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广西钦州市一大法弟子被非法劳教迫害的遭遇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4年11月27日讯】我现年32岁,男,初中毕业,系广西钦州市犀牛脚镇西寮村四队人。有幸于犀牛脚船厂乌石江一个炼功点得到大法。修炼后深知法轮大法是珍宝。

本人两次被江氏集团绑架进行迫害。第一次于2000年7月14日至8月15日;第二次于2000年10月22日至2004年2月10日。历经邪恶的疯狂迫害和铺天盖地的谎言,一直坚修大法紧随师师父至今。

本人修炼大法之前,到过北海医院检查医治。在海南省三亚市医院治疗后,做过B超确定为前列腺炎、胃炎等经常出现头晕眼花,有气无力的症状。医治费用花了不少。都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周而复始,就这样被病魔困着,我对生命的存在意义产生无可奈何,许多美好的希望破碎,深叹着人活在世上苦难根源,寻找那解脱人生的新希望。

生命的春天终于迎来了,那是1999年6月份我从捕捞休海回来,偶遇找到了法轮功,经同修心得交流会开启了我以后人生的里程碑,我选择了修炼法轮大法之路,欣喜万分。当我首次到炼功点时,已经站满了男女老少,他们正在学法交流,见到我是新来的,很有修养的招呼我。等到时间一到,大家自觉、有秩序地按照音乐炼功。那天晚上我就是这样参加学法炼功的。接着以后每晚我大多都是步行离家几公里远参加炼功学法。当我学法深入、提高心性时,按照法理去修,村民邻居都议论我,什么使我变得这么好呢?收到了意想不到的神奇变化,多年积累的病症不见了,更使我坚定对大法的信心。

自从法轮大法被迫害以来,我心里真不明白政府为何打压我们法轮功。我于2000年7月10日合法上访北京,讲清法轮功给社会带来的好处,被江氏集团非法拘禁一个月,于2000年8月15日放出来。由于世人受江氏政府谎言毒害,不明法轮功真象,他们利用手中的权操纵整部国家机器,包括电台、公安、新闻、报纸等,开足马力对大法学员进行非人性的疯狂迫害。于是,我于2000年10月4日再次向世人讲清大法真象,揭穿邪恶势力迫害法轮功的谎言。修炼法轮功以真、善、忍特性为指导,做一个道德高尚的好人。祛病无疾,净化身心,为社会造福。事实已证明法轮功对个人、家庭、民族、社会、国家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众所周知,中国大陆有一亿人在修炼法轮功,有这么多人做好人,这么大的一件事,给政府不是带来福分吗?为何政府不加以保护和支持这项得民心的事呢?反而盲从听信江氏集团造谣宣传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花人民的血汗钱不干对人民有益的事,真是坏事做绝,作恶多端。无法无天的江氏流氓集团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丧失理智的江氏集团于2000年10月22日再次抄家,把我们八个学员绑架到钦州第一看守所,并非法强制劳教三年,我被送到广西第一劳教所进行折磨迫害。在劳教所被非法超期关押一百零九天,于2004年2月10日才放回家。受尽非人性的迫害。

在看守所里,钦州610恶警叫我们签什么逮捕证,我们拒绝不理,问为什么不签,我们回答说:“按照国家有关诉讼法规定,逮捕证在关押一个月签,可是你们已经远远超过两个月,你们想抓就抓吗?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哪有这样的法律!你们这样做是有法不依。再有我们修炼法轮功没有违法,无罪,大法是清白的,受坏人冤枉迫害的。你们知道吗?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神圣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它们听了似被惊醒一样,哑口无言地溜走了。但是江氏集团、钦州市610组织死不甘心,想方设法乱扣上罪名帽子,计划非法判我们刑。我们始终坚信大法。关于无中生有的诬告,我们用正念揭穿邪恶谎言。我们法轮功不是什么教,只是信仰真、善、忍,做一个好人,法轮功对任何社会、国家都是有益无害的。揭穿江氏集团造谣迫害大法真相,正是符合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权利、信仰自由权利,有什么不对呢?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任何人都没有权利超越宪法,任何人触犯宪法必受到法律的惩罚。1999年7月20日宪法没有讲明我们法轮功是什么教,那么任何人、团体均无权定我们是什么教,我们一切罪名更无从谈起,因此把我们法轮功定为××教无法律依据构成诽谤罪。所以取缔、迫害我们法轮功才是真正的违法犯罪,干扰信仰法轮功才是真正的罪恶。我们就这样有力地震慑邪恶,使邪恶草草收场,不敢声扬了。的确,一正压百邪。由于我们全面讲清真相,维护大法,驳斥乱法烂鬼的谎言,法院审理宣判完全破灭。在邪恶逮捕、起诉、开庭审理过程中期限都远远超过,严重违反国家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看守所非法拘禁一年零三个月多,接着退回公安机关必然放人、等待赔偿才符合法律有关规定,可是钦州610恐怖组织无视国法,知法犯法,接着把我们三个学员绑架劳教,在这个杀人不见血的劳教所受到种种非人性的迫害,恶徒手段阴险、下流,其目的是使我转化,放弃修炼。

在广西第一劳教所恶警指使劳教罪犯殴打、辱骂法轮功学员是家常便饭。限时、限制法轮功学员大、小便,随时遭到犯罪毒打,致使有些学员大、小便失禁。生活上恶警不给亲人接见、送钱,不给领自己的钱买生活用品。象卡死脖子、肚子。强制繁重超时劳动,不许睡觉,使你处在忍饥挨饿的险地。由于劳教所恶警使尽手段对我们也没有转化的希望,没有达到它们预期目的,更加气愤,在失去理智的变态心理作用下,非法超期关押一百零九天,于2004年2月10日放回家。


大法弟子
2004年9月13日


现公布广西第一劳教所恶警名单如下:
六大队副队长:吴永成
六大队教导员:陆廷军
六大队恶警: 韦×× 阳××
三大队大队长:雷××
三大队后勤中队长:柳××
三大队中队长:欧××
一大队副队长:潘丛凯
一大队副队长:周××
一大队恶警: 黄海 游××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