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同修注意真象资料的费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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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1月1日】从同修处得知,本县前两年县城有一资料点提供给农村学员资料,由于解决费用问题每本向直接领取资料的同修收取一元钱的成本费。但当这些资料流传到最终学员手中时,费用却被加倍。我不知道更多的学员当时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但我知道这个全县仅有的资料点当时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后来不知什么原因(我当时并未回到当地),资料点并没有象当初那样办下去。我附近的同修并未从那里得到更多的帮助,与明慧的联系几乎完全中断,众多弟子被淹没于尘嚣之中。今年七、八月间,本县大办洗脑班,很多大法弟子被迫害。由此可见,路没有走正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在这两三年大法弟子的沉寂中没有跟上正法的進程,损失是无法估量的。许多其它的惨重教训也同样说明了这一点。

在此,再次请同修们正确处理好修炼中的有关“钱”的问题。如果大家都真的把正法中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把讲真象中的事当成自己的事,资料点的资金就不是问题了。而负责资料的同修在处理资金问题时更应理性的,本着为大法负责、为同修负责、为自己负责的态度去处理。真象资料不是商品啊,怎么能简单的以花钱买的方式下发呢?而把费用加倍的同修的作法还是大法弟子的行为吗?那和生意上的批发有什么两样呢?……

与有类似情况地区的同修交流,走正我们的路。同时,各地做好资料点遍地开花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有能力的同修多注意帮助农村地区的同修,他们往往在文化方面、技术方面非常薄弱,这是在农村资料点遍地开花的难点。

个人所悟,望同修慈悲指正。

[修炼人之间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个人当时修炼状态中的认识,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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