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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合浦县法轮功学员被酷刑折磨和非法判刑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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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月11日】曾家兰,女,40岁左右,于2000年12月在防城企沙镇发真相资料时被公安非法扣留,并遭受毒打。2001年1月被转回当地合浦县公安局。在当地被关押提审期间,遭受毒打,恶警用茶杯盖的顶尖部压在她周身的穴位处,并同时用皮鞋踩在茶杯盖上,还用棍敲打全身关节,并反手上下拉紧相扣。曾家兰被折磨期间曾两度昏死,连续折磨三十几个小时。关押二年后,被非法判九年徒刑,现被非法关押在广西女子监狱。

林晓云,女,46岁,2000年12月在防城企沙镇发真相资料时被非法扣留。2001年1月被转回合浦,关押期间遭毒打,被恶警反手上下拉紧用手铐相扣,连续几小时,几乎昏死,造成手臂几天都不能动。关押二年后被非法判七年徒刑。

周秀明,女,40岁,于2000年12月在防城企沙镇发真相资料时被非法扣留。2001年1月被转回合浦,关押期间遭受毒打,揪头发,用脚踢,手骨被踢肿,许多天都不能动。关押二年后被非法判七年徒刑。

李远梅,女,40岁左右,于2000年12月在防城企沙镇发真相资料时被非法扣留。2001年1月被转回合浦,关押期间遭受毒打,长时间用皮鞋踩,至使全身乌黑,睡不能睡,坐不能坐,拖了几个月都未能恢复。关押二年之久,后被非法判七年徒刑。

莫兴莲,女,50岁,于2000年12月在防城企沙镇发真相资料时被非法扣留。2001年1月被转回合浦,关押期间曾被打耳光,脸被打肿,眼睛充血。被非法关押期间不能进食,四肢无力,站不起来,后看守所怕承担责任,办了保外就医,放了出来,后被非法判刑二年,缓刑二年。

包淑青,女,23岁,于2001年2月被非法绑架,关押至2002年12月被非法判处二年徒刑。
赖芸辉,女,30多岁,于2001年2月被非法绑架,关押期间遭受毒刑,反手上下相扣、揪头发,后被非法判三年徒刑。

钟卫华,于2001年被非法扣留,2002年被非法判刑八年。

莫传雄,被非法判刑四年。

参与迫害的恶徒:合浦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大队长:王德明 此人受害手段最残忍
副大队长:朱向兵
其它恶人:陈虎、庞文广、赵某(此人据说已出国,不再返回)、庞英、郭新、吴宁永、沈扬雄、钟开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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