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大法 恶报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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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月29日】在此奉劝那些受江氏集团欺骗,敌视法轮大法的恶人们,不管你是否相信神佛的存在,都不要拿自己的生命来开玩笑以身试法,赶紧停止迫害大法,报应到时,后悔莫及。

诽谤佛法遭恶报

安岳县坪河乡五村五社村民刘明伟,男,40岁,受江氏邪恶集团的毒害极深。自99年7.20以来,一直受邪恶蒙蔽利用,多次砸门冲入其母(大法弟子)家,毁坏大法书籍,前后砸烂收录机二个、电视一台。

2002年6月,刘明伟无理取闹,撞入70岁的母亲家,抢过炼功带、收录机当场砸烂。不久暴病一场,住院月余、医药费6000多元。可他不知醒悟,又在2003年7月,砸开亲戚(大法弟子)家门,将母亲眼睛打青肿、头发抓脱许多,砸碎收录机。做儿子的不准母亲修真、善、忍,炼法轮功,得了现世报应:暴病复发,住院几十天、医药费又花几千元。有大法弟子多次告诉他法轮大法好,善恶必报的因果关系。可他受江氏流氓集团的谎言毒害太深,毫无人性善念,更变本加厉,于2003年10月,拿竹板凶狠地冲入母亲家内,打烂电视机,抢走大法书《转法轮》,在外焚烧,并谩骂大法师父。

刘明伟受江氏谎言蒙蔽,敌视大法,表现邪恶,三番五次诽谤大法和师父,打骂修炼大法的母亲,天理不容,终受严惩。暴病再次复发,住院数日无效,前后花去医药费一万五千多元。2003年12月19日上吊自尽,刘明伟的暴死应验了“善恶有报”的天理。

现世现报一例

河北省万全县新河口村民靳旺,被恶人用金钱收买,看见大法标语就涂抹,看见大法真相资料就烧,或用来如厕。现靳旺遭报,肚子疼,大便不下来,吃药打针都不好使。

佳木斯公安局局长宋金河被免职

宋金河在职期间,疯狂迫害佳木斯大法弟子,多次进行大搜捕,一时间邪恶猖獗肆虐。2003年12月27日,佳木斯电视台播出新闻,人大会议免去了宋金河公安局局长的职务,使这个靠镇压法轮功向上爬的恶棍得到了应有的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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