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证实此消息,我昨天再打电话给汕尾市城区国保局负责人李梓群,得到的回答就是:司法部门依法判张丽红劳教三年。当我质问我太太是违反国家的哪一条法律,要把我太太劳教三年时,他却说不出来。
他们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指令看成是法律。没有任何的书面通知,没有经过开庭辩论,没有告诉我家人张丽红违反哪一条法律。没有看到我太太因长时间绝食,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更不顾及我两个年幼的小孩、两个老人家需要照顾。这些警察公然违反宪法,侵犯人权,剥夺别人的信仰,无法无天的助纣为虐。他们还口口声声说:“依法办事” 。
如今,江××大势已去,全球审江的正义之声已经响起,江××已经无法逃脱历史的审判,等待他的也是可耻的下场。善恶到头终有报,你们就不怕江××把迫害法轮功的责任推到你们身上吗?回顾历史,六十年代的文化大革命后期,造反派在平反中受到了严惩,这没有人不知道的,后来公安里透露,在警察队伍中,就有700多人被秘密押到荒凉省份枪毙了。
我真心的奉劝:汕尾市城区国保局,不要再执迷不悟跟着江××干坏事了。否则,等待你们的也是可怕的后果!我强烈要求:汕尾市城区国保局立即无条件释放我太太张丽红。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11/17/546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