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法会|七旬老人: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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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0月9日】在律师界,有的律师明白真象,能从遵法的角度看出镇压法轮功的非法性;有的律师不明白真象,看不出镇压法轮功的非法性。到一个律师事务所,他们说法轮功是×教,在国家人大“立法”的决定和“两高”的司法解释都定性了,当时我说没有,他们不信,正好桌子上有一本司法解释,拿起来就翻到了,给他们看,他们无话可说。还有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说,法轮功人员是另一类,不能按法律平等对待。在律师界确实需要讲清真象。现在我已经开始讲了,准备逐个所去讲。
——本文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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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70岁,是1996年6月末得法的,我们家里有好几个人修炼。1999年7.20之前走过了个人修炼阶段,7.20之后進入正法修炼。当时被镇压,我不知道怎么回事,很多事不明白;经过一段时间之后,逐渐的明白,开始明白了什么是证实大法,后来明白这是正法修炼。现在回忆起来就是如何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如何证实法。

一、進京证实大法

我在進京之前,利用一段时间集中学法,端正自己進京的动机,学习师父的讲法和有关的经文,背会一些经文和《洪吟》。师父在《惊醒》经文中说“法正乾坤”,师父还说:“是因为很大的天体范围偏离了宇宙特性才正法的”,在《证实》经文中说:“……做为一名修炼者要用一切有利的条件,弘扬大法,证实大法是正确的,是真正的科学而不是说教与唯心,是每一位修炼者为己任的。”师父还在《走向圆满》经文中说:“顶着压力走出来证实法的弟子是伟大的。”

通过和同修互相切磋,我认识到:進京不是为了圆满,大法遭受迫害,就应该证实法。于是,我于2000年6月16日坐火车赴京,18日上午到了信访办。走到离信访办不远的地方就被截住带到驻京办,他们拽住我的头发审问我,最后认定不是他们地方的人,就把我放了。午后我又去天安门,没有看到大法弟子,只看到依维柯警车上拉了几个人,我就往车上走,被人截住,不让上车,我被推到旁边,我再次往车里進,又被推出来,推到很远的地方。有个穿便衣的人说:“你回去吧,回家能修成。”车就开走了。我心想我是来证实大法的,不甘心就这么回去,我又追过去,看着我来了,车又开走了。我心里不是滋味,认为没证实着法,只好当晚坐火车回家了。这次北京之行使我认识到:我不知道怎样证实法。

2000年12月26日我再次到天安门,我们三个大法弟子走上天安门广场,我举起“法轮大法好”的横幅,喊着“法轮大法好”的口号。警察把我推倒,拽到车上,拉到天安门附近公安分局。问我叫什么名,我说:“叫法粒子。”后来又把我带到后院。我一看有很多大法弟子在这里,我也和大家一样喊着口号,冲着看管的警察喊着口号:“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还师父清白、还大法清白”。当时感觉到这回能证实法了,把心里的话都喊出来了。当时墙外有很多围观的群众,都听见了这喊声、口号声,他们看到了大法弟子正法的一身正气、看到了大法弟子证实法的满身豪气。

过一段时间以后,来了几个驻京办的人把我带走,认定不是他们地方的人,就用橡胶棒把我打了一顿才放我出来。回家好多天以后,我身上还是青一块、紫一块的。

二、否定旧势力安排 证实大法

我们家里有好几个人修炼,儿媳被长期看管、非法拘禁致死,儿子流离失所到外地做大法资料工作,也被非法抓捕判刑,老伴被邪恶以病魔迫害形式夺去生命。这场惨无人道的迫害,使我们家破人亡,只剩下我和孙子一老一小两个人。

当老伴去世的时候,自己还很坚强,回家乡去讲真象。一个月后回来,到家一看,空无一人(孙子在外地上学),家中冷冷清清,悲伤立即袭上心来。我的思想情绪开始波动。想想三位亲人,我悲痛交加,精神时时处于痛苦之中,不能自拔。这时旧势力又進一步迫害我,我身体出现“消病业”的状态 ,胳膊、腿都疼痛,后身出现青一块、紫一块的淤血,全身难受无力,走路都没有劲儿;再加上失去亲人的痛苦,使我一时处在悲痛的煎熬之中。旧势力妄图以此来消磨我的意志,使我不能修炼。

为了否定旧势力给我安排的环境,为了解决年龄大、身体不好、无人照顾的问题,我又找了一个老伴(也是同修),她心地善良,经常给我做好吃的滋补身体,我俩白天黑夜的发正念铲除迫害我的旧势力、黑手和烂鬼,同修也帮助发正念,我自己坚持学法、发正念。在师父的呵护下,一段时间以后,我的精神和身体都好转了,身体基本恢复,精神也好了起来。在这温馨的家里,我心满意足,但是我们俩人没有忘记修炼,我们俩坚持学法炼功、发正念,做好三件事。

走这段弯路给我的教训很深,由于对法理的认识不明,盲目的做,我走了弯路。师父在《去执》中说:“虽言修炼事 得去心中执 割舍非自己 都是迷中痴” 。我学法放这个情,发正念放这个情,反映出来一思一念也要放这个情,使我体会到法能使我放下这个情,放下执著。放下了,使我思想轻松,痛苦一扫光,出现无痛苦的美好状态。

