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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南县原大王庄乡干部禽兽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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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1月8日】山东省沂南县原大王庄乡(现已合并到蒲汪镇)党委书记解红日、政法委书记庄乾德,伙同一帮乡干部李永宝、薄存起、王现永、王复刚等恶徒,非法抄家、绑架法轮功学员,并非法关押在政府办公室,进行惨无人道的毒打、电击;有的不法官员禽兽不如,扒光女法轮功学员的衣服,电击阴部、乳房、嘴及整个身体,流氓干部甚至用生殖器触女学员的臀部。

下面是沂南县蒲汪镇(原大王庄乡)陡沟村两名女法轮功学员杜永兰及秦洪芹诉说她们遭受乡干部毫无人性的一些迫害

一、杜永兰诉说遭受乡干部迫害的悲惨遭遇

我叫杜永兰,40岁,于1996年有幸修炼了法轮大法,由一个体弱多病的人变成了一个健康的人,受益无穷。然而,1999年7月20日江××团伙开始污蔑迫害法轮大法,作为一个修炼大法的受益人,我去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在半路被不法人员截回、非法关押在大王庄乡派出所,被强制洗脑迫害三天;又被劫持至大王庄乡政府关押在会议室。

政法委书记庄乾德,伙同秘书武玉华、张元金轮流狠狠的打我脸,庄乾德还把水泼在我脸上再狠打耳光,打得我眼前直冒火星子。这些政府不法官员就这样轮番变换着花样恶毒迫害了我好几天。

一天晚上,党委书记解红日指使几个乡干部用电棍电击我。开始一个人架住我一只胳膊,强迫我坐直,身后有人扶着不让我倒下,另一个人把我的嘴扒开,往里倒水,接着用电棍电我的嘴,电得我直打滚,电倒扶起来再电倒,直到把我的嘴电出泡来;又接着电我胸部。在不法官员电击我的过程中,我听有人说没电了再去充。电了很长时间后几个不法人员又轮番着狠狠的踢了我一阵。

我被连续关押迫害13天并罚款250元,强迫写“保证书”,期间经常被强制白天在烈日下曝晒,晚上坐在水泥地上,实行24小时不让睡觉。后将我转至村大院非法关押了20多天,期间恶人一伙抄我家,抄走了《法轮大法简介》和一本大法书。大王庄乡政府强迫我家人把师父讲法录音带、录像带、炼功带以及所有的大法书共20多本全部交上。

有一天,我和同修秦洪芹去沟头推自行车,被乡政府知道后将我俩一块抓到乡关押迫害五天并各罚700元。1999年11月的一天,党委书记解红日来我村开会迫害法轮功,没有任何借口将我抓到乡里关押迫害数天。

1999年腊月我又去北京上访,于2000年1月4日被非法从北京押回到大王庄乡党委办公室,解红日气势汹汹的到我跟前破口大骂,连踢几脚,后非法把我关押在办公室的东边屋里。到了下午(天快黑了)派出所干警李长杰用电棍狠电我的头,强行逼供我和谁一块上访、谁联系的等。

恶警李长杰刚走一会(天已黑了),以党委干事李永宝为首的十来个男乡干部都二、三十岁年纪,还有三个女的薄存妹、刘洪艳、范传芬。当时我认识的就有薄存起、王现永、李永宝、叶成竹、王复刚在内,来到关我的屋里,薄存起手持电棍,恶狠狠的大声喝道:“上边来电话说你身上有通讯录,快把衣服脱下来翻翻。”我说:“要翻的话您这些男同志出去,叫女的翻。”

王现永恶狠狠的大声狂叫:“快脱,脱慢了就打死你。”这时他们就把三个女的撵走了,薄存起恶狠狠的用电棍指着我说:“快把衣服脱下来,不脱就叫你死。”我说:“××党没有这样的政策,××党是讲文明的。”王现永凶狠的说:“快脱,今晚上就叫你上天。”

王现永怪我脱得慢,就把棉袄扒下,紧接着把我的毛衣、内衣猛的一块扒光。这时王现永和李永宝一个拽着我一只胳膊,薄存起一手死死的抓住我的一个乳房,一手持电棍狠狠的往我身上电,电得我直打滚,痛苦难言。恶徒们还继续行凶,又将我一只胳膊铐在窗户上,另一个人拽着一只胳膊,又狠狠的电击我整个上身及头部。

电一阵停下了,王现永杀气腾腾的大喊:“快把裤子脱下来,连裤头也脱下来。”内裤脱到了脚脖子上,我说:“光裤头了,你看哪有东西?”同时我把裤头一抖搂,月经纸掉到地上了。

