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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泊头市恶警恶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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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月8日】1、泊头市公安局国安大队恶人:刘芳、黄春柱、张永岗

① 在2002年6月至10月,泊头市公安局国安大队这三人用毒刑折磨大法弟子孙玉霞。当时是夏天,穿凉鞋,恶人刘芳用皮鞋后跟跺孙玉霞的脚趾,致使其三四个月依然有淤血;用竹签钉入孙玉霞的十个手指,致使其手无法正常活动,三四个月仍有淤血。她将孙玉霞的手弄坏后,还用洗衣粉水浇她;张、黄两个(大概二百来斤)前后各一个用膝盖同时顶孙玉霞的腿,致使其两条腿全部青紫,无法走动,连小便都得站着,还需要人帮忙,活动幅度稍大一点,都会背过气去。孙玉霞的眼皮也被他们抠青,因为胸部被打残而无法进食。

②2003年7月,大法弟子赵爱芳被非法绑架。在被劫持期间,公安局张永岗用拳头猛击她头部、脸部、肩部,致使其下颌、肩头青紫,一月有余才褪去。张永岗还用蝉蛹(俗名知了猴儿)自衣领处丢入赵爱芳的衣服内,任其在身上乱爬(当时赵爱芳被扣在老虎凳上),直到知了从衣服内爬出掉在地上摔死。后恶人又找虫子及其它飞虫丢入赵的衣服内,有一次出去找了半天也没找到虫子,竟然抓了一把土丢入衣服里面,真是人性全无的邪恶之徒。刘芳还用矿泉水对着赵爱芳的鼻、口浇水,使其不能呼吸,并且威胁拿电棍电,牵狼狗来,还恶狠狠地说 “我要是能做主,就掐死你”等。

③2003年5月,大法弟子张宝坤被劫持在泊头市公安局时,刘芳曾在晚上天气还很冷的情况下,将凉水倒入张宝坤的衣领内,把水泼到脸上,用茶叶沫搓脸。黄春柱多次施用暴力,并口出污言秽语。刘芳、黄春柱、张永岗迫害大法弟子时特别恶毒,这只是举了几个小例子,他们将整人治人当成取乐的方式,行恶时还发出狞笑。

2、恶人孟庆忠,泊头市看守所所长,是泊头市看守所指挥迫害大法的头子,对大法弟子的刑罚几乎都是孟所为。以下是其所犯下的部分罪行。

①吊铐:一种残酷的刑罚,就是在墙上两米多高的位子楔上铁环,然后将人的胳膊伸直后用手铐铐在上面。

在2001年冬,大法弟子上访人数比较多,大法弟子被劫持在泊头看守所期间。邪恶头子孟庆忠将她们打吊铐,用电棍电她们。她们不出声,恶人急了,让她们脱了鞋站在雪地里,用电棍电她们时,她们咬牙不出声;恶人气急败坏之下,撩起她们的秋衣,电乳房,最后甚至拽起秋裤电她们的阴部。当时一个十几岁的女大法弟子,被他们扒得只剩下秋衣秋裤,手被捆上,倒在雪地里,孟庆忠用电棍电她,甚至捆她的绳子多次被痛得挣开,仍不停下。在夏天,孟庆忠还在脚下倒水电人。

②灌食、灌水甚至灌屎灌尿:在2001年,有三位老年妇女(50多岁)大法弟子被灌水大约两盆,有的还灌盐水。2002年6月至2002年12月期间,大法弟子夏忠杰一直被灌食达半年之久。开始时曾给夏忠杰灌一桶水,用水哧他,给夏忠杰灌尿,后来长期给他灌玉米粥。在大法弟子赵爱芳绝食9天后,孟庆忠用生了锈的大铁棍撬她的牙,并将她打翻在地,灌她水。在2001年至2002年3月期间,甚至给大法弟子付其谋灌下水道的屎。

③“上床”:一种非常痛苦的刑罚,将人的手脚铐在生了锈的铁床上,全身无法动弹,大小便只能在床上。有多名大法弟子被上过此刑,一次基本上是连续三天,甚至更长的,夏天让人在外面晒,被蚊子叮咬,冬天冻着。

由于受恶人孟庆忠的影响,很多看守都极其邪恶,比如看守常新利(33岁),曾多次用电棍电大法弟子,将大法弟子铐在铁棱子上,然后用电棍电。看守所副所长封焕臣曾猛踢女大法弟子的肚子,在院子里打吊铐时,为讨好孟庆忠,试图将一年轻女大法弟子的毛衣扒掉,未成功。

* 相关恶人电话

泊头市看守所:
孟庆忠—看守所所长 家庭电话0317-8269926
封焕臣—看守所副所长 家庭电话0317-8296355
尚铁林—看守所指导员 家庭电话0317-8263794
泊头市看守所电话 0317-8222676
还有其它恶人:常新利、张勇、刘蓓蓓(刚调走)、仝**、赵境忠、郭振西、左玉阁、王华、高**等

泊头市公安局:
局长办公室 0317-8181198 0317-8186433
张永岗 家庭电话0317-8295986
刘芳、黄春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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