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月25日】2004年元旦后的一天,锦州市某社区党支部书记讲述了一件事。她说:元旦前,派出所要在我们社区活动室办洗脑班,让社区干部到大法弟子家找人,社区书记说:人家没犯法,也没干啥事,干嘛老打扰人家,人家在家炼,他就是把房子踢漏了,你也干涉不了,一次次打扰人家,我们都不好意思。愿意去,你们自己去,我们社区不搁。并告诉其它社区书记:你们可别往我们社区送人,大过节的,扯啥?
元旦前两天,街道主任、派出所、公安局、电视台的人都来了,到这一看,一个大法弟子也没有,就让社区干部坐下照相,充当大法弟子,摆摆样子。社区书记不干,没办法,来的人(公安局、派出所的人)坐下了,对着背后随便照几张,灰溜溜地走了。
通过此事,给我们一个启示:社区工作人员直接和居民接触,上级政府要什么情况,都来自于社区,所以直接向社区工作人员讲清真象,效果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