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老干部致胡锦涛总书记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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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月21日】

胡锦涛总书记:

新的中央领导班子成立已一年有余,回顾这一年来,在人民权利改善上,尤其在对待法轮功的政策和做法上,没有感到多大进展,依然是“穿新鞋,走老路”,执行着没有江泽民的江泽民政策。

目前,世界上已有60多个国家人民修炼法轮功,李洪志先生的著作已被译成20多种文本出版,李先生和法轮大法得到了世界多国各级政府的一千多项褒奖,李先生还曾被一百多位国际知名人士提名为诺贝尔和平奖候选人。目前国外已经有明慧学校以读《转法轮》、炼功,来使孩子身心得到健康;很多有成就的人都深信并修炼法轮功。现在世界各国法轮功学员密切关注着中国江泽民挟政府机器残暴镇压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的状况。他们起诉江泽民的运动风起云涌。

前几年,江泽民对此谎称“反华大合唱”,以掩盖其对法轮功的迫害暴行。这次温家宝总理在美国和加拿大受到法轮功学员的欢迎事实,揭穿了江泽民诬称“反华大合唱”的阴险图谋。

99年,江泽民以个人意志推翻了政府(朱镕基总理)的处理方式,压制前政治局常委们不同意镇压法轮功的意见,不理会前人大委员长乔石关于“法轮功对中国社会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调查报告和“得人心者得天下,失人心者失天下”的忠告,独断专制,一意孤行,强行镇压法轮功(注(1)请看“镇压是江泽民以个人意志推翻政府决定的恶果”一文,2003年7月12日明慧网)。

江并擅自超越宪法规定的国家主席权限,对法轮功进行诬陷定性。1999年10月26日,江接受法国《费加罗报》记者采方时,首先对法轮功进行诬陷,同年10月28日,又授意人民日报以特约评论员名义,发表了“法轮功就是×教”一文,同年10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全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江泽民对国外记者谈话给法轮功非法定性在先,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在后。这是明目张胆的把他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凌驾于人大常委会之上。即使这篇被称之谓为江泽民擦屁股的人大常委会决定,从头至尾也没有把法轮功定性为“×教”。只是泛泛地谈到要取缔和惩治邪教。按一般常识,邪教当然是应该取缔和惩治的。

