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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肇州县大法弟子初欣远被迫害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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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月11日】初欣远是大庆市肇州县大法弟子,31岁,肇州县中医院工作。得法后身心受益,明白了人生的意义,按照“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做好人。1999年7.20以后,工作、生活、学习都受到骚扰。

1999年12月她同丈夫去北京依法上访,反映他们炼功受益的情况。回来后被肇州县公安局政保科董志平等人非法绑架,在局长张林的迫害下,以“扰乱社会治安罪”被非法关押在肇州县拘留所。后被勒索1000元钱,才放人。

2000年6月20日左右她再次进京依法上访,在北京信访办门口被大庆驻北京办事处的人非法绑架,肇州县经贸委的人和警察把她劫持回肇州县建设派出所进行折磨。警察卫广山和另一名不知名的警察满嘴脏话,不堪入耳。卫广山威胁她说:“再去北京,就叫你搬家。象你们这样的人都应该送到大西北没有人烟的地方去。”后编造了“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将她非法关进拘留所。

2000年8月初,她被非法劫持到肇州县洗脑班进行摧残。在那她遭受了打骂、体罚、强制洗脑、人格侮辱、精神折磨等各种迫害形式,身心遭受极大摧残,做人的尊严全部被剥夺。

2000年12月20日左右,她再次进京依法上访,被绑架至北京西城区看守所。由于她绝食抗议非法绑架,遭灌食、打嘴巴子、拳打脚踢、用凉水浇等酷刑。当时正值冬天,她的衣服、棉裤都被浇湿了,冻得直哆嗦。但是她硬是从这个魔窟闯了出来。

2001年正月十七县中医院领导姜辛桐到她母亲家,得知她还在修炼法轮功,下午公安局政保科王学军、刘×、姜辛桐把她绑架到公安局。他们疯狂地打她的嘴巴子,揪住她的头发往墙上撞。最后以“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非法关进拘留所。她绝食抗议,在肇州县610、公安局的指使下,刘所长、曲管教及一名护士强制给她灌食。她还是坚信自己的信仰。

2001年3月被非法劳动教养,肇州县公安局将她送到哈尔滨戒毒所继续迫害。
 
相关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电话(大庆区号:0459):

大庆市肇州县洗脑班头目:路伟(女)
路伟所在单位是文化局8522736,局长8522727,办公室(传真)8523016

大庆市肇州县公安局局长8523223,8522758,8523110
大庆市肇州县公安局政保大队 8514874恶警:董志平(办),8526559(宅),    13904692782(手机)
大庆市肇州县建设派出所8522204
大庆市肇州县法院副院长张林(原公安局局长)8525625,8521919
大庆市肇州县拘留所8523758
大庆市肇州县经贸委主任(电传)8522151,副主任8522156,8522894
大庆市肇州县中医院院长姜辛桐8524979,8523433,   
院长办公室8523933,门诊8523307,8523307

哈尔滨戒毒所所长陈桂清 0451-82412172
哈尔滨戒毒所二中队队长李全明0451-82424046 0451-82424093
哈尔滨戒毒所管理科杨科长0451-82415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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