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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大法好”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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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月14日】一句“大法好”的威力

某一天我和某同学家长接放学的孩子,在回来的路上,她说:“我家的孩子一生气鼻子就出血,用卫生纸堵都堵不住。”我就对她洪法,并让她记住“法轮大法好”。她的儿子在路边听见了,就喊了一句“法轮大法好”。半年以后,她到我家对我说:“上次孩子喊了一句法轮大法好,孩子鼻子再没出过血,真是太神奇了!太神奇了!”

因为孩子单纯善良,很容易接受大法真象。一个人从心底认可“法轮大法好”,大法就会显示出威力,就会去保护他。

同做书记

大家知道,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在中国大陆从上到下,层层做“书记”的人,一直被胁迫着跟江一起参与迫害。

一位法轮功学员和她丈夫一起参加朋友的宴会。酒桌上有一对夫妇,分别在两个单位做书记工作。同修对他们谈起了法轮功,讲我们如何无辜被打压,被剥夺了做人的权利和信仰自由,人们对待法轮功的态度将给自己的未来带来什么。女书记说:“我看炼功人挺好,抓他们干啥,上面要求什么,应付上去就行了。”男书记说:“看来我还做对了,我们抓了一个人,他趁我们没注意,跑了,从哪走的我们都知道。追他干啥?走吧。”

然而,某单位一书记对待单位的几名法轮功学员一直很恶劣,一个炼功人学法时,被办事员发现了,告诉了这个书记,书记指责炼功人:“你干什么了,说?”炼功人说:“我没做坏事,既没偷又没抢。”这书记恶狠狠地说:“你要偷、抢就好了。”

这是什么世道呀!做好人不行,干坏事倒好了。奉劝人们:“善恶有报”是天理呀!同做书记,做法不同,态度不同,他们的未来也是不同的。

大法弟子的境界

大法弟子艳华的丈夫是一个出租车司机,不修炼。2003年8月份的一天,他发现车上有一个皮包,打开一看,里面是两个数码相机,一大一小。他如获至宝,回家就放起来了。

艳华一想,我是大法弟子,不能得这不义之财。再说丢东西的人该多着急呀!于是和同修李卉商量如何做。李卉就写了“失物招领”,登在了“大庆晚报”上。失主原来是某警校的胡教官。因丢了价值两万多元的相机,单位的领导还扣了他奖金呢。他看了晚报,马上按照上面提供的地址、电话,找到了李卉、艳华。艳华带着胡教官见了她丈夫,把两个数码相机交还了他,胡教官连声说:“谢谢!”而且还拿出两千元钱做酬金。她丈夫收下了。

艳华随即从自己家里拿出两千元钱,还给了胡教官,并对他说:“我和李卉都是炼法轮功的,我们师父教我们做事为别人着想,你丢了东西多着急呀!我们设法还给你是应该的,怎么能要你的钱呢?”胡教官手拿着钱,感慨地说:“法轮功太好了,我给你们登报纸。”李卉、艳华说:“报纸现在哪敢说法轮功的好话呀?都是被压制的一言堂。请你记住法轮大法好,我们师父是教人向善,炼功人都是好人就行了。”胡教官一再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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