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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庆安县国保大队队长汪兴运的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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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1月14日】2004年5月11日晚,黑龙江省庆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汪兴运等恶警又一次对我县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大搜捕。他们身穿便衣,行动鬼鬼祟祟:翻墙、越门、跳杖子,或欺骗家属“配合”他们,非法闯入学员家中,非法夺走大法书籍,抢走电脑、手机等个人合法财产,强行绑架8名法轮功学员(致使一名学员流离失所),其中有3名是60多岁的老太太。

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8人被分别非法关进拘留所、看守所。事后对她们勒索钱财后,陆续放回。其中陆桂琴、陈杰被非法关押2个多月,期间非法上报劳教3年未批。即使这样,恶警仍不放人。2人绝食抗议这无理迫害,被折磨得非常凄惨,汪兴运等人怕担责任,在敲诈了陈杰5000元,陆桂琴3000元的前提下,不得已放了2人。当知道陈杰放回坚持上班时,恐怖组织“610”的人跑到单位,以株连单位的形式给领导施加压力,因而,停止了陈杰多年来上下都认可的财务工作。恶警的行为已触犯《刑法》245条、267条、239条、238条、274条、397条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罪、抢夺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滥用职权罪。

恶警汪兴运等人的犯罪仍未停止,更大的罪恶在酝酿……。他们使出以前对法轮功学员报劳教不收,而搞关系走后门也得送走的伎俩,用尽办法,将陈杰、陆桂琴的劳教证弄到手。2004年9月15日早晨,汪兴运等恶人来到林场公司家属楼,骗陆桂琴打开家门,非法闯入4人,野蛮将陆桂琴从6楼拖走,非法送往齐齐哈尔双合劳教所劳教3年。

接着,汪兴运等恶人敲陈杰家门,陈杰没给开门,汪就在门外边破锁边威胁说:“你躲过了今天,躲不过明天……”并用手机调来110警车,叫喊着把云梯拿来!准备强行入室抓人,围攻持续2个多小时……屋内一边是背过气吓昏了的80多岁的母亲,另一边是嚎啕大哭的女儿……陈杰抱着母亲呼唤着:“妈!您醒醒,看看我。”身为女儿不能尽孝,这是女儿最大的悲哀。身为母亲不能尽养育之责,这是多么的无助啊!陈杰含泪叮嘱女儿:“孩子,你要替妈妈照顾好姥姥,妈妈没犯法,不能去蹲监狱。双合劳教所那是人间地狱呀!我县的刘忠杰,林秀梅在那里坐铁椅子时险些丧命,绥化的孔宪华在那里被逼疯;李雪莲被迫害致死……”就这样,陈杰为了躲避汪兴运等人的非法抓捕,抱着一线逃脱的希望从3楼跳下,摔成重伤……即使这样,汪兴运还扬言:“等你好了,再把你送走。”目前,陈杰仍被非法监控。

乡亲们啊,当您听到、看到这些是否会问:陆桂琴、陈杰是什么样的人?她们违了什么法?犯了什么罪?被害得这么惨?这正是我们要告诉您的:陆桂琴、陈杰都是我县林场公司职工。陆桂琴原是林场公司微机员,工作勤勤恳恳,业务熟练。为人朴实善良,宽厚忍让,人缘非常好。因信仰“真善忍”,被单位领导调离到最艰苦的环境--贮木场上班,由原来的高工资降为低工资。无论是严寒三九,还是烈日炎炎的夏天,都得在室外干活。但陆桂琴从不叫苦,脏活累活她抢着干,同事之间谁有困难,她都尽力帮忙。周围的人都说小陆很懂人情,是一个难得的好人……

陈杰老实忠厚,她的母亲并不是她的亲生母亲,但是,善良的陈杰对养母,比亲生女儿还孝顺,周围的人都很敬佩她的人品。陈杰在单位是财务工作的骨干,工作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在看守所被折磨得骨瘦如柴,回来后,默默地理顺着因被非法关押而干扰影响的业务(后被停止工作),在自己最痛苦时,仍为单位着想,为他人着想……

陆桂琴、陈杰只是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自由权”,按“真善忍”净化自己,她们既没违法,更没犯罪,无论在哪里,她们都是人们公认的好人。然而,这样的好人却掺遭迫害。

恶徒汪兴运平时经常对法轮功学员扬言:“我好不容易花钱挖来的位置,要不捞回点钱,我不白干了吗?你不服,我就给你‘开个方’,判你的刑,让你劳教……”多邪恶呀。他把“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当成了捞取个人利益的资本;把“维护人民利益”的职责当成了迫害善良,打击好人的本事。知法犯法,执法犯罪。

几年来,汪兴运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有的被迫流离失所,有的劳教,有的伤残,有的致死,这就是汪兴运等人的罪!而他们却胡说:把人逼得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说成不要家了;把好人送劳教说成是自找的;把人迫害致死说成是炼法轮功炼的……真是黑白颠倒,嫁祸于人,陷害无辜,太恶毒了!

乡亲们啊,家乡的阳光依然灿烂,在同一片蓝天下,和平的人们自由的生活,欢声笑语。然而,饱受摧残的陈杰在极度痛苦中,仍被非法监控,善良的陆桂琴正在双合劳教所遭受迫害。

乡亲们啊,清醒过来吧,发出正义的声音!请您伸出援手,营救好人,制止这场阳光下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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