三、救度众生,证实大法

师父在《致纽约法会的贺词》中说:“历史的今天,大法赋予你们救度众生的使命”。救度众生是大法弟子的使命,在讲真象,救度众生中使我越来越认识到自己的使命,大法弟子是众生得救的唯一希望,只有大法弟子才能救了众生,使我的使命感、责任感越来越强,慈悲心越来越浓。摆正自己在正法修炼中位置,救度众生、证实法摆在第一位。心中装着众生得救的使命,个人苦恼烟消云散,使我在痛苦中摆脱出来,使自己的思想升华,达到超然状态。

在讲清真象、救度众生中,提高自己的心性。在讲真象时,原来遇到不愿意接受真象的人,自己的心里就不耐烦,不愿意说,心想:要被淘汰了,活该。遇到愿意接受的人,心里就痛快,愿意多说。这就说明自己的慈悲心淡,修炼人不应该有反感情绪。如果自己的慈悲心出来了,就会耐心的讲,不厌其烦的想办法去讲。这就需要修自己,使心性升华。众生苦,旧势力把众生置于死地,大法弟子不去救谁来救?有了这样的心情,心想一定要救你,心情纯净的平静去讲,那就好得多了。

在讲真象中,要在“讲清”上下工夫。有些问题自己讲不清楚,讲不明白,如法轮功我也不炼,与我无关,以“淘汰”去说吧,又怕人家接受不了,反感;以别的角度去说,又说不清楚。还有的说:“我不站在法轮功这边,我也不站在打压一边,我是中间,谁也不倾向谁。诸如此类问题,当时解决不了,说明自己修的不好,也说明自己学法不够、不深,经过自己学法提高以后,都能得到解决,能够圆满讲清。再遇到“与我无关”的反应,我就举例子,比如说出罗马帝国镇压基督教出现四次大瘟疫,死了很多人,能说与我无关吗?引起他们反思;再遇到站在中间的人,我就可以说一个人的思想倾向,只能是一边倒的,没有中间的,他们也就说不出来什么。

在讲真象中要摸准对方的心结,有针对性的去讲。开始时我只是泛泛的讲,自己想讲什么就讲什么,没有针对性,流于形式,说明我自己使命感和责任感不够。后来在讲真象交谈中,专了解他们的心结,或者让他们提出问题,再有针对性去讲,这样效果就好的多了。

有一次一个人认为法轮功是×教,我就针对这个问题说:“国家人大的立法决定,两高的司法解释都没有提出法轮功是×教,只是人民日报的社论和江××提出来的,人民日报的社论只是文章,不是法律,江××虽是国家主席,按宪法规定国家主席没有这个权限,他说了也是越权行为,完全违背宪法的。镇压法轮功没有宪法和法律依据的。”这样就解决了他的错误认识。

讲真象的形式要多种多样,多种形式结合去做。我开始讲真象时,习惯某一种形式,思想有片面性,好走极端,应该多种形式结合去做,效果才能好些。我也撒传单,发小册子,粘小标语,往外发信。跟熟人讲真象,也跟不熟人在交谈中,谈得比较熟了,也可以说上三言两语。回家乡讲真象,在请我吃饭的饭桌上,简短的讲真象,简明扼要的重点说清问题。也可以挨家去讲真象,一讲就是大半天,放开话题、拉开去讲真象,有针对性,说透问题。有一次跟一位教历史的教师讲,他认为法轮功是迷信,是唯心的,我就让他看一看《转法轮》,你就知道了,完全都从物质存在形式讲的法,以物质做为基础讲的法,讲的是物质的规律。并举出一些例子加以说明,他说不出啥来的。

借题讲真象。就是以亲人被迫害致死,要告状,请律师,到律师事务所讲真象。开始立足点不明确,是以告状为主呢?还是讲真象为主呢?学法使我明确,以法律角度反迫害和讲真象,把讲真象和反迫害结合在一起,到律师事务所讲真象,说明江××镇压法轮功是完全违背中国的宪法和诸多法律,也违背国际公约。揭露打着法律的幌子,以法律作为保护伞,来伪装自己合法性,实际搞的不按法律规定施法,在法外施法,没有一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同时穿插镇压真象和法轮功的真象,结合在一起综合的讲。从而使他们认清是非和迫害邪恶的本质。

在律师界,有的律师明白真象,能从遵法的角度看出镇压法轮功的非法性;有的律师不明白真象,看不出镇压法轮功的非法性。到一个律师事务所,他们说法轮功是×教,在国家人大“立法”的决定和“两高”的司法解释都定性了,当时我说没有,他们不信,正好桌子上有一本司法解释,拿起来就翻到了,给他们看,他们无话可说。还有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说,法轮功人员是另一类,不能按法律平等对待。在律师界确实需要讲清真象。现在我已经开始讲了,准备逐个所去讲。

在这个过程中使我认识到:在讲清真象,救度众生证实法中,发现自己有许多需要修去的东西,在这个过程中,才能更好的修炼自己,提高自己。

(首届大陆大法弟子修炼心得书面交流大会交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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