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面向大陆的学生讲真象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4年10月4日】看了《明慧周刊》(海136号)上关于向大陆学生讲真象的文章,勾起我的同感,这里我也谈谈自己的看法,意与同修以法为师,相互交流,共同精進。

随着正法的整体推進,邪恶所剩越来越少,邪恶的宣传、欺世的谎言在广大群众中愈来愈没市场,旧势力的黑手支配世间的败类将魔爪伸向广大的学生,继今年上半期诽谤攻击大法的“警示教育”以来,下半期又以教材配教参的形式系统的毒害广大的未成年中学生。(注:中国大陆初中七年级上册《思想品德》,人民教育出版社,总编:班华;副主编:扈文华。教材P74、P87页以天安门自焚伪火案中的小果、刘思影为素材欺骗世人,毒害学生。)在广大师生中造成极坏影响。就我所在地区的情况来看,广大中学生深受毒害。为此,我结合本地实际,谈谈如何面向广大学生(中小学生)讲真象,希望能抛砖引玉,共同精進,救度广大的中小学生于水火。

共同协调,根据每个大法弟子的地域,家庭、社会、文化等背景,自动协调,形成一个整体。

就我市而言,仅教职员工就有一万之众,学生达数十万之多,如何形成一个整体,向广大的学生讲清真象,任重而道远。有的大法弟子面对广大的学生,从资料制作、发放、邮寄等多方面协作,起到了很好的讲清真象的作用。但是还有大多数的学生,尤其偏远山区的中小学生,没听过大法的福音,救度任务非常紧迫。

在面对广大世人讲清真象的同时,有针对性的向广大教师、教育行政领导讲清真象是救度广大中小学生的重要环节。

我市走出来证实大法、讲清真象的大法同修发挥大法粒子的作用,面向全市一度开创了讲真象的好环境。自从今年上半期的毒害学生的“警示教育”以来,我市大法弟子通过学法交流,认识到面对学生讲真象的紧迫性,深感责任重大。要求大家整体协调,真正的使广大中小学生认清正邪,明白大法真象。我们也深深知道全面救度世人确实还有差距。

就我所了解的情况而言,面对教师、教育行政机关讲真象,我市大法弟子采取了以下形式:

将本市教育系统行政领导的电话(办公电话或家宅电话、手机)上明慧网,海内外大法弟子协调,形成一个讲真象的整体。

向全市教育系统的领导(包括乡镇中学)邮寄真象资料。

分片协作,向教师讲真象,邮寄真象资料,具体做法是:A同修将其所在地的学校教师名单与B地同修交换,分片或跨市邮寄。

利用各种机缘,直接到学校发放真象资料,资料内容要有选择,大法弟子相互配合,正念正行,就能起到好的效果。

曾有一次,有两位同修约我晚上一起去附近三所学校发放真象资料,我们分头進行,正念正行,做得很顺利,有一所二千多学生的学校,几乎每个教室都发放了真象资料,墙上贴了传单(其中有一学校效果不佳)。

利用大法弟子的朋友圈,向教师面对面讲真象,发放真象资料。

大法弟子的朋友有的可能在教育系统工作,在学校任职、执教,要珍惜这种缘份,面对面讲清真象。在这里我谈谈自己讲真象的一次经历。好久以前,我就萌发向某校校领导(我的同学)讲真象的想法,因为后天观念障碍,认为搞行政的毒害深,难救度,就因这一念,阻挠了我向他讲真象。后因一个乡亲子女想入省重点中学就读之事,请求我帮忙。我打电话向几个同学(也在该校任教,已讲过真象)询问就学有关情况,怎么也不通。当时我悟到,就该向担任该校领导的他讲真象。我正念一出,电话一拨就通,我找到他家,从就读一事谈起,讲到法轮大法的真象,从新闻造假,讲到大法洪传,从江XX被起诉,讲到大法洪传60多个国家和地区。他静静的听。末了,硬是留我吃饭再走,完全不是我观念中想象的。

发挥大法粒子的作用,切实的向广大的学生讲真象。

我市所在的十余所城市中学,几乎每个学校都有人在99年7·20之前修炼过大法,大法遭受迫害后,有一部分人放弃或处于个人修炼状态,如何在正法的最后时期,使这些同修走出来证实大法,讲清真象刻不容缓。我了解一个同修一直处于个人修炼状态,我们一直在努力帮助她,让她走出来证实法,可是效果欠佳。还有一位同修,在同修帮助下走出证实法,结果把那一片三个同修都带起来了,勇猛精進,讲真象做得很好。

每一个大法弟子对应一个庞大的天体,大法弟子身处那一方就是那里众生的福份。让我们互相帮助,形成一个金刚不破,坚不可摧的整体,使更多同修走出来证实大法,救度广大的学生。

利用天时地利人和之便向广大学生讲真象。

在学校任职执教的大法弟子要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条件,学好法,发好正念,向学生讲清真象。要运用智慧、理智慈悲的去做。

明真象的学生也是传媒,在学生中辐射更大范围的讲清真象。

可从各班抽出几个学生,编成名单,分片协作,跨片跨市向学生邮寄真象资料,起到普遍的讲真象效果。

利用塑料袋装真象资料,放在学生过往频繁的路径,让学生明白真象(详见《明慧周刊》海136号)

在校任职执教的大法弟子,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在讲清真象,都在救度受毒害的学生,只有学好法,才能更好的讲清真象。

层次所限,望同修以法为师,慈悲指正。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