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吉林省大法弟子在辽源市劳教所遭受的残酷迫害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4年10月13日】大法弟子赵丽娟,女,辽源市人,于2002年被第二次非法劳教三年,关押在辽源市劳教所第二大队。她经常在600多人就餐的公共饭厅喊“法轮大法好”而被殴打,截止到2004年9月1日,已经被加期90天。

大法弟子梁玉杰,辽源市人,2002年被非法劳教在三大队,至今仍未决裂,被恶警狱医郭××灌食,用开口器撬掉两颗门牙,强制躺死人床10多天,后转到六大队。梁玉杰绝食抗议迫害,又被恶警丁彩虹、郭××灌食9天。

大法弟子李敏,通化人,2004年7月被第三次非法劳教。第一次、第二次在四大队受尽酷刑、电击,警员毒打,指使犯人毒打,不让睡觉。2002年绝食抗议迫害,在公安医院奄奄一息,劳教所仍不放人,声称:李敏如果死亡,不是劳教所迫害,是自己放弃生命。李敏抵制各种转化学习班,坐在地上被从四楼一蹬一蹬拖下来,身上受伤后被转至六大队。在车间干活时被犯人夏京兰举报说在车间洪法,遭恶警张晓辉用电棍电击一下午,走廊里都能闻到皮肉焦糊味。

大法弟子李桂玲,女,长春市大屯人,99年第一次非法劳教,在六大队。恶警李桐(大队长)指使朱丹(副大队长)、张涛(警员)三根电棍长时间电击她,被警方说成精神失常,释放回家。2002年3月5日长春不法人员大搜捕,李桂玲再次被非法劳教一年零9个月,加期5天后被送至兴隆山转化班强制洗脑一个多月,又被非法劳教一年。因为在饭堂600多人就餐时喊“法轮大法好”,被恶警丁彩虹指使犯人对其毒打。事后李桂玲找李桐说明情况,不应该打人,李桐对此事矢口否认,不承认打人事件的发生。

恶警丁彩虹,纵容吸毒犯杨竟竟迫害法轮功学员。丁在小队会上公开说杨竟竟你不用干活,就帮我看好她们,看谁平时说话,报告给我,我收拾她。杨在小队车间不参加生产劳动,专横跋扈,想吃就吃,想睡就睡。小队只有杨竟竟一个刑事犯,其余都是法轮功或基督教徒。对于杨竟竟的行为,很多人不满,反映至恶警丁彩虹。丁说:“她吸毒,你们也吸毒?对你们这些有信仰的人就要高标准严要求,杨竟竟她身体不好。”恶警丁彩虹拿减期为诱饵要挟学员拿钱减期;每次上级来检查,丁都找一、二个邪悟者帮其说谎。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