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江西女子监狱非法羁押 陈小娟绝食抗议(图)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4年1月8日】陈小娟,女,39岁,江西省南昌大法弟子。2001年1月因散发法轮功真象传单,被非法判刑3年,关押于江西省女子监狱。陈小娟一直坚定信仰,恶警威胁到期不放转劳教。陈小娟现已绝食抗议十余天。

1999年12月19日,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途中被抓,关进南昌市第一看守所一个月左右。2000年4月25日到北京上访后,却被不法人员抓回,非法关进江西省精神病院进行折磨,用超过普通精神病人4倍药量强迫给陈小娟注射及吃药。注射后其本人看不清30cm×30cm大小的字。

2001年1月24日,陈小娟因散发真相传单被外地公安吊起毒打,后被送回南昌关在南昌市第二看守所,被判刑三年。陈小娟在江西省女子监狱多次绝食抗议非法判刑,被吊离地面毒打。晚上不让睡觉。强迫超量劳动。三个月不许家人接见。曾因她绝食40多天被送进江西省长征医院(监狱医院),被强行野蛮灌食造成大量吐血。医院曾下病危通知书,省、市610都到医院但置之不理。女子监狱警察公开扬言:陈小娟没被转化,到期也不释放转为劳教,并且说这是按上面政策办的。陈小娟被判的非法刑期到2004年1月23日到期,据说恶警现在正办相关手续企图转为劳教。从2004年1月6日至今,陈小娟已绝食10多天进行抗议。因陈小娟长期被强迫大负荷劳动及受毒打,现身体极度虚弱。


陈小娟1983考入江西财经大学,1987年本科毕业,分配至江西省经贸厅轻工业品进出口贸易公司财务科。99年后,因为陈小娟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非法开除。

江西省女子监狱,在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现仍关押着许多大法弟子。

正告江西省610及江西省女子监狱相关人员:你们迫害大法弟子,天理不容。你们失去人性地迫害陈小娟,如不停止,将遭受法律严惩,在不久的将来也会受到更大的天惩。江西省大法弟子在关注着你们的所作所为。国际社会及全世界主持正义的人士将关注着你们的一言一行。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