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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法学员自述在劳教所的惨痛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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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1月30日】下面是我这几年所遭受的一些迫害简介。

1999年4月23日晚在天津市教育学院,被武警打,并被四名武警拽着四肢扔出教育学院,往返三次。天津公安局负责人当时在天津电视台造谣说没有打人,也没抓人。

1999年10月8日,我独自去天安门炼功,被几名警察拽着四肢扔上警车,被天津市红桥区双环邨派出所送去红桥区看守所非法关押15天,其间因拒绝悔过及不背监规,被十几个犯人毒打,导致颈部不能动,头不住抖动。后又因一女孩想学功,我教其炼功时,遭到管教警察毒打。我被恶警拖出毒打,那女孩手脚被上百斤镣铐,又被精神摧残,难已承受,导致自杀未遂。

1999年10月28日进京上访,在信访办被天津红桥区分局非法劫持,并遭毒打,后被非法劳教2年。

2000年1月初,我因没有背队规所纪,被强迫在雪地站一天一宿,也不让穿外套。劳教犯人和2名恶警逼迫看破坏大法的东西,我告诉她们法轮大法好,你们这样做对你们没有好处。她们给我造谣并进行毒打,并强迫我站一天一宿。第二天早上,不法人员们又对所有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洗脑。因为我说“我们虽然在这里被押,可我们也有讲话的权利。”警察命几个犯人捂住我的嘴,把我拖到一房间后,命十几个犯人毒打导致上半身不能动弹,嘴角出血,昏倒在地。

1月中旬,我处理劳教所破坏大法的材料,被强迫在雪地站了一天一宿,又被下到严管班严管。1月25日因炼功,被2名警察及六、七个犯人毒打,并被一警察强行把我的鼻子掰折,又被强行铐在雪地里,恶警用2个警棍进行电击。因手铐上得紧,深陷腕中,至今留下伤痕,小手指麻木。这样一天后,又被强行在一寒冷房间(独居)站了六天六宿,其间不许洗漱,不许睡觉,一天偶尔给一个冷馒头,导致全身肿痛,一只手铐后变形,口腔内膜全部脱落,牙齿松动,无法站立,精神近乎崩溃。

2000年2月中旬恶警给我进行造谣中伤,孤立打击。2000年8月,天津市红桥区分局法制科姓崔的恶警给我家打电话,逼我去给他们当特务,并威胁如不干,将再把我弄进去折磨死我。迫于无奈,我妈妈让我夜间离开了家,从此流离失所,风餐露宿。

2000年9月在天安门广场,被数名警察非法劫持,因拒绝上车,被他们毒打,导致除双臂外,上半身整个不能动,在天安门派出所见机走脱了。11月18日又去北京天安门广场打横幅,被劫持至天津红桥看守所,进行绝食抗争,被强行灌食,并被劳教2年。

2001年1月中旬后,因拒写保证悔过等,被强迫站2个月(早六点到晚十二点),导致双脚大脚趾甲坏死,后逼迫洗脑。4月初不法人员逼迫洗脑,并把我的四肢铐于床,2犯人按住我,强行注射不明药物,导致我的精神近乎崩溃,难以自控。4月底,把我关入洗脑班强迫转化,后又调班进行高强度劳动迫害。

2001年中旬调班,我拒绝洗脑、被铐,犯人用我衣服擦皮鞋,并使用下流手段在我胸前用皮鞋蹭,并把痰吐在我脸上,在我双脚大脚趾上用力踩捻,并在我身上连珠炮一样的狠掐。2001年5月,在攻击诽谤大法的会上,我站起来告诉她们,这些都是谎言时,被几个值班犯人捂着嘴拖走,并被毒打。2001年6月调班,犯人受警察命令,强迫我背豆子,共20多包左右,导致上半身无法动弹。

2001-2003年这三年里,犯人受恶警命令,对我进行包夹严管,不许任何人与我讲话,并进行精神折磨,例如:时常在你不注意的时候突然重打一拳,或不许去厕所,不断进行造谣中伤等等。我被强迫拣豆子,三四天睡半天觉,来车卸豆子,都是100,120,160斤的麻袋包,十几包的卸,经常如此。

2002年11月19日被非法加期半年,恶警造谣说我自己不想走,因在众人面前讲清真象,被打,被铐三天三夜,又因拒绝干活,被打,被铐几天几夜。

2003年5月2日萨斯病期间,半夜里可闻惨叫声,打骂声,因抗议劳教所用暴力强迫法轮功学员们悔过,我被铐55天,其间不给打开手铐,被打,不许洗漱,不能睡觉,不许去厕所,同时强迫洗脑,并把我的衣物进行践踏,来例假期间也强迫不让去厕所。我的精神及肉体上遭受的打击极大,人的基本权利完全被强行剥夺了,痛苦无法言状。5月20日被铐期间,又被加期半年,理由是违反队规所纪。6月26日,解铐,我已不会走路,才没有再铐。

2003年7月-8月,恶警唆使邪恶犯人对我进行无理毒打,不让我写接见信,我坚持写,遭毒打,脸被邪恶之徒抓烂,嘴里也被抓烂,头发被揪下2大把。我争得写信的自由,恶警却在背地里把我的信扣下了,没有发。后又遭毒打,头发被抓下2大把,此犯人后被提升为大值班。

2003年8月劳教所调班强行洗脑。9月中旬恶警说:“从现在开始,你不属于劳教人员了”。另一恶警说:“你可以回家了”。但却到10月份也未放我。于是10月7日,我走出劳教所,被大值班推了回来,于是我又跑出劳教所,大门锁了,我被抓回毒打、上铐子。我把跑的理由说了,才解了铐子。后来有人对我说,你一跑我们才知道真象,劳教所警察挨班造谣说告诉我走,我自己不想走。恶警在背后造谣中伤。

2003年11月21日出所时,恶警韩金玲非法强行命几个犯人剥光我衣服进行拍照,目地是检查有没有伤,怕我出去告她们。一个犯人说:“老穆,别怪姐姐,我也没办法。”

出来时,我已无法进行正常生活,精神几乎崩溃,但尽力控制自己。因为我在第一次劳教时曾走过大弯路,在迷中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所以魔难很大。很多时候邪恶利用我身边的一切人加害于我,以达到摧毁我精神的目地,当然我是不承认这些的。我知道自己是真真切切无数次从生死线上滚过来的,其中有一些事我没有说,因修炼的路是不一样的,以免同修误解。无论吃多少苦也难以抵去心中的悔恨。人的一生没有什么值得夸口的,无言之中助师行,也便了了这无数世的夙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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