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名法轮功学员被处以罚金,其中5人来自海外。这16人被控在中联办外举行和平请愿时阻街和袭警。审判進行的异常紧张,最终,出于某种政治目地,16人被判罚,地区法官的判决也没有说服力。
上诉法庭所做的不仅仅是纠正错误的判决。他们还强调了请愿自由的重要性。这明确表明,所有人享有平等的请愿自由,包括法轮功。
判决并没有完全按着法轮功学员们所期待的路走。法庭撤销了两项指控,但另两项维持原判。学员们可以将案件递交到最终上诉法庭。法庭撤销了法轮功学员阻街的罪名,理由是在中联办外。这表明即便学员们真的造成阻街,他们也有“合法的理由”这样做。
法官们全都同意请愿的权利不应有丝毫削减。大法官弗兰克-斯道克(Frank Stock)说,他还认为学员们有权发起这次有意义的请愿。这次请愿可以在能够产生影响力的地段進行。警察不应忽视这一点,而警察当时一味要求学员离开那块儿被视为敏感的地段。
在上次判决中,地方法官Symon Wong Yu-wing错误的拒绝了由被告提供的极有意义的证据。他阻止法轮功学员的辩护律师在盘问证人时追问其街道的有效界限。Wong先生没有充分考虑请愿者正在实践受基本法保护这一重要性。一名法官甚至指出,地区法官Symon Wong Yu-wing有用不平等的眼光来对待证据的倾向。这是一个令人感到不安的发现。
这种缺陷在任何法庭中都是一个关注的话题。但是阻街案是尤为敏感的案例,全世界都在关注它。
那次审判是在一个不健康的政治气候下進行的。去年,特首董建华曾两次描述法轮功为XX。当时的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曾研究过反XX法。一些人大会的香港代表曾推动采取反法轮功行动。一些人视对这些请愿者的起诉有政治目地,也就不足为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