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广东省茂名市杨明芬被迫害致死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4年11月28日】广东茂名地区大法弟子杨明芬,女,58岁,2001年1月4日,广东省茂名市杨明芬因在茂名公馆与同修一起喷“法轮大法好”,被巡警绑架;二个月后被非法判劳教一年送往三水妇教所。在压力下被迫所谓的“转化”。2001年10月回家后,杨明芬通过学法认识到“转化”是错的,立即给三水妇教所写信声明“转化”作废,随后于2002年7月遭到茂名市610上门绑架,被非法关押进“茂名法制学校”洗脑班,一直到2004年3月份,家人被勒索了5000元后才放人,放出前3个多月无大便,瘦得皮包骨,被释放时杨明芬身体已非常虚弱;长期卧床不起,于2004年10月26号去世。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