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张金生在法庭上喊“法轮大法好”被非法多判5年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4年11月14日】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大法弟子张金生,2004年4月25日被抚顺市国家安全局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清原县大沙沟看守所。2004年10月下旬,张金生被非法判重刑13年。2004年11月5日被送到沈阳大北监狱。

在2004年4月初,邪恶之徒以张金生与外国大法弟子有联系,悬赏三万元以逃犯的名义非法抓捕他。在张金生被非法关押期间,恶警头子为逼出张金生所谓“里通外国”事儿,对张金生刑讯逼供,用尽各种手段,据说将张金生的头骨都打坏了,结果什么证据也没得到。

现在他们明知道没有任何理由拘捕张金生,可他们不但不放人,又于2004年10月下旬非法开庭审判。据悉,法院原本非法判处张金生有期徒刑8年,由于张金生在法庭上喊“法轮大法好”,并在法院的非法判决书上签写“法轮大法好”,邪恶之徒恼羞成怒,多加5年刑期,变为现在的13年。简直是荒唐、邪恶至极!

以下是迫害大法的有关部门、人员的信息: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电话号码区号:0413

方国红(音)县检察院院长 办公室电:3036055,宅电:3037972,手机:13842325555
林可俊(音)办公室电:3023929 ,宅电:3027277 手机:13504231042
杜海运(音)副检察长 办公室电:3023630,宅电:3021914 手机:13700130567
张净洁 县法院院长 宅 电:3023483 ,办公室:3023558 手机:13904933276
付言章 副院长 宅 电:3022229,办公室:3022639 手机:13904230726
闻中波 宅 电:3022365,办公室:3036846 手机:13704934915
王为先 3024608, 3031750 13941302788

清原县邮政编码:113300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