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吉林市外语教师王秀芬被折磨致死的更多情况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4年11月5日】吉林市左家农垦专科学校外语教师王秀芬于2001年末因散发真象资料,被九台市公安局非法抓捕,10天后被折磨致死。(明慧网曾经报道)下面是王秀芬的父亲王志的陈述。

我的女儿王秀芬,女,37岁,吉林市左家农垦专科学校外语教师。王秀芬于1998年得法。1999年7.20后去吉林省政府上访,被非法拘捕在长春市大广拘留所,20多天后放出。以后她又为了说“法轮大法让人做好”这句公道话,去北京上访。在北京被抓后,她被送回吉林市拘留所。数月后被绑架到洗脑班,在出洗脑班后她又去北京上访,二次被抓回,在吉林市拘留所被非法关押半年之久。后被送到长春市黑嘴子劳教所,受了无数的酷刑。2000年春节年午夜,她因打坐被劳教所恶警用两根电棍同时电。2000年正月末,劳教所的恶警把王秀芬绑在死人床上,全身衣服扒光,把前后窗都打开冻人,旁边还有犯人骂最难听的话。这样折磨了她整整一个星期,受的苦是无法言讲的。2000年3月份,王秀芬被折磨成精神病。劳教所为推托责任,通知家属拿500元钱去精神病院检查,并办理保外就医。

2001年12月21日,王秀芬出去发放真象资料,被九台市公安局非法抓捕,只有10天(2002年元旦)就给折磨得不行了。通知家属去时,她连一句话也没说就死了。她是被残酷的折磨死的。

我女儿从小到大没做过一点坏事,在父母跟前是一个孝顺的孩子,这么好的人,只因说真话,就给打死了。做好人都不行,世界上还有“公平”二字吗?这都是江泽民干的坏事。王秀芬死后10多天,我儿子才告诉我和她母亲这个消息。我们只有哭,什么办法也没有。这样一个好人被活活的打死了,做父母的心里能受得了吗?最好的人被打死了,上哪去说理?王秀芬的孩子当时只有10岁,没有人照顾,天天想妈妈回家。现在孩子由爷爷奶奶照顾,生活非常困难。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