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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烟厂政治打手迫害法轮功学员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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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月25日】1999年7月份以后,该厂政治打手非法成立专案小组,制定迫害方案。由厂长张胜坤、副厂长王新球、保卫科长王永光等为首的所谓“专案小组”,非法制定了10条“土政策”,然后在通过厂党委决定后,在厂内对职工执行,凡是不放弃“真、善、忍”信仰的职工,都必须按照他们规定的十条写保证,然后在厂里办一个星期洗脑班,才能上班。如果不按他们所规定的写,就长期停工,就是劳教回来也得达到所谓的标准才能上班。

被非法停工的法轮功学员多次找厂领导讲道理,要求上班,他们不但不听,好几次打电话叫派出所恶警来抓人,派出所来后一问情况,听说是要求上班,就走了。有一次,一位长期被非法停工的法轮功学员找副厂长王新球要求上班,该大法学员一句话触动了他,他冲着该学员就要打人,结果被办公室的人拉着没打成,他破口大骂一些低级下流的话。

政治打手们严重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条: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非法剥夺职工劳动权、生存权。造成严重后果:

1、在长期迫害下,四年中7名职工因信仰“真、善、忍”做好人被劳教。分别被送入省沙洋劳教所、武汉狮子山戒毒劳教所等“人间地狱”,受尽各种酷刑、苦役的折磨与凌辱,精神与肉体均遭受极大摧残;

2、大部分法轮功学员曾被绑架至拘留所、看守所,遭受非人折磨。

3、十几名不放弃“真、善、忍”信仰的职工被非法停工过,有的停了一年多,至今仍有两名职工因修炼法轮功而被停工,生活处境十分艰难。

直接责任人:
厂长党委书记:张胜坤 0715-8256804(宅)、0715-8136098-7001(办)
副厂长:王新球(主管迫害法轮功) 0715-8135016(宅)、0715-8136098-7221(办)、7201(宅)
保卫科科长:王永光 0715-8136098-7056(办)、7219(家)

以厂长党委书记张胜坤为首的不法之徒还诬告陷害本单位职工

案例1:“写一封信被非法判两年劳教”的荒唐戏

2003年5月上旬,本厂女职工黄秋珍,出于美好善良的愿望,给厂长张胜坤的爱人写了一封信,告诉她法轮功被迫害的真实情况,自己修炼后身心的巨大变化。被张胜坤夫妇诬告到特务组织“610”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610”歹徒将黄秋珍非法绑架到咸宁戒毒所关押。黄愤而绝食抗议这种毫无道理、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迫害,4天后,“610”被迫放人,一个月后,“610”歹徒突然闯进黄秋珍的家,将其强行绑架,直接送到沙洋劳教所,非法判二年劳教。

直接责任人:
厂长张胜坤夫妇

案例2:主动申请让本单位职工坐牢

2002年12月份,女职工(法轮功学员)陈腊荣走亲戚,给当地人讲法轮功受迫害、受冤屈的真相,被恶人举报,遭非法绑架,后又转回咸宁市拘留,公安本来对陈腊荣只关押15天就放人,烟厂保卫科科长王永光,写申请报告,要求公安把陈腊荣劳教三年,结果温泉公安分局报咸宁市公安局,只批了一年半。

讲真话何罪之有?本单位职工遭受冤屈,本已暂时无事,作为单位保卫干部,本应以保护本厂及职工利益、安全为己任,却干出主动申请让本单位无辜职工坐牢的恶行,严重触犯《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构成诬告陷害罪。

直接责任人:
保卫科科长:王永光 0715-8136098-7056(办)、7219(宅)

该厂恶人还协助610歹徒祸害本厂职工

1、99年7月以后,非法组织“610”横行咸宁,抄家、绑架、勒索、殴打、酷刑,乌烟瘴气,祸害一方,每次“610”歹徒窜到烟厂,保卫科总是一马当先,带着“610”歹徒到职工家中去绑架、抄家。

2、2002年“16大”前夕,厂保卫科亲自动手,公然把一名长期被他们停工的法轮功学员强行绑架,非法办洗脑班。

3、只要是一到敏感日、或厂里放假,干扰电话就不断打到法轮功学员家中。

恶徒们违反法律:
1、《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直接责任人:
保卫科科长:王永光

四年来,政治打手们通过不遗余力地迫害本厂法轮功学员,该厂领导多次被上级领导表扬,发奖金。

以上所有恶行、相关责任人姓名已经登载上国际著名正义网站——《法网恢恢》。该网站已经收录包括首恶江泽民在内的恶人恶行2万多条,为今后中国乃至全世界清算迫害法轮功中犯下的罪行提供证据。

其它犯罪案例有待进一步揭露。

衷心劝告以上曾经参与过迫害无辜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给他们的身心及家庭造成极大伤害的人,千万不要再干这些伤天害理的事情了! 你们追随江泽民干的这些事情已经构成了犯罪,也许你们会以“执行上面的命令”为由推卸责任,可是,你们好好想想,历史上所有的罪恶,主犯受到严惩后,从犯和直接凶手哪有逃得掉的?二战后,希特勒的那些帮凶们有谁逃过了审判的?

现在,江泽民已经被世界多个国家起诉,国际上公审江泽民的浪潮风起云涌,它本人及家族、610办公室及相关公检法系统对上亿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犯下的罪恶,已经在面临清算,法轮功的真象不久将大白于天下。作为信仰“真、善、忍”的大法修炼者,我们衷心希望你们能停止迫害,明白自己过去的所为是犯罪。善恶有报是绝对的天理。

也希望以上参与迫害的人的家人与亲朋好友,规劝曾经做恶的人们,万万不可再继续为恶下去,善恶报应是迟早的事情,从文革到现在的历史,不就说明了一切吗?我们曾经遭受残酷迫害,我们曾经遭受过难以想像的凌辱与折磨,可是我们不恨你们,我们只希望人们能明白法轮功被迫害、蒙受巨大冤屈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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