现在问题的关键是:(1)法轮功到底是不是“×教”?除了江氏强加的谣言以外,却没有敢经第三方调查,没有敢让国际人权组织进行调查的实质证据。并且压制民众的声音,不准为法轮功上访。(2)不具有立法资格的江泽民和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对法轮功定的性,是否有效?如按正规的法制国家要求,当然是无效的,而且这种作法是违法的。江泽民身为国家主席非但不以身作则,反而越权违宪,完全丧失了国家主席的资格,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让我们再来看看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文中列举了“×教”的六大要据:(一)所谓的教主崇拜。法轮功李老师传授给人修炼的功法和道理,可是“特评”却横加指责,将法轮功学员敬重李洪志先生说成“教主崇拜”!那么小学生尊敬他们的老师是不是也是教主崇拜呢!其实真正大肆进行个人崇拜的是江泽民。他在当权时恬不知耻地把自己的丑恶形象在新闻联播中大量播放,同时占用电视黄金时间吹捧所谓的“三个代表”,甚至把这种政治谎言塞进宪法。(二)“精神控制”。同样,传授人道理也算是“精神控制”吗?那么学校教学生知识是不是精神控制呢?法轮功教人们提高道德水准、祛病健身,没有任何强制规则,人们喜欢炼就来,不想炼也不勉强,这也是精神控制吗?倒是江泽民一伙在电视、报纸上大肆对法轮功进行诬陷,同时把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所谓的“转化班”进行洗脑,这才是精神控制。(三)“编造邪说”。按马克斯唯物论来衡量,一切宗教都讲“迷信”,都是“异端邪说”,为何别的都是正教,唯独法轮功是“×教”?真善忍的教导邪吗?中央电视台把李先生的录像掐头去尾,栽赃说法轮功宣传“世界末日”。可是在全世界发行的讲法中,李先生明确说:“还有一些专门讲什么世界末日的这种宗教,专门讲这些东西。这都百分之百的是邪教,在制造社会动乱,对社会不负责任,所以不难区分这些邪教。”中央电视台、新华社这种掐头去尾、移花接木的栽赃手法不只一次被运用,完全变成了与原意相反的意思。(四)“敛取钱财”。李洪志先生办班收费是当时社会上所有气功班中收费最低的,是20元和50元,而且是十堂课。谁见过这么便宜的传授班?《转法轮》一册(332页)价值12元人民币,而当时教育系统出版的中学奥林匹克数学试题一册(只几十面纸)就卖24元,到底是谁在敛财?况且李先生写的《转法轮》和其他著作可以在互联网上免费下载,这象是敛财的样子吗?中央电视台播出的所谓李洪志先生的长春豪宅,据调查,不是李洪志先生的住宅,而是一个叫李宏志(姓名的中间一个字不同)的人的房子,公安借来摆布了一番,电视台来摄制,并在全国播放的。而江泽民父子才是真正的敛财。江泽民把自己无德无才的儿子提拔成科学院副院长,同时让他的儿子动用国家财产进行权钱交易,成为亿万富翁,这才是非法敛财,贪污腐败。(五)“秘密结社”。法轮功公开炼功(很多在公园),扣不上“秘密”的“帽子”。公安系统因怀疑法轮功,于99年取缔法轮功的两年前,就派特务钻进法轮功各炼功点来“卧底”。结果什么也没查到,反而有的特务被法轮功健体强身、提高道德风貌的威力所感动,坦白了自己的特务身份,真正修炼起了法轮功。而江泽民在党内、军内培植亲信,拉帮结派,结党营私,这才是秘密结社。(六)“危害社会”。当年乔石委员长关于法轮功调查报告的结论:“法轮功对社会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这个调查报告是由部分人大代表调查的,他们最接近基层人民,应该说他们说的是比较客观的、实事求是的和可信赖的。而江泽民一伙残害百姓、诬陷无辜、掩盖SARS疫情、大肆贪污腐败,这才是危害社会。

纵观上述特约评论员定法轮功为“×教”的六条根据,是缺乏事实依据的。完全是应江泽民的需要杜撰拼凑起来的。其实这些指控用到江泽民自己头上才最合适。江泽民钻了绝大多数中国人不熟悉法律的空子,习惯思维的空子和盲目迷信人民日报、中央台的空子,造成了法轮功已“合法地”被定为“×教”的错觉。

据介绍,在国际法律界,“邪教”的概念是不被认可的。东京沙林地铁毒气案的制造者是以个体的犯罪行为而受到法庭的审判和裁决的。国际法律界之所以对与“邪教”有关的立法非常慎重,是因为“邪教”的法律定义很难界定,而“邪教”的概念很容易被滥用来妨碍公民的信仰自由。(注(2)详见“论江泽民镇压法轮功的完全彻底非法性”一文,2003年7月19日明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共产党总书记江泽民居然为了满足个人权欲和威信,竟用这种东西来滥竽充数,欺骗和吓唬中国老百姓,真是可悲,可耻。这在全世界丢尽了中国人的脸面。

鉴于“邪教”这顶“大帽子”,实际上在人们心目中还有疑问,江泽民一伙进而炮制了“天安门自焚案”“傅怡彬杀亲案”……等一系列栽赃诬陷法轮功的案件,以证明江的正确并借此恶意煽动不明真相和听信中央台的中国老百姓对法轮功的恐惧与仇恨。(可是所有那些案件都是栽赃,甚至是被导演的戏,这些已被明慧网上公布的资料证明是伪案,限于篇幅,不再累述。)