王现永见状,狂叫道,和李永宝一人拽我一只胳膊向外拉直,薄存起手持电棍狠狠的往我的阴部电击,电得我直打滚,惨叫不止。我的惨叫声响彻大院,但是不法人员们早把党委办公室的大彩电放到最高声音;迫害我的屋门口还有人站岗。

恶徒电遍了我全身及阴部,使我痛苦难言,电了很长时间后又命令我穿上内衣、内裤坐在水泥地上,这十来个男乡干,两人一伙轮流脚穿皮鞋猛踢我两大腿、腰、臀部。这边的人把我一脚踢倒并指令说:快坐起来;刚坐起来,那边的人一脚又踢倒坐起来再踢倒。

就这样踢来踢去的直到半夜,最后我的两臀、大腿、腰部重度浮肿,黑紫连片,行动艰难。他们都走了,只有通讯员王复刚没走,他拿着电棍对着我的阴道说:“我给你攮上。”又摸我的乳房,又绕到我身后蹲下用生殖器触到我的臀部连用劲数次后走了。

李永宝来了,我要求上厕所,他说:“我执行命令。”没让我上厕所,就把我铐在桌子腿上直到天亮,后劫持到县看守所非法拘留,并勒索罚款4000元。

2000年元月20号左右,大王庄乡政府张元金为首的几个乡干,伙同我村村长赵世学带村委闯入我家,强迫交2000元不再去北京的保证金,没钱交就把我家的口粮抢走了,同时把我强行抓到乡非法关押数天。

2000年2月3号,农历腊月28日,我在家给孩子做衣服。政法委书记庄乾德和张元金,伙同我村书记孟庆良,没有任何借口,强行将我、秦洪芹、我公爹三人用警车抓到乡关押迫害。

当晚我从乡党委政府徒步(雪天)于正月初一早晨来到了沂南县县委办公室,见到了县委领导,我如实的向他叙述了大王庄乡政府对我们(法轮功修炼者)的残酷迫害、无故随意抓人。县领导作了记录,后通知大王庄乡政府把我接回去。解红日来到县委办公室,当着县领导的面,用手指着我的头皮威胁我,把我劫持回到乡政府继续关押迫害了6天。

2000年3月15日,解红日以我公爹上访为借口,将我和婆母从农田里非法抓到乡残酷迫害。此前秦洪芹被非法抓去了。我婆母快70岁的人了,被大王庄乡政府强迫和我、秦洪芹一块晚上坐在乡大院的水泥地上,强迫体罚,两胳膊、两腿伸直,不准变形,动了就打。西北风呼呼吹,我们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被体罚得抽搐,我婆婆被迫害得现在一直身体虚弱、骨瘦如柴。

一天晚上,以张元金为首,刘军、王现永等几个乡干强迫我和秦洪芹坐在办公室的水泥地上,双手举平马凳,放下就打;把木板上的针子朝下,放在我手背上,同时木板上放上马凳,两胳膊伸平,不准放下,直到累晕;用锅针扎;用尺子把我手指甲打劈……,直把我们迫害到凌晨4点多钟。

这一次不法官员把我们非法关押了长达56天,24小时不让睡觉。一天晚上我从椅子上倒在了地上,值班人员范传芬回报办公室,刘军(乡干)手持电棍将我从地上电了起来。

2000年11月,大王庄乡政府又以杜法举、张春苗上访为借口,非法将我、赵奎华抓到乡关押40多天;强迫我们写“保证书”,被我们拒绝,继续关押,我俩被迫跳出乡政府,流离失所7个多月。期间,2001年7月份的一天晚上,我回家看望孩子,半夜10点多钟被沂南县公安局姓范的警察伙同大王庄乡派出所恶警李长杰闯入我家,把我绑架到县看守所,非法拘留一个月,同时李长杰非法抢走了我们师父的照片及大法书和炼功带。

二、秦洪芹诉说遭受乡干部迫害的悲惨遭遇

我叫秦洪芹,1997年修炼法轮功,修心向善,做一个好人。谁知在99年7.20江××一意孤行镇压法轮功,我为此去北京上访,在半路被地方政府不法人员截回,非法关押在派出所并强行让写保证书才让回家。回家后又在村委大院里继续被非法关押、强行洗脑并被勒索罚款200元。不法人员们强逼我交出了大法书籍,并去我家抄走了师父法像,要求我们每天三次到村委报到,支部书记孟庆良说:晚一分钟就罚款50元。在这期间我因去沟头去推自行车,被乡里知道后,把我抓到乡里又关押了三天并交罚款700元。

