宗教,一切活动免费和自愿参加;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障其公民享有言论、集会、结社和信仰的自由;

鉴于,1999年7月20日,中共前领导人江××不顾政府内大多数人的反对,禁止了法轮功,并对其学员实施残酷的洗脑、酷刑折磨和虐杀,至今仍未停止;

鉴于,中共前领导人江××以灭绝良知来威胁整个国家,以凌驾一切之上的权力来迫使政府及人民参与迫害,并将此灭绝运动延伸至海外;

鉴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国的法轮功学员始终以静坐的方式和平请愿;

鉴于,2003年美国国务院的年度人权报告中指出,[中国]公安经常使用极端手段对待和平的在押法轮功学员,其中包括老人及携幼者。学员们面临骚扰、罚款、工作方面的歧视、监禁、酷刑,甚至虐杀;

因此,我们决定,谴责在中国大陆和世界各地对法轮功学员的人权侵犯和迫害;

我们同时谴责在中国大陆和世界各地中共政府对基督教、天主教、新教及其它宗教信仰团体成员的人权侵犯和迫害;

并进一步决定, 将此项决议案文本发送如下团体和个人以及更多的民众:

总统乔治- 布什(George W. Bush)
国务卿考林-鲍威尔(Colin Powell)
副国务卿、亚洲事务主管詹姆士-凯利(James Kelly)
参议员戴安娜-范士丹(Diane Fienstein)女士
参议员笆笆拉-鲍克瑟(Barbara Boxer)女士
国会议员琳-伍尔西(Lynn Woolsy)女士
州长阿诺-史瓦辛格(Arnold Schwarzenegger)先生
加州州议员斯毕克-努内兹(Speaker Nunez)
参议员威斯-切丝堡(Wes Chesbro)
参议员约翰-伯顿(John Burton)
州议员乔-内逊(Joe Nation)
加州州立大学学生会
加州大学学生会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
州议员、亚洲及太平洋岛屿决策组共同主席卡罗-刘(Carol Liu)
参议员、黑人立法决策组主席凯文-莫瑞(Kevin Murray)
州议员、拉丁族裔决策组主席马可-法拉保(Marco Firebaugh)
索罗马(Sonoma)郡议会
罗内特-帕克(Rohnert Park)市议会
可塔堤(Cotati)市议会
加州州立大学校董事会
加州州立大学教务长查尔斯 B 里德博士(Dr. Charles B. Reed)
加州州立大学学术评议会
加州教职协会
加州索罗马州立大学校长如本-阿密拉娜博士(Dr. Ruben Arminana)
加州索罗马州立大学学术评议会
人权观察
国际大赦
全国妇女组织
查尔斯-李医生(Dr. Charles Lee)
中国南京劳教所

备注:附法轮功报告 (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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