自1999年7.20以来的四年中,江泽民一伙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残暴镇压。有姓名、地址被迫害致死的学员已有800多人,而不知姓名的更无计其数(据公安内部消息已死了几千人),近万人被打成重伤,残废,近千人被关进精神病院,强制注射精神错乱针剂,使正常人变成精神失常者,(这已受到世界精神病学协会的谴责)。10万以上被关进监狱,劳教所,拘留所等处,无数人被逼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江泽民一伙用所谓的“法制学习班”强迫学员放弃信仰,对不听从者长期关押,不让睡觉,殴打,电棒击,将烧红的铁器烫肉身,往手指里扎竹签,穿约束衣,进行五马分尸等古今中外一切最落后,最野蛮的酷刑(每天明慧网上都有实例)。尤其江泽民对法轮功“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要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秘密命令下达后(注(3)参阅“血泪的控诉”2003年3月10日新生网),下边丧失良心的办案成员,公安干警(被称为恶警)为了立功,向上爬,得奖金,更是变本加厉,肆无忌惮,偷偷地在中国大陆上演了一幕幕腥风血雨的惨剧。(注(4)请参阅“不屈的灵魂,浴血的黑土地”一文2003年12月2日---8日明慧网连载)

江泽民一伙非但对法轮功学员本人,还对其家属、单位领导、居民委员会和住地派出所片警实行封建社会的“连管制”,对家属以收回住房取消子女上大学、参军资格,对其单位领导,降级降薪,扣全体单位职工的奖金等,对相关派出所和居委会给予批评、扣奖金、下岗等多种处罚。对他们中迫害法轮功有“功”者,表扬、发奖金、提职提薪等多种奖励。

在国外派特务破坏、骚扰当地法轮功学员的活动,收买当地流氓殴打法轮功学员,还通过外交、外贸等途径企图收买外国政府、官员、国会议员,封住国际上正义声音,不顾中国银行被迫破产经营的现实,以过分优惠的商业合同投资项目,引诱外国工商集团,以此影响别国政府的抉择等等。

为此,江动用了中国国民经济资源的四分之一,如把这笔钱用于工农业生产,将会扩大就业,减少失业、待业和下岗人员,维护社会安定。(注(5)参见“国际组织指江泽民迫害法轮功 乱用国库资金 数字惊人”一文,2003年3月23日明慧网)。

江泽民生怕自己见不得人的丑行曝光,勾结其长子江绵恒封杀网站,花费大量人民血汗钱,向外国公司购买高科技设备软件,雇用了数万名网络警察封锁消息。但是纸是包不住火的,在这信息化时代,这种劳命伤财的蠢举,也只能落得个螳臂挡车的结果。

现在世界上已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轮功学员起诉江泽民,除美国外,还有比利时、西班牙、德国、台湾、韩国等地法轮功学员。其罪名是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等等,这些起诉受到了各国正义之士、议员们出于人道主义和正义感的支持和声援。“全球审江大联盟”在世界二十多个大城市发起审江活动。

江泽民对国内百姓的欺骗能维持多久?当人们一旦了解真相,会使现存的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丧失贻尽。江泽民对法轮功的错误政策和做法,象长在我国政府体内的一颗毒瘤,最终将会导致真正的亡党亡国。

所以这场迫害不仅仅是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也是对全体中国人民的祸害,对世界人民及整个人类文明进步的破坏。

希望胡锦涛总书记以民族的根本利益为重,以中国人民的美好未来为重,当机立断,果断地结束江泽民对法轮功的错误政策和做法,还法轮功清白。

为此,我们要求:

1、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2、为了还人民的知情权,公布乔石前委员长关于法轮功的调查报告。
3、结束电台、电视台和其他新闻媒体一边倒诬陷法轮功的宣传。在法轮功问题上允许刊登和发表不同意见,并严禁打击报复不同意见者。
4、调查天安门自焚案、傅怡彬杀亲案等有关栽赃法轮功的重大案件,并将调查结果公布于众。
5、撤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抵触的民政部“取缔法轮功”的通告和公安六禁止公告等有关法规。解散违反宪法的610办公室及相应机构。
6、停止和冻结用于迫害法轮功的一切资金(不再为迫害法轮功,而浪费人民的血汗钱)。
7、取消江氏政治流氓集团的一切职务和权力,起诉江氏及其爪牙所有罪行,还大法以清白。
8、让所有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人公开向人民道歉,并赔偿几年来给大法弟子造成的损失。
9、严惩杀害大法弟子的凶手,安抚大法弟子的家属。
10、就污蔑大法的行为及给全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带来的危害道歉。
11、敬请为人民带来无限益处的李老师回国。

北京大法弟子(离休老干部和有高级职称的老年知识分子)
200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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