99年12月我想去北京上访,刚到车站被我爱人截回家,于12月29日晚被原大王庄乡党委非法抓到乡关押。到2000年元月4日晚(天在下雨),在乡综治办公室,王现永一个人先去的,说和我谈谈。当时就把俺村看我的人撵走了,接着薄存起、李永宝、于卫星、王福刚等几位乡干部就来了,王现永说:你脱下袄来翻经文,我就把袄脱下来了。王现永让我继续脱,并说从杜永兰的裤头里翻出了什么什么。我就不脱,王现永说,你脱了衣服就不打你了。我说:你们找女的来翻我身可以。

邪恶的王现永说:“别弄那些事,不知见了多少了,不差你这一个。”我说:“你叫我脱衣服,国家没有这一条。”

王现永说:上边叫我这样干的,说完就将我一只手铐在窗户上,拳打脚踢,看着打不倒,就把手铐放开,指令我站着,拳打脚踢,打倒后再让站起来,再打倒,继续这样打。

打了一阵后,恶徒们要将我的手和脚铐在一起,铐不上,又将一只手从肩膀向下,另一只手从后背向上交叉还是铐不上,就将两手铐在背后,强行让我坐在地上把腿伸直,他们几个恶徒轮流用大皮鞋猛踢臀部、大腿。

恶徒李永宝站在我的大腿根上,用皮鞋向下踹,我的大腿骨头被踹得裂疼。因背后戴着手铐我斜躺在地上直打滚。王现永边打边说:今晚上就抽你的筋、扒你的皮!

直打得我不能动了,恶徒们才把手铐摘了,把我架起来站着,王现永背后紧紧的揽着我,双手抓住我的两个乳房攥了一阵子,王现永问我还学不学?结果王现永还将我上身强行扒光,一个人一边架着一只胳膊,王现永用手耳光式的来回扇我的乳房,一扇乳房一摆动,王现永说:“哎!”

恶徒摆弄了一阵子,将我架在沙发上坐下,一个人拽一只胳膊,王现永用烟头烧我的乳头。薄存起说:“你烧得轻点。”

接着王现永将我的裤子、裤头一块扒光,将裤子裤头放在脚脖子上。全身扒光后两个人拽着两只胳膊,两个人搬着两条大腿向外搬,王现永手持电棍向阴道里插。

我的惨叫声惊醒了西室姓刘的司机,他们叫我赶快穿衣服,刚穿上裤子司机就过去了,这时我上身还光着。

恶徒们打得我解手都靠他人抱扶,臀部黑紫一片,我连哭三天,它们又强迫我交上2000元的罚款才放我回家,一个多月,回忆起他们对我的残酷迫害,就浑身哆嗦,心跳不安。

99年腊月28日,因大法学员聂洪廷去莒县办年货,恶徒们把我、杜永兰、聂洪廷三个用警车强行抓到乡里非法关押,直至腊月30日强迫写保证书后才放回家。

2000年3月份,乡党委派乡干来问我还学不学法轮功,我说还学。于是他们就把我绑架到乡去。一天晚上,西北风呼呼吹着,打手们强逼我、杜永兰及杜永兰的婆婆坐在乡党委大院冰冷的水泥地上,并强行让我们两腿伸直,两胳膊伸平,不准变形,动一点就打。一天晚上,以张元金为首,刘军、王现永等几个乡干部强迫我和杜永兰坐在水泥地上双手平举马凳,并威胁说谁若先放下就把谁关到小黑屋里打,把我们一直折磨到天亮。

后来不法人员们又把我和杜永兰、赵奎华、刘延梅、张春苗关押在会议室,强迫每天24小时不让睡,强制洗脑,最后把刘延梅逼疯了。刘延梅连大便都吃。

曾有一次王现永对我说,乡里已经开会宣布了,无论用什么手法,就想把你们折磨得受不了自杀。这样大王庄乡党委政府将我一次非法关押长达38天。

做好人受到如此不公的迫害,于是我在2001年2月踏上了去北京和平上访之路。在北京我被不法警察带到前门派出所,他们对我进行了搜身打骂,到了晚上我被他们带到了丰台看守所,丰台看守所又把我们几个学员分流到丰台派出所非法关押。在那里我们绝食抗议这种不公正的对待。派出所整天对我们进行审问,在一天晚上,一个恶警把我单独叫到一个房间里,他用电棍电击我的两腮,后来地方政府把我押回,非法刑事拘留一个月,一个月后又被乡政府把我送到县里的洗脑班,在那里被关了20天,并被勒索罚款2000元,才把我放回家,至今仍受到监视居住。


原大王庄乡政府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名单:
解红日,男,40岁左右,党委书记,电话:0539-3224098,现任平邑县政法委书记
王现永,男,30岁左右,现任蒲汪镇乡干,家住沂南县苏村镇北如村,电话0539-3866054
庄乾德,男,40岁左右,家住沂南县城界湖富城小区(县委后边),现单位:沂南县供销联社,电话:0539-